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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时代,改头换脸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而且在终极小子靠近他的时候,他的呼吸带着寒意,符合利爪没有生命体、体温冰冷的特征。迪克越听越觉得背后发毛,但是他没办法反驳是他的小弟弟想太多……他们这些年遇到了太多精神病的敌人了,谁知道他们的思维逻辑到底是往哪里飞的啊。更别说阿卡姆就的确有一个可以改变面孔的泥脸在。提姆的分析和猜测合情合理,迪克顺着他的思维往下思考。“不对——如果他是为了替代我而出现,那他为什么会暴露猫头鹰……哦,等等。”迪克还没有说完,他突然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你认为他不是自愿的?”蝙蝠侠抓住了一只利爪,那是猫头鹰的爪牙——但是利爪没有自己的思维,不生不死,只听从命令存在。蝙蝠侠研究分析了利爪的血样,而现在那只利爪还在蝙蝠洞当冰棍摆放着。有被洗脑的利爪在,但应该也会存在“没有被完全洗脑”的利爪吧?那个自称莱昂的终极小子,是不是就是这样的存在?“话说回来——终极小子?你怎么给他取了这个代号。”迪克好奇道。“那应该就是他过去使用过的代号,莱昂不出意外,也的确是他真实的名字。”提姆回答道。这是他根据最近几次的试探,确认对方对这两个称呼都有本能的条件反射后得出来的结果。迪克在问清楚了所有的情报后,注意到蝙蝠洞有些太空旷了,“布鲁斯还没有回来吗?”“布鲁斯晚上有个聚会。”提姆耸了耸肩:“最近的市长竞选,你知道的,韦恩的选票总是很重要。”“哦!我在布鲁德海文也听到了风声。”迪克回忆道:“呼声最高的好像叫……林肯?”“林肯·马奇。”提姆补充着说出了这位候选人的全名。布鲁斯被困在哥谭夜晚的聚会上,但因为迪克回来了,今晚的夜巡完全可以交给夜翼和罗宾。在夜翼和罗宾出现在哥谭夜晚的同一时间,躺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的西洛睁开了眼睛。他没有戴眼镜的蓝眼睛凝视着一个方向,盯着那完全被铅包裹的地下空间之中飞出的两只小鸟。西洛当即换好新衣服——是的,他换衣服了。虽然红色冲锋衣很有辨识度,但是他的审美不允许他一直都穿着一套衣服。西洛穿了一件宽大的蓝色卫衣,把那一头偏长的卷发扎好,还戴上了棒球帽。这让他从诡异的阴暗精神病变成了一个看起来随处可见的运动系年轻人。西洛照照镜子,戴好墨镜,满意地打量着镜子里依旧看不出原样的自己。虽然看不到脸,但何尝不算是一种虾系帅哥——扭掉头也非常帅气吸睛。然后他也高高兴兴飞出了窗户。西洛对这个世界的格雷森很好奇,既然现在有机会,当然要去逗一逗小鸟了。于是,代号为夜翼的迪克·格雷森,在夜巡的半途之中,感受到了那让人不适的窥视感。他在太小的年龄就陪同蝙蝠侠一起在哥谭的夜晚跳跃飞行,他的经验太过丰富,哪怕还未发现问题,身体的本能已经告知了他答案。夜翼猛地挺下脚步后撤,躲开了对准他面部的拳头——那只戴着皮质手套的拳头挥出的拳风还带着细微的皮革气味。一击没有命中,西洛后退两步,没在意夜翼的警惕,只是好奇地抛着自己手里浓度同样极高的氪石,感叹道:“你们就这么喜欢氪星人吗?”每次出门都不忘记给氪星人带小零嘴。夜翼瞥了眼自己被划开的万能腰带,回忆起提姆提过的情报,通过面具自带的夜视功能看着眼前的少年。宽大的卫衣同样可以很好的遮掩身形,不是视频之中的红色兜帽,而是一顶随处可见的普通棒球帽。头发被完全包裹在了帽子之中,只有唇角带着的笑意暴露在月光之下。不一样。迪克眯起眼睛,这样判断道。至少此刻,眼前的少年没有表现出任何和“理查德·格雷森”相似的习惯和小动作。这一点很好理解,之前西洛是以为理查德不在所以才借用了他的人设,但是既然这个世界有一个格雷森在,那就没有继续伪装的必要了。他得换个人设了。西洛思考了一下自己认识的那些人,除了理查德和提姆,他比较有印象的……哦!中东那个好心人!说起来,那个好心人是不是长得有点眼熟?好像在哪看到过……半氪星人的记忆相当好,同时他也能模拟未成年男孩长大后的模样——西洛反应过来了。他在中东偶遇的那个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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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而他是女主回忆里的短命白月光!按照剧情,狄思科去了朋友介绍的新兴娱乐场所歌舞厅,当服务员。刚上班就在群魔乱舞的舞池边,遭遇了疑似闹分手的男女主。女主撂狠话甩了你,我扭头就能捧出一个比你更红的!然后她一扭头就瞧见了立在一旁,盘靓条顺的狄思科。叫什么名儿?狄二狗。为了摆脱短命白月光的命运,狄思科自取贱名。土是土了点,不过,没有我捧不红的土狗!别干了,以后我包装你!白月光本该很有骨气地拒绝。可是狄思科却痛快应承,给钱就行。之后,他在女主身边呆了一个暑假,开学就溜了。毕业前去部里实习时,狄思科被领导请去家里给孩子补习外语。刚进门却发现,女主正好整以暇地窝在沙发里。你叫迪斯科呀?嗯。狄思科忐忑点头。那你先给我扭一段儿吧~本文又名没发过白金唱片的翻译官不是好企业家粉红大亨与她的大知识分籽儿白切黑语言天才+VS+人美路子野北京大妞...
巴蜀撇脱潇洒攻×耳背道士受1V1架空历史勿考究寒灵子有耳背,与他说话有沟通障碍。殊不知是他李亦行说话,带有严重的口音,出门在外自带家乡话。所以这两人相处,难免会有不愉快。遇到你,我真的是霉,倒了血霉,倒了你妈蜂窝煤。不听不听,王八念经。可好的时候,又非好。那个要是敢动我心尖尖儿上的人,劳资一杆杆夺死他。所以,你说遭不遭得住。...
欧阳业穿到了热门漫画再临末世里,成为了和主线毫无关联的路人甲。本该死在开场,可意外被男主救了。差点死掉的欧阳业不想死,死好可怕。好在只要苟到最后,原文男主柳复生会结束末日,他得想办法坐享其成。比如一直跟在男主背后扫荡过的安全区苟命?只是跟着跟着这个人好像是亲朋好友无一存活备受打击,封闭情感的亡灵剑仙?那个人该不会是天生恶骨,病态扭曲诅咒万物的因果诗圣?这个孩子难道是因为孤独饥饿,未来创造死亡食谱的万毒厨神为什么男主走了,这些本该成为男主队友的人还在这??不带走真的没问题吗?男主在前面开路,欧阳业苟着一群队友在背后偷偷跟着。队友不知道为什么和你在一起特别安心,果然情绪稳定很重要。欧阳业面无表情因为路人没得感情。队友你选择的地方,都很安全。欧阳业因为有世界第一强者扫荡过。队友说起来你的能力是什么,为什么我们从来没见过?欧阳业沉默。偷偷摸到无人之处,掏出手机,看着上面粉萌萌的app恋爱游戏。他的能力,是恋爱手游app。作用是恋爱提升好感度后,得到附加技能。他现实接触的每一个人,都会变成手机里的恋爱对象。他真的没胆子告诉他们本人,自己为了苟命在手机里和他们谈恋爱。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柳复生重生后,抛弃前世可靠的队友,不让他们再跟随自己面对更悲惨的未来。一人背负,独自战胜末世。他也知道,在身后跟着一个人,捡走他抛弃的人。躺在血泊之中,只剩最后一口气的柳复生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我有一张复活卡,可以复活一次命定爱人,我给你用了,如果有什么副作用,你千万别怪我。柳复生闭上眼睛。好。...
双男强制爱囚禁逃跑文学失忆变傻故事从陆晨被厉砚囚禁的第三年开始。会有一些前情回顾。被强制爱三年之後,陆晨的记忆回到了他还没有认识厉砚的十九岁。三年前,厉砚想和陆晨在一起,陆晨不想和厉砚在一起,厉砚非要和陆晨在一起。陆晨跑,厉砚追,陆晨再跑,厉砚再追。跑,追。陆晨心死,然後求死,没死成。还因为发烧,不积极治疗,把自己烧傻了,厉砚後悔,随後陆晨渐渐恢复记忆新手写书,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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