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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号人参加的测试多达几十种,每个人表现如何,出过什么状况,你竟然记得分毫不差。”云行了然,原来是说空战队那几人在比赛中的失误。他淡然道:“一桌人都喝酒,两杯下肚就出洋相的总让人印象深刻。”江遂手里提着头盔,走路很稳,闻言轻笑一声。云行看了他一眼:“很刻薄?”江遂说:“没有,是事实。”然后像是随意地,语气平静地问:“抢了别人oga?”“我不认识谁的oga。”云行重复了之前的回答。江遂停下脚步,目光平直地看着云行,嘴角噙着淡笑,看起来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不太相信。“真没有。”云行与他坦然对视,而后想了想,还是解释道,“可能是之前那个军医,来找过我几回,我拒了。”江遂眼底有些看不清的情绪,不知道信没信。云行想,这与江遂无关,他出于同学情谊解释一遍,已经够给面子了,不会再解释装备和武器放回军械处,大家换上便装,开了两辆普通越野驶出基地大门。过了几道关卡,再开一段就到居民区。信号灯多起来,越野车停在路口处,江遂按下车窗,并行车道上一辆黑色川崎也在等信号。“云行!”郑适从后排探出头来,跟骑手打招呼。云行戴着黑色头盔,两条长腿撑地,循着声音转过来,然后点个头。他身后坐着一个身材纤细的男生,两只手抱住云行的腰,上半身紧紧贴在云行背上,戴了一只很可爱的粉红色蝴蝶结头盔,闻言也看过来。“去哪儿啊?”郑适饶有兴趣地高声问。云行掀开护镜,露出一双波光潋滟的桃花眼,他似乎心情不错,桃花眼弯了弯,声音隔着头盔传出来:“去吃饭。”郑适视线转到后面蝴蝶结头盔上,大嘴巴嚷嚷:“哎呦,还说没抢别人的——”他话没说完,车子突然启动,一脚油轰出去,郑适狠狠摔到靠背上。“遂哥你干嘛!”郑适骂骂咧咧反手揉背。江遂从后视镜里扫一眼落在后面的摩托车,说:“绿灯了。”一行人到达饭店,刚坐下没几分钟,云行带着同伴竟然也走进来。同伴比云行矮一些,摘了头盔之后是一张极漂亮的脸蛋,一看就是个oga。他一只手提着自己的蝴蝶结头盔,另一只手很亲热地挽着云行胳膊,边走边神采飞扬地说着什么。云行微低着头认真看他讲话,脸上是少见的温柔。这时候有人认出来:“这不是咱们学校通信技术部的部花厉初?”“是厉初啊,怎么和云行在一起?他俩好了?”这家店虽说靠近基地,但地处郊区,位置算偏僻,今天不是周末,大厅里客人就他们一桌。他们声音挺大的,又显眼,云行和厉初同时看过来。云行大概没料到这么巧,步子微顿。“云行,一起啊!”郑适喊人。云行站着没动,似乎有些犹豫,沉默两秒,终是说:“不了,你们——”“一起吧。”一直没动静的江遂突然出声打断云行的话,他坐在椅子上,半边身子侧过来,伸手将旁边空椅子往外拖了拖,看着云行。云行看了眼厉初,厉初倒没什么,他从学校大老远跑来找云行,这会儿快要饿死了,能吃上饭是最重要的事。虽说对方全是alpha,但大家都是同学,况且还有云行在,他不觉得不自在。只要厉初没意见,云行其实无所谓。江遂半边身子转向云行,一只手搭在椅背上,微仰着下巴看人,压迫感挺足的,仿佛不过去就很扫兴,况且对方刚帮了他。于是云行没再犹豫,带着厉初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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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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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