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1章(第1页)

“普信男!”阿宇:“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戚云衔坐在办公桌前,默默地浏览着最终选出来的第二组图片。相比大家的浮想联翩,戚云衔表现得异常平静。事实上,他的心思并没有放在这上面。昨晚,戚云衔担心自己的失态会让本就有意与他保持距离的韩驰更加多想,于是在晚上回家之后给韩驰拨去了电话,想探探口风。话头用的是在走廊韩驰被自己打断的那句:“韩驰,你之前说要不要一起去看看纪老板,我当时都没反应过来,他是生病了吗?”韩驰便在电话里将向伟泽企图绑架纪何初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讲给了他听,也包括纪何初帮梵风装了个微型摄像头的事。“啊,那那我也应该过去看望一下的。”戚云衔始料未及。“没关系,我过去的时候他状态不错,应该没什么事了。”“那就好,改天请他吃饭吧。”“嗯。”他们又聊了些后续的工作,挂了电话后,戚云衔内心五味杂陈百感交集。纪何初帮了梵风,于理他应该心怀感激,可于情……戚云衔看了一眼放在一边的手机,未读消息零条,孟骅那边依旧没有动静。此刻他不得不承认人都有劣根性,并且他的劣根性正占据着上风,找了许多个借口为自己开脱——和孟骅通电话的时候他还不知情,不知者无罪,不能怪他。就事论事一码归一码,公事该感激感激,私事该解决解决。话都已经说出去了,再说纪何初也冒犯过自己……就这一次。盖棺定论,戚云衔不再多想,他将手机倒扣过去,全力投入工作。当晚,黑珍珠。“您好,可以先看一下酒水单,那边还有位置。”于廷对新来的三位客人招呼道。“不用,我们就坐吧台,今个儿啊我们主要就是来看调酒的。”孟骅冲于廷抬了抬下巴,其他两人也纷纷应和。“没问题的,您可以和我说一下平时喜欢喝的口味,我来给您推荐。”虽然对方态度流里流气,但于廷秉着顾客上帝的服务宗旨,只当他们也是慕名而来。“别别别,就那个,菲士!拉莫斯金菲士你们这儿有吧?”“啊,有倒是有”于廷开始怀疑面前几人的来意。“有还磨叽啥啊?先来个十杯八杯打底吧!”于廷皱起眉。拉莫斯金菲士是一款最近名气很大的鸡尾酒,倒不是因为它口感有多出众,而是制作拉莫斯金菲士必须将所有材料倒入摇酒壶中,连续不间断摇和至少十分钟以上,才能最终做出绵密不倒的气泡。因此它被戏称为“调酒师最害怕听到的酒”之一,介于它很费调酒师,有些酒吧甚至都不会把它写在酒水单上,但还是经常有人去酒吧用拉莫斯金菲士调戏调酒师。只是面前的人态度傲慢,一上来就点名要这么多杯,于廷半点儿不觉得对方是来调戏调酒师的,相反很确信他们是来砸场子的。店里还有其他客人,秉着一切以和为贵的原则,于廷开口道:“是这样的哈,您点的这款酒它比较特殊,不好入口还贵,不建议”“废什么话啊,老子有钱!就好这一口!不会调就说不会,建议你奶奶的建议!”孟骅猛地拍了一下吧台,引来周遭几位客人的回头。“您坚持要点也可以,只是我们店怕客人跟风点了之后不满意,所以对它有一套特殊的点单要求。这样,您要是真喜欢,您说一个拉莫斯金菲士的口感特点,我给您做一杯。”“让你做杯酒屁事儿那么多呢,老子的话你听不明白是吧?我今晚就要拉莫斯金菲士,十杯!做不了,爷把你店砸了!”“听见没有!做不了砸店!”孟骅的带来的两个人也纷纷跟着呛声。动静闹得有些大了,眼看压不住,于廷正准备拉人到外面去解决,纪何初从里面的储物室里走了出来。“怎么回事儿。”“老板,”于廷赶忙走上去,瞥了一眼孟骅几人,对纪何初耳语道:“开口就要十杯拉莫斯金菲士,我看着像来砸场子的。”纪何初抬眼扫了一圈吧台前坐着的三个人,正中间的那个不怀好意地正盯着他。二流子气质,文化水平不高,很典型的炮灰打手角色。“知道了,你先去忙。”扫描完毕,纪何初收回目光,取过挂在墙上的铭牌往身上别。“纪哥!”于廷着急。“去忙。”纪何初的语气笃定,于廷心想自家老板也不是个任人欺负的软柿子,便先听了吩咐,将吧台的主战场交给了纪何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