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而后,荣珍才放心地开始审问他们。
她很确定,她并不认识这一胖一瘦的二人,对方却能精准地盯上她,莫不是被牙经济招来的?
在她的碎蛋威胁下,两人晕乎乎地问啥说啥,全部交待出来。
事实与荣珍所想的差不多,他俩的确是被牙经济招来的,不过与她所料不同的是,牙经济不是和他们同谋,而是他们知道牙经济做的事,时常会盯着他找适合的目标,等目标落单再把人当肥羊宰。
毕竟牙经济跟他们不一样,做的是信誉买卖,一旦在客户人群里失了信誉,以后别想再有赚钱的门路了,可能还会遭到报复,实在划不来。
而胖瘦二贼则不同,他们抢了钱就跑,或是消尸灭迹,躲起来等钱花完了再出来,且也不是没脑子地谁都盯,他们只选像荣珍这样的女子或者老弱病残,因此鲜少被人逮到,直至今日碰到硬茬子。
荣珍问清楚他们曾抢劫祸害过几个初入江湖的女子后,就把他们的嘴堵上,将他们的第三条腿废掉,再把他们四肢的筋脉和脖子抹了。
新买的软剑很好使,力道能控制到十分精准,让他们丧失行动力的同时,还不至于立即死去,只会躺在这处角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流血而亡而无能为力。
顺便,两人身上的财物也被她收缴一空。
而后荣珍重新爬上墙头,坐在一处视线盲区歇脚,顺便盯着下面的两位难兄难弟,直到夕阳西下,他们血流一地,再无声息。
荣珍
翻墙去走另一边的街道,找到一家不起眼的成衣店,挑了几身普普通通非常大众化的衣裳打包带走。
同时带走的还有配套的鞋子、手帕、绢花等等,都是老板娘见她脾气好,极力给她推荐的。
在夜晚来临前,她已买好需要的东西,重新寻到一家客栈入住。
这一晚,她借着客栈房间的铜镜,给自己来了个大改造。
原主的长相比较温婉大气,又被父母培养得跟大家闺秀一样,想要改造成普通的小家碧玉,颇费了荣珍一番功夫。
还好她拥有亚洲四大邪术之一的化妆术,不然还不容易给自己改头换面。
首先粗黑的眉毛要修细修浅一点,鬓角的碎发改一下,头发长度变短一些,眼尾画得下垂,鼻梁轮廓画模糊,嘴巴画厚画大,下巴画出尖尖,不能太圆润,耳朵掩在发髻中,脖子半藏在衣领里。
衣裳自然换上了她下午买来的普通女子服饰,再拿上素白手帕,穿上绣花鞋子,垂眉低首,莲步前行,身姿纤纤的样子,完全和之前天差地别,任谁见了都认不出她是刚声名鹊起的那个捡尸人。
估计也没有人会想到她才闯出名头就要退隐江湖,去过普通老百姓的平凡日子了。
别人可能不理解,荣珍却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清楚完成原主的任务需要做什么最好最方便。
原主想要找个良人、生几个孩子、续自家香火,那她就不能再在江湖上飘着打打杀杀,毕竟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万一哪天她马失前蹄被人干掉了,任务却还没完成,岂不是得哭死。
之前之所以顺水推舟地以被误会的捡尸人的身份踏入江湖,主要还是想要先借此融入这个世界,再借着江湖人的身份便利给自己弄点启动资金,顺带解决身份上的麻烦。
如今这些目的都达成了,‘捡尸人’也该功成身退改头换面啦。
完成改造的第二天一早,荣珍趁着天雾蒙蒙的看不太清,当先牵着小毛驴离开所住的客栈。
天色尚早,外面街头却已经有卖早点的摊子支起来了。
荣珍选一家有座位的,叫上一碗豆花和两个包子慢悠悠地吃着,吃完天刚好放亮。
这时候当铺已经开门,她提着昨晚换下来的那些衣裳,全部在里面当了死当,换来几两银子。
布匹在此时能当钱使,这些衣服买的时候肯定不止这点钱,但谁让她是在当铺当呢,理所当然地被人家狠狠压价。
但它有个好处,那就是不问来处,且死当吃下之后,正主找来人家也不认。
就是价格压得十分低,不然昨天荣珍都不用找牙经济牵线,自己就能把所有的东西拿到这里处理。
也算有舍有得吧,荣珍毫无异议地拿上钱走人。
天亮之后,车马市也开了,荣珍牵着驴过去,想要寻找一架与之匹配的车厢,顺便找人给驴子修修蹄子剪剪毛,换副造型。
驴子叼着萝卜乖顺地跟在她身后,半点儿不担心新主人会把它卖掉。
修驴子的人好找,马上就给安排上了,与驴匹配的车架却不太好寻,因为人家不单卖,想单要车架得提前预定。
荣珍哪有这个时间,再过不久这里便是女主的主场,到时男配炮灰齐聚,还有一个采花贼虎视眈眈,她一个容易被波及的倒霉路人甲,不得赶紧提前跑啊。
最后好说歹说,终于叫她加钱买下一辆半新不旧的小马厢。
对,之前它是给马做的,现在马已经无了。
荣珍捡漏买来给自家驴子套上,现场请卖家帮忙调整了一下辔头缰绳等物,保证驴子拉着不会太费事,她也能指挥得动它,便架着新组合成的驴车上路啦。
一路走一路买,什么油盐酱醋,什么针头线脑,什么米粮布头,但凡感觉以后有用的,碰到就买些过来。
另外还有一部分桃林县特有的东西,比如桃花酒、桃子酿、桃脯、桃胶等特产,买来带回去或是自己吃喝,或是卖给其他人,都是极好的。
如此采买过一圈,车厢被填的满满当当,日头也升起来了,荣珍方才意犹未尽地罢手,赶着驴车朝城外驶去。
进城门需要检查户籍路引做下记录,出城门却没有这道程序。
荣珍进城时是跟着刘家车队进来的,根本没有留下任何记录,出城时也没有受到任何阻拦,顺顺当当地就出来了。
这让她心情十分之好,赶着驴车不紧不慢地踏上回程路。
是的,她要回红叶镇去。
女主他们的剧情大多发生在县城、府城等大城市,小乡镇涉及的极少,其中更是从未提过红叶镇。
所以荣珍打算回到那里猫着去,看能不能安家落户,如果合适的话,她以后就在那儿成婚生子安度一生了。
就不信这样还能让那位循规蹈矩的男主和她一个普通平凡的女子产生交集。
一个身居京都世家继承人之位的天之骄子,是不大可能认识一个居于穷乡僻壤的平民女子的,更不会娶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喜欢你。我是你哥。作为凌云集团的继承人,又是极优alpha,凌野从小便锦衣玉食,顺风顺水。然而他八岁时,爷爷不顾他反对,偏要收养一个孤儿beta,从此凌野便有了一个最讨厌的人戚行书,这个比他大七岁,和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哥哥。戚行书自知寄人篱下,对于凌野的欺凌便尽数忍让,直至高中大学,学业繁重,他终于有了不回家的理由。多年未见,再次碰面他们竟都没第一时间认出彼此,却都被彼此的容貌所吸引。戚行书当天就做了一个梦,一个春梦,对象是凌野。当凌野看见戚行书叫着自己的名字做春梦时,他大发雷霆,怒骂戚行书是个变态白眼狼,把他打了个半死赶出凌家。凌野车祸截了肢,戚行书作为医生,受爷爷嘱托亲自照顾凌野,两人便开始了同居生活。凌野变得脾气暴躁,对于戚行书百般刁难。可戚行书行医多年,什麽场面没见过。可谁也没预料到凌野在易感期失控了,戚行书一个beta,感受不到房间里异常的信息素,更反抗不了一个发狂的alpha。凌野对戚行书上了瘾,当他以为戚行书暗恋自己,自信地提出要和戚行书保持那种关系时,却被戚行书断然拒绝了。戚行书竟然还为他找来了一位年轻可爱的Omega内容标签生子年下虐文ABOHE追爱火葬场其它残疾攻,僞兄弟,年下,火葬场...
宋云回是宋家小少爷,年少时却母亲病逝,父亲另娶,他有了个弟弟。从那时起,他再也没有体会过被捧在手心的感觉。他努力学习,苦练书法钢琴,但收效甚微,没能得到任何人的喜爱和欣赏。一脚踏进演艺圈,结果被指看不得弟弟出名,演戏被说抢戏份,唱歌被指假唱,救落水演员被说是居心不良,成功全网黑,人人喊打。救起落水演员后因体力不支昏过去,再醒来时,宋云回得知这个世界就是本书,他那弟弟是主角,他是主角前进路上的炮灰,是个万人嫌。他的父亲喜欢他弟弟,喜欢的人也喜欢他弟弟,网友也喜欢他弟弟,无论他做什么,无论他把事情做多好,都没人会在意。宋云回宋云回想开了。不招人待见就离开,不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就不强求,他收拾收拾麻溜宣布退圈后找了个小镇小别墅自己写歌,偶尔直播唱歌玩游戏补贴家用,时不时蹭蹭邻居家的饭,小日子过得滋润得不行。某直播平台出现一个新人,唱歌好听,声音治愈还温柔,堪称深夜流量收割机。无数emo人深夜进入直播间,等待接受听觉抚慰。结果在某一天,毫无准备的他们被游戏击鲨声糊了一脸。他们主播一边咔咔乱杀一边用他一贯温和的嗓音道今天不唱了,玩点其他的。众水友有有点上头。宋云回退圈了,网友普天同庆。结果他们后来发现,对方演技是真的在线,救了某演员后为此住了半个月的院。他是真心喜欢演戏,想要得到他们的肯定。众网友众网友快回来!!!网友们再次看到宋云回的时候,是在一个生活综艺。明星们到某影帝家做客,猝不及防看到原本已经销声匿迹的宋云回穿着身睡衣从二楼下来,头发睡得翘起,睡眼惺忪,懒着嗓子问秦书,我猫儿子呢?众人正在观看直播的网友宋云回又火遍全网。面对找上门来求他回去的父亲大哥及曾经喜欢的人宋云回TD全网都在劝我重回娱乐圈,我就不原来快乐的真谛是咸鱼宇宙的尽头是躺平别说了,草莓牛奶是我喝的①1v1,洁,he②受不包子,只是咸鱼过了头③内含论坛体,介意勿入④主治愈日常,非传统打脸爽文⑤文是橙子写的,小猫咪不懂逻辑哒!⑥文案已截图...
叮叮!宿主你好,请你先行选择一个降低黑化值的对象,无情道破碎的师尊蓄发还俗的佛子浪子收心的魔尊痴情不改的鬼王宿主本人云霁雪我选第五个。云霁雪只不过闭了一关,醒来世上已千年。一个自称系统的家伙和他说,有人用他的身体攻略他身边的人。如今攻略者功成身退,所以好心的将身体还给了他。看着经脉寸断,灵根破碎的身体,云霁雪再看看被攻略者各种怜爱的仇人,被苛刻虐待的小可怜徒弟,云霁雪微笑脸你说要干什么?我保证不打你系统捂着红彤彤的脸蛋QAQ...
...
陆墨穿到虫族文以后,被要求绝不ooc地扮演好一个炮灰渣雄虫。原主他心狠手辣,原主他智商低下,原主他好吃懒做!陆墨冷酷无情地执行着每一个要求,看着雌虫日渐麻木的脸,他的心里充满了愧疚与心虚。让你遇到我这样的渣渣真是对不起!!原以为雌虫心碎了,梦醒了,从此就会放弃幻想,面对现实,成为一个冷静理智的虫。陆墨虽然心痛但还是兢兢业业绝不手软。可当雌虫抱着被子在房间里一边打滚一边红着脸喊他名字时,陆墨不由得心里一咯噔。夭寿啊!这可如何是好啊!…凌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雄虫。雄虫嘴上说着讨厌他,却给了他一个虫蛋。雄虫咒骂他软弱又没用,却放手给他自由。雄虫从来不说爱他,却不曾看过其他雌虫一眼。凌很迷惑,也很无措。好友一拍桌子这不就是傲娇吗!!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雄主他,果然是个大好虫。三年后。陆墨生无可恋地看着凌随便吧,毁灭吧,赶紧的。好奇怪啊!他的渣渣人设到底是怎么崩掉的!!被误以为傲娇的攻X真傲娇而不自知的受...
血骷髅,一个神秘而又危险的杀手组织,它在地下世界有着非常大的名气,因为只要是它接的任务,就从来没有失败过,也没有人知道它里面有多少杀手,他们都是什麽样子,因为知道的人都已经不存在了,同样也没有人知道它的幕后老板是谁,只能隐约的猜到『他』或者是『她』拥有庞大的财力,来支撑血骷髅这个杀手组织来运作,直到有一天,他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