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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保持着清醒和自知。陆淮夷见状,心中也多少有了几分猜测。他暗想,有必要将确定名分这件事提前提上日程了。在吃饭的有意无意地向沈确行的舍友们透露着两人的关系,只要不是傻子,应该都能看出来。“我自己来就行。”陆淮夷盘子里都是他剥下来的虾壳。虾肉都进了沈确行的碗里。沈确行急忙制止,顺便用公筷夹了几道他喜欢吃的菜,“这个很好吃,你试试。”可以感觉到他的慌乱。陆淮夷见好就收,没有再继续。舍友林宇轩是个碎嘴子,一刻也闲不住,见陆淮夷没有什么架子,挺好接触便没忍住询问:“路大佬,没找到未来源科技有限公司也是你开的,我记得这个公司前年上市,开发布会的是一个叫傅什么的。”沈确行听林宇轩这么一说,脑海里开始浮现出一些模糊的记忆。他依稀记得当时在宿舍里,舍友们似乎曾讨论过这件事情,但具体的细节却已经模糊不清了。姓傅,应该是傅野吧。他在心里暗自揣测。“和朋友合伙开的,我只是入了技术股。”陆淮夷说。几人恍然大悟,面对这样的大佬,林宇轩不禁感叹道:“怪不得。”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钦佩和羡慕,“什么时候能到这样的大公司工作,就算是实习我也满足了。”其他两人点头赞同。陆淮夷呷了口茶,“你们想来实习可以,到时候给你们留几个位置。”“只要有能力就可以实习转正。”听到陆淮夷的话,三人兴奋不已。林宇轩率先说道:“谢谢陆总!我们一定会努力的!”其他两人也连忙附和。饭后,陆淮夷送他们回酒店。在车上,沈确行的手机响了起来,宿舍群消息。他打开一看,是林宇轩发来的:“沈哥,牛啊!深藏不露啊!”接着是一个大大的赞表情。沈确行无奈地笑了笑,回复道:“这个和我没多大关系,你们专业课排名也不差。”回复完,他转头看向陆淮夷,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返程时,沈确行并没有跟着其他人一起回去。他还有一个地方没有去。陆淮夷听说后,主动将行程推后,反正也不差这一两天,公司没他也不耽误什么事。听到沈确行说想去谙德寺后,他便提出和他一起。谙德寺他之前听人提起过,好像是挺灵,因此去的人很多。两人当即决定下午就过去。前往谙德寺需要爬一截山才能到。因为是下午过来的,因此人并不是很多。天气阴沉沉的,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气息,似乎能拧出水来。微风吹过,带来一丝凉意,让人不禁打了个寒颤。此时,沈确行和陆淮夷已经爬到一半。“不会要下雨吧?!”沈确行抬头看向天空,树枝伸展遮挡了一大半视线,但还是能够看的出来。这天气不是很好,乌云密布,实在让人心情不佳。陆淮夷停了下来,抬头看了看天空,眉头微皱,“好像是,我们还是就快找个地方先避雨吧。”沈确行点点头赞同道,“好,我们再往上走走,应该会有凉亭供人休息。”果然,没走几步,他们就看到了一处凉亭。他们如释重负地走进凉亭,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大雨便毫无预兆地倾盆而下。沈确行庆幸地拍了下胸脯,“还好提早过来了,不然我们就要淋成落汤鸡。”“你就不想知道我的答案吗?”两人静静地坐在凉亭里,听着雨滴敲打在顶棚上的声音,感受着清新的空气。此时,他们的内心格外宁静,仿佛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沈确行很喜欢下雨天。小时候总喜欢跑出去淋雨,仰面迎接着雨水拍打在身上。现在看着周围的一切,闻到空气中弥漫着的泥土清香。“也不知道这雨会在什么时候停下来。”他看着凉亭外雨势丝毫不见减弱,甚至有越来越大的趋势。有些担忧地说。山上的温度比平常时候要低很多,此刻还下着雨,更是增添了几分寒意。陆淮夷细心地留意到沈确行暗自搓了搓胳膊,由于他穿的是黑色裤子,裤腿被雨水打湿的痕迹并不明显。然而,那湿漉漉的感觉却紧紧黏在皮肤上,一阵风吹过,带来的凉意让人不禁打了个寒颤。“先把这个穿上吧。”陆淮夷轻声说道,同时脱下自己的外套,轻轻地搭在沈确行的肩上。外套上还残留着他的体温,在那一瞬间,沈确行感受到了一股温暖,仿佛一股暖流穿透了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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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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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