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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慢悠悠起身,举起莲花灯道:“这是聚魂灯,灯灭人亡,灯在人在,他还没死。”萧元君目光嗖地定到灯上,豆大的火苗呈放在莲花座里,颤颤巍巍,显得格外羸弱。灯在人在,纪宁还没死?萧元君垂在腿侧的手抖了两下,他松开拳头,眸底的恨意有所动摇,“你要怎么救他?我能做什么?”道士两步上前,把莲花灯往他手里一塞,“拿好。出去。”萧元君不解。道士烦道:“怎么都这么啰嗦?你不出去,那你来救?”理智回拢,萧元君犹豫道:“你真的能救他?”“能。不过……”道士话锋一转,“是死是活,由他自己选择。”“什么意思?”萧元君变了脸色。道士却不愿多说,“跟你解释也没用,赶紧出去。”萧元君双手环住灯盏,小心护在怀中。莲心的微光散发着暖意,仿佛一颗奄奄一息的心脏,跳动在掌中。就此一瞬,他不再迟疑,深深看了一眼道士,退出房门。意识深处,纪宁仰面漂浮在一片墨色海面上。体内的疼痛被逐步抽离,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轻,轻得好似一片落叶,轻而易举就被水流带离。他漫无目的地飘着,偶然的一缕风过,将他稳稳扶起。睁开眼睛,他站在了一座莹白色的岛屿上。岛屿四周环绕辉光,光芒中央,一方茶几两张座椅,一个彩衣道士站在桌前。“你是谁?”纪宁疑惑。彩衣道士皱眉,看上去有些不悦,“不记得我了?”“……”纪宁沉默,思来想去,实在找不出什么记忆。道士举起拐棍重重杵地,“哎呀呀!我如此伟岸英姿!仙风道骨!你居然把我忘得一干二净?可恶!实在可恶!”见状,纪宁倒有些不确定。或许,他想,自己的确曾见过此人。“晚辈愚拙,大概曾见过仙士,只是忘了仙容,还请仙士见谅。”“唉——”道士叹气,“罢了。时间太久,你忘了我也正常。”他转身,坐到茶几前为自己斟了杯茶,一饮而尽。见他消了气,纪宁问出心中疑惑,“请问仙士,我这是在何处?”他明明记得,自己应该死了才是。道士扬眉,“此乃,仙、境、也!”“仙境。”纪宁不疑有他。见他信以为真,道士嗤嗤笑道:“你还真是好骗,吃两角给的丹药吃傻了?”听到耳熟的名字,纪宁心头一跳,“仙士认识我府上的小道士?”“自然认识。”彩衣道士捋了捋下巴上并不存在的胡须,招手让他过来,“来来来。我知道你有很多疑问,你我坐下再说。”纪宁只迟疑了一息,随即快步上前就座。彩衣道士一面叩着茶桌,一面慢道:“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为何而来?你又为何会重生?他们为何重生?这些问题,我现在一一告诉你。”他停顿了一下,继续道:“首先,我是谁?你只需记得,我就是个云游四海的道士。至于我为何而来,皆因,老夫欠你几年寿命。”纪宁听得云里雾里,“仙士何出此言?”道士勾起指节蹭蹭鼻头,颇是心虚道:“你府上那个叫两角的小道士,其实是我的孽徒。前世他因私练禁丹被我训斥,一气之下逃出山,辗转流落到了你府中。”“本来,你的寿元不该只到二十六。全因两角给你的禁丹,强行让你折寿,改了你的命数。”说起此事,道士就是一阵头疼,“你早死了几年,命数被改,许多事因为你的死发生了偏转,无数人的命数也因此改变。”纪宁震惊得哑口无言,他半信半疑,“后来呢?”他的死真的能造成如此大的影响吗?“等我发现时,为时已晚。”彩衣道士长叹,“那是元瑞六年,我在找寻两角的途中,突感启国国运有变,掐指一算,竟算出是国君的命数受到波动。”哐!纪宁双手猛地按住桌案,心脏狂跳不止,“他怎么了!”“因为你的死,他听信妖士谗言,妄图以自己的肉身换你重生。我赶到京都时,他已派人修建了妖塔,并日夜修炼会折损寿元的邪术。”说至此,彩衣道士唏嘘不已,“他乃帝王,本是百岁的命格,那时竟被磋磨的活不过三年。要不是我去得早,他一死,启国定是一场大乱。”纪宁蓦地软下脊背,回想起从前,醉颜就曾说过萧元君疯魔。那时他以为的“疯魔”,不过只是萎靡了几年,毕竟后来,萧元君不是依旧将启国打理得很好吗?可如今,他听到了不一样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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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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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