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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渊取出一壶酒,倒了一杯给她:“这是妖魔道的酒妖酿的灵酒,酒妖很擅长酿造各种灵酒,听说味道不错。”沉雾非接过,抿了一口,味道果然不错,比青狐酒馆的酒的口感更醇厚。这是时间酿造出来的滋味。见她喜欢,他又给她继续倒了一杯,最后还是沉雾非觉得一杯杯地喝不过瘾,自己拿过酒壶,对着酒壶大口地喝。她坐在那里,沐浴着月色,灵纹袍在风中飞舞,长发如瀑,如涉月而来的仙人,身上的灵光无瑕而灵动。魔族一双幽暗的紫眸倒映着她的身影,又像是将她锁在眼眸深处。“喝吗?”沉雾非将酒壶递过去。他没有拒绝,接过酒壶仰头喝了一口,酒入喉咙时,能看到喉结的滚动,为这位云淡风轻、高华之姿的魔王添了几分洒然和色气,很是诱人。沉雾非忍不住多看他一眼,拒绝不了天魔天生的好相貌。她曲起一条腿,将被酒气醺得发烫的脸颊搁在膝盖上,任由夜风将衣袍吹起,声音很轻,“等待的滋味是不是很难熬?”临渊明白她的意思,他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她。只有他心里知道,只要她出现,他的目光从不会离开她,无法克制地凝视她,就像当初在天之谷初见之时。“没有。”他的声音在宁静的月色中响起,“我已经做好用永生的时间去完成一件事的准备,一件于我而言,是超越时间、超越生命、超越永恒的事。”等待难熬吗?等待是什么滋味,会不会等到绝望,等到麻木,等到终将遗忘?不会的!不会绝望、不会麻木,更不会遗忘!因为他早已给自己立下诅咒,终其一生,都会执着于再见到那位仙人,只为了让她获得自由。有这样的目标在,怎么会绝望呢?又怎么会麻木呢?沉雾非沉默片刻,倾身过去,吻住他被酒水滋润得越发润泽的唇瓣,品尝到彼此嘴里的酒香。在他伸手时,她顺势落入他怀里,放任自己沉沦。永生的纠缠是束缚的情网,她同样甘之如饴。第二年的春天,神殿终于建成,一家三口从灵殿搬入神殿。这一年,涂灵城又扩建了一倍,并因为源源不断投奔而来的人,城市仍在继续扩建之中,假以时日,将会成为这片大陆上远近闻名的超级大城。因建城的速度实在跟不上投奔而来的人,阿罗选择在涂灵城附近建立城镇,分流人口,由涂灵城管辖。驻守在涂灵城一带的灵师们越来越多,灵师的数量超过任何一座大城。不过这些都比不上有神明驻守这事更让人族归心。涂灵城已经成为人族的信仰之地,世人将涂灵城视为神明之城,这是被神明庇护的圣地,就连那些国主也不敢放肆,默许涂灵城的自主和独立,不受任何势力辖制。这一年,三岁的司凌决定外出游历,斩妖除魔,诛尽世间恶邪。临渊垂眸看着还没到他腰身高的闺女,忍不住问:“你是认真的?”“当然啊!”司凌瞪大眼睛,一双像紫葡萄般漂亮的大眼睛满是认真,“我哪里看起来不像是认真的?”临渊伸出手,一根手指头按在她的额头,“你以为自己现在几岁?”三岁的小崽子居然说要一个人出门游历,斩妖除魔什么的,这不是让人笑话吗?就算她的心性是成人,也要看自己的身体多少岁。“这并不影响。”司凌说道,“你们都知道,我又不是真正的小孩子。”当个小孩子被爹娘宠着很好啦,但让她真的像个孩子什么都不干,每天憨吃憨玩,无所事事……这时间一长,难免憋闷得厉害。按照正常孩子的成长阶段,三岁应该开蒙,然后学习技能,像灵师的孩子,这种时候开始修习灵力,练习术法。可她并不需要开蒙和学习,修炼灵力之类的也不需要,这些她早就会了。临渊明白了,这孩子现在闲得慌,所以想找点事干。他沉吟片刻,说道:“你想去历练也可以,我让胤河他们陪你一起。”“不要!”司凌一脸拒绝,“我一个人也可以,不需要那些魔族陪着。”她受不了一群蛇精病的魔族整天围着自己少主长、少主短的,生怕自己回归诸天大世界后,会被他们影响得跟着蛇精病了怎么办?重天他们会笑死她的。“反对无效!”临渊镇压了她的反对,“要么你继续在神殿待着,十岁后再出门历练,要么让胤河他们陪着你。”见她满脸不服气,他继续道:“你能自己做饭吗?你能一个人赶车吗?你能自己穿衣洗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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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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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