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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不符合花老板的审美。”李渊和若有所悟,“以后要是我也投资个饲养项目,您希望是什么风格?”“我无所谓,纯狱风、工地风、修仙风、中世纪哥特风、二次元动漫风、赛博朋克风……爱怎样怎样,我不住。”尽头,又是向下的楼梯通道。“螺旋式上升风。”花狸子抱怨,一路小跑着下楼,“柳鳖在雪域搞房地产,到底盖了多少层?”地下二层。安全通道的门打开后,温度条又回升上去。算是有了些人气。但依旧听不见人声。临着楼梯口,就是装潢简约的厕所。短通道那端是钢板移门,同样也需要刷脸。“我们需不需要把楼上那颗头捡下来……”李渊和还在犹豫,花狸子已经果断举起激光枪,开始锯门。“别!”她没来得及阻止。这么厚的钢板门,万一背后是什么会泄露的玩意儿呢?还好不是。被熔断的大门倒下,嘹亮的警报声再次响彻无人空间。刺眼的白光散射进通道。要不是护目镜,二人极有可能陷入短暂的闪光盲。那是一间规模宏大的医学实验室。试验台均匀排列,显得拥挤。李渊和在心底评估,实验环境并不优越。试剂柜占了一面墙,被擦得一尘不染。但整个实验室仿佛带着紧急避难的色调。玻璃器皿碎了一地,试管里的蓝色试剂泼在桌上。其中一个工位上,酒精灯还没熄灭。一提装着血液的试管被落在门口。试剂瓶开着,踢到路当中的椅子、随手乱扔的无菌服和手套。“哇……哦。”李渊和站在门口,发出一声还算礼貌的惊叹。光明正大地放在狭窄实验桌上,都是些还算先进的精密仪器。对她来说,也谈不上价值不菲。但在大山深处,被随意摆放,确实有暴殄天物的嫌疑。“怎么回事?知道我们来,都跑光了?”花狸子不屑,“柳鳖不养兵的吗?怕成这个样子……”两个人就把他们吓得。话音未落,她忽然警觉起来。什么东西?第三排桌子下面。猎豹听到了活物的呼吸。细微的、颤抖的,她摆摆手,示意李渊和噤声。花狸子拉开桌下的柜门,徒手拖出一个面白如纸的男人。他的无菌服还穿在身上。是个没来得及跑掉的。他的腿在剧烈颤抖,嘴唇毫无血色,好像随时都会晕过去。“饶……饶命……长官……”他显然觉得这两位是军方的人,跪着抓住花狸子的腿。“我……我自首……”当局的人,大概不杀俘虏吧?头发被揪住,花狸子照着男研究员的背踩了一脚。清脆的骨折声。男人还没来得及叫喊,就断了脖子。李渊和心下咋舌。杀鸡都得拔毛。花老板刀人,比杀鸡还利索。她还没来得及评价上一句,楼梯口就传来凌乱的脚步。脚步声很重,掺杂着急切而粗鲁的人声。花狸子扔了尸体,竖起耳朵听。是作战靴。雇佣兵终于反应过来,找到她们。反射弧够长的。他们噼里啪啦地从楼梯口碾了下来。花狸子一把拉住李渊和,矮身躲在长桌后面。全副武装的雇佣兵,一窝蜂似的冲进实验室。领头的看见地上研究员的尸体,蹲下身探了探颈侧:“阿兰?”瞳孔放大,没有脉搏,已经死透了。“还是热的。后门没开,他们应该还在这儿。”他站起身,紧急下达命令,“给我搜!”爹的,十几个人,都带着重型步枪。花狸子悄悄数了数。“怎么办?”耳麦里传来李渊和紧张的询问,“重步枪,防弹服挡不住的。”“我吸引注意力,你去开门。”花狸子习惯性地发号施令。还没等李渊和提出质疑,就迎着一众雇佣兵冲上去。雇佣兵显然没料到,肇事者会突然自己扑上来。距离太近,手中的重型枪械没有发挥空间。一瞬间队形被冲乱。搏斗中,精密仪器碎了一地。花狸子的激光枪劈开一条长桌。焦黑的印痕处燃起蓝色余焰,场面瞬间寂静零点几秒。花狸子举枪对准人群。雇佣兵慌了,踩着身后队友的脚,连滚带爬地跑。惨叫声中,为首的雇佣兵,在混乱里被激光枪削掉一只胳膊。“撤退!撤退!”他们鬼哭狼嚎地转身就跑。队长的断臂处没有洒下几滴血,灼热的光束将皮肉都烤熟了。空气中散发着焦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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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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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