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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误会了,我们是联姻,只不过那人碰巧是我喜欢了很久的人。”“联姻?”蒋诺冷静下来,“别告诉我这馊主意是沈家出的。”不知怎么,见他这样,沈确行有种被抓包的感觉。这个话题好像不该开启。尽管他缄默不语,蒋诺怎么可能看不出,恨铁不成钢,宛如操心熊孩子的老父亲:“你别以为不说话我就看不出来,就因为对方是喜欢的人,答应沈家,值得吗?”值得吗?他答不出来。因为自己也不确定做出这个决定最后是否值得,“蒋诺,我的人生也早就因为沈家毁了,我只想,追随一下那道光。”“追不上也没有关系,至少证明,我努力过了不是吗?”结局重要吗?如果注定不会有交集,那为何不在现在就开始活在当下,享受过程。蒋诺安静听着沈确行说话。“我知道这样做很冲动,但是,这是我唯一可以这么近能够靠近他的机会。”“故事终要要迎来结局,最后让我自己去写,为什么不行呢。”他自嘲着说完,喉咙发干,阖了阖眼,“在这之前,我只能在远处偷偷看他,看他众星捧月围在人群中,那样耀眼,耀眼到让人移不开眼。我喜欢了他六年,我知道,像我这样的人永远也不会有机会触碰到他,都说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真的,真的太苦了。”蒋诺从来不知道这些,听着听着,眼眶湿润,“沈哥,咱去追,放心大胆的追。”说罢做了一个右手握拳捶了捶胸口的动作。将沈确行逗得一笑,“谢谢你。”蒋诺有这些害羞挠了挠脸,“都是兄弟,说什么谢。”沉重话题最后就这样带过,他想起来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沈哥,上次说的比赛已经给咱们报名而且过了初选,我问过小左和希礼在这比赛时间段正好没什么事。比赛分了三场,主要看演唱,创作,最重要的还是原创,初舞台演唱倒是没有什么问题,这个创作”《万物复苏》这档由柠檬台创办,主要征集世界各地出色乐队以打擂台方式进行比拼,由观众,专家评审最后选出最后赢家。不光有高额奖金,还能有和顶级制作人合作的机会,打造国内金牌乐队。“不是说要解释,我听着。”沈确行所在的组合‘妄’在这之前只是个地下小乐队,按理来说他们算不得有多出名。国内乐队其实有很多,能被大众叫的上名字的其实很少。他们最常演出的地方便是酒吧,要说最好的便是每年各个地区所举办的音乐节,这个邀请没有多少限制,也会有机会受邀参加。更别说在这之前有一首曲子在某短视频平台小火过。不过大部分人都用那首曲子当视频bg,导致看到的人只熟悉歌曲,却对作者不是很熟悉。在节目开始海选时,编导没有将他们列入邀请范围,还是她在好友圈刷到他们前天在酒吧演出的视频,谁知在看到演出中间的沈确行时,她很快便有了想法。节目热点这不就来了吗!联系助理查询他们的联系方式,没想到正好有他们的报名表。因此直接将他们列入邀请阵容中。她有预感,节目会爆。“我们找个时间一起商量。”既然沈确行发话了,蒋诺也没有其他意见,“那好,我提前跟他们两个说声,到时候在工作室见。”挂断电话时,蒋诺语速说的很快,像是有什么急事一样,“那啥,我在你邮箱发了学习包,你学习一下对你今后有好处。”沈确行:“好。”学习包?沈确行没多想,手机暂且扔在一边,带着疑惑回到卧室靠在床头打开笔记本电脑,一只腿屈起,找了一个舒服姿势,电脑就这样随意搁置在腿上。按照蒋诺说的打开邮箱,果然在未读最上端找到一分钟前蒋诺发过来的邮件。上面什么内容赘述也没有,只有一个附件。打开后便看到是一个将近12个g的文件包,不知道是什么,下载需要一定时间。看着系统给出的预计完成需要两个小时,他直接将下载任务放在桌面上,等待下载的期间,开始创作曲目。他今天一天都持续在兴奋状态中,久久不能平静,一旦停止下来就会不由自主想到和他牵手的事。其实早就萌生了想给陆淮夷写歌的想法。所以还是决定先试着写写。创作人就是这样,有了灵感便会忘乎所以。沈确行将自己所有精力投入到写新歌中,因为是自己喜欢的事,便不会觉得枯燥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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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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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