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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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1页)

“py我?”“嗯~他好坏,你去揍他~”【作者有话说】[化了]宝们,我这几天可能会随缘更哈~可能2天一更,可能隔日更~那个[眼镜]之后再稳定~过去x母亲x现在◎【第一人称】你这磨人的小妖精~◎自述——我叫爱莎,穿越前是一个十四岁的初中生,穿越后是一个五岁的垃圾扒手。没人知道我的灵魂从哪里来,也没人在乎我的灵魂从哪里来。这里的尘土埋葬了太多无名者的故事,而我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个。哪怕我能说出不一样的语言,能背出“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的诗,能算出直角勾股定理,知道受伤要用生理盐水加酒精消毒,并保持伤口干燥。这依然,无人在意。因为这里是——流星街。五岁的我,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带我的人是个瘸腿的中年男人,他的左腿永远拖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声响。大家私底下都叫他“bikko”,而他光明正大叫我们“hi”。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这不是个好词。后来,我渐渐能听懂他们的话了,也就知道“bikko”就是瘸子、跛脚,而“hi”是虫子的意思。跛脚说,在流星街,我们这样的孩子就像垃圾堆里的蛆虫,多得满地都是。没人会施舍你一口饭,想要活下去,就得学会抢——从别人口袋里抢,从垃圾堆里抢,从还没凉透的尸体上抢。而跛脚养我们,就是为了能让他更好的抢更多东西。每天天不亮,我们就被赶出窝棚,像撒豆子一样被扔进迷宫般的垃圾堆里。抢到了好东西,就能换半块长满绿霉的面包;失手了,等待我们的就是根嵌着生锈铁钉的棍子。六岁那年的记忆特别清晰。我在垃圾堆里盯上了一台游戏机,可刚摸到边缘,就被同扫垃圾的人看到了。那人也很小,一头卷卷的爆炸头,眼神很凶,脾气很臭,看起来嚣张极了。重点是,他的身后有好几个高高壮壮的伙伴。他咧嘴笑着从我手中将游戏机抢走,把我的手指往后狠狠掰断,那时的我伴着骨头清脆的响声,呜咽着蜷缩身躯痛哭出声。“小老鼠。”他嘲笑着我,像扔破布娃娃一样把我踹进垃圾堆,腥臭垃圾腐蚀味灌进我的鼻腔带着刺鼻的灼烧感,比断指还要难受。那天我昏了过去,醒来时天已经黑了,垃圾堆里有用的东西已经廖剩无几。而当我拖着血肉模糊的手空着手爬回窝棚时,跛脚正在数今天其他孩子上交的战利品。他瞥见我歪七八扭的手指,和空荡荡的怀抱,浑浊的眼珠瞬间阴沉得像暴雨前的天空。他没问我为什么受伤,只是抄起了那根带着铁钉的木棍。“废物!”木棍划破空气发出尖锐的呼啸,第一下就砸在我肩胛骨上。“捡个垃圾都捡不明白,老子养你有什么用?”钉子撕开皮肉,温热的血瞬间浸透了破旧的衣衫。那晚,我蜷缩在潮湿的墙角,听着其他孩子的啜泣声,数着自己身上的淤青。血和泪混在一起,渗进嘴里,又咸又腥。但第二天太阳升起时,我还是爬了起来。因为在这里,软弱比饥饿死得更快。软弱的人活不过三天,饥饿至少要七天才能要命。流星街从不拒绝任何人,但它也从不会怜悯任何人。我们像野狗一样活着,在垃圾堆里争夺每一口发馊的食物。疼痛是最好的老师,它教会我一个真理:想要不挨打,就得比别人更狠、更快、更残忍。直到那个雨夜,我遇见了我的瑟薇娅。她撑着一把黑伞站在垃圾山前,裙摆干净得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当跛脚谄笑着接过那两板抗生素时,她冰凉的手指拂过我结痂的额头:“就她了。”从此我有了名字——爱莎瑟薇娅。爱莎是我的名,瑟薇娅是她的名,她说以她的名做我的姓,从此我就是她的人,她的女儿。瑟薇娅,不,我的母亲很美。那种美不是温室里精心栽培的花,而是从腐土里挣扎着长出来的荆棘,带着尖锐的刺和有毒的蜜。她告诉我,她是六区最昂贵的蔷薇杀手,身上缠绕的武器与丝绸一样多,刀刀刮人骨,件件要人命。她教我识字读书,也教我如何用发簪捅穿男人的咽喉;她替我梳最精致的发辫,却也让我在裙摆下藏好淬毒的匕首;她教我如何笑起来人畜无害,却也教我怎么如何压住舌下的刀片。她用实际行动告诉我,原来活着,不仅仅是为了不死,也可以是为了让别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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