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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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1页)

也就是所谓的:傻人有傻福。“???这东西又没什么特别的,从前学校门口一抓一大把,五万?不会是被忽悠了吧。”陈煜礼富是富起来了,但消费观念还停留在当初为了给她上供五毛钱的阿尔卑斯棒棒糖都得精打细算挤海绵的时代。完全无法理解一条普普通通的烂大街手链竟然要五万。虽然俞晚歆和他的想法异曲同工,但还是站在事业发展的角度给予了其鞭策:“你这种思想境界怕是拿不到人家的品牌合作了,这话在外面可别瞎说。”陈煜礼又看了眼logo,尝试着用其能媲美海淀区小学生家里养的狗狗的英文水平拼了一下单词,依旧不认识。“这个牌子很有名吗?”俞晚歆用中文给他念了一遍,他头顶的问号反而多了一个,便只得放弃了对“狗”弹琴:“算了,反正你也高攀不起人家,不认识就不认识吧。”奢牌找他代言纯粹是自降身价,遮掉logo无人问津的设计在他独一份的“我朋友当上大明星”的气质加持下更加像路边摊荣誉出品了。陈煜礼对奢牌找不找他代言自然不感兴趣,可即便觉得东西连五块都不值,还是问了俞晚歆喜不喜欢。商品的价值是人赋予的,五万也好,五十万也好,她如果喜欢那多少钱都是值得。“那你喜欢这个吗?”“五块的话应该会很喜欢吧。”“你喜欢的话,我就给你买。”“给我买什么?这个吗?”俞晚歆指了指一旁的七巧巧克力棒,好笑地说:“说来你都成代言人了,是不是人家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给你寄个大礼包来?然后有新品上市也会提前让你试吃?”“他们不给我寄,我也会给你买的。”见小狗好像又把发过的誓言忘得一干二净,陈煜礼当即承诺说。却被聪明的俞晚歆识破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底在盘算什么,我不会上当的。我说到做到,决不食言!”陈煜礼扣着下巴若有所思:“我只记得有只小狗说她如果再吃巧克力棒她就是小狗,虽然我不记得是哪只小狗说的,但我保证肯定不是你。”“”“”“”俞晚歆的心口生起了一股被傻子拿捏的憋屈感,但让她不吃七巧巧克力棒的确太强人所难了。那会儿她就是被陈煜礼气得够呛一时冲动才发下毒誓,并非她的本心。既然某人都不记得了,那就是没这回事。“当然,我怎么可能会说这种话。”她抬起脑袋,趾高气昂宣告誓言从此刻起正式化作了一张用来折纸飞机然后飘远寻不得踪迹的白纸。陈煜礼被她雄赳赳气昂昂,理不直气也壮,硬要把黑白颠倒的样子可爱到恨不得立马亲上去,但现在还不是时候,便退而求其次只是伸出手拍了拍她的小脑袋。摸头这个动作对于不是情侣的异性来说算很亲密了,只不过两人更加亲密的事情小时候都干过,如果表现得在意她就输了,所以俞晚歆一直以来都装作无所谓,不在意。偶尔还会控诉抨击其倒反天罡,对姐姐大不敬。但其实每每陈煜礼摸她头的时候,都像是往静如止水的湖面里扔下了一颗石子似的,激起的涟漪一层层向外扩散,不得停歇。【你有喜欢的人吗?】方才陈煜礼的一声猝不及防再次在耳畔萦绕。青春年少时埋下,沉寂已久,被“好像,可能,或许”紧紧包裹住的答案在暗潮涌动的湖底一点点想要奋力破土而出。然后在下个瞬间被她又给硬生生全部按了回去。肯定,绝对,必然不是这样。“那你要还他对等的东西吗?”并不知道此时此刻她正忙得厉害的陈煜礼把跑远了十万八千里的话题说回了手链。俞晚歆回神,本人的骨气与钱包给出了南辕北辙的答案:“我是想,但我的存款说我想多了。”“那就把东西还回去,又贵又不好看,我再给你买好看的。”陈煜礼也不装了,提出了自认为最合适的方法。“收都收了又给人家还回去?这种话亏你说得出来。”俞晚歆叹了口气,后悔晚上被宋以安带偏了没有坚持拒绝,这下真是进退两难了,便嘟囔着自言自语了句:“送这么贵的东西干什么嘛。”关于陈煜礼喜欢她一事,俞晚歆由于其与自己一起长大实在太熟,又针锋相对了这么多年,以至于根本不会往这个方面去想。毕竟人无法想象认知以外的事情。而关于宋以安喜欢她一事,一直以来两人都是以朋友相处,她习惯性的思维也不会往这个方面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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