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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寻芳这才放松精神,舒展眉头,视线也落下来,不再紧紧盯着花缀的眼睛。“我记得你说过,一见钟情,只有我。”这句话说出口,江寻芳羞耻心爆棚,脚趾险些扣出双层梦幻粉红城堡。最后三个字几不可闻。花缀捏捏江寻芳异常红的耳垂,没有耳洞,如果带上珍珠耳夹,一红一白,对比之下更夺目。江寻芳的皮肤白净,耳垂不红的时候,接近粉底液瓷白色的色号,花缀想到前些天在购物软件上刷到一款糖塔切割的石榴石耳夹,如果江寻芳戴,也会好看。花缀这样想着,说:“很羞耻嘛?明明是真心告白,你这样的表现,真是很伤我的心呀。”哪里伤心,开心到不得了。“我知道是真心告白,只是我们习惯的表达方式不一样,我平时说不来这种话。”“嗯,”花缀赞同,“你只会说——早上吃什么,中午吃什么,晚上吃什么,早安,午安,晚安,校门口见,别太晚睡,我在做实验,实验结束了。还有万能的一个字,好。”“那我以后说些别的,你想听什么话?”“想听你的真心告白。”手机铃声不应景地响起,江寻芳接了电话,说:“外卖到了,我去取,很快回来。”江寻芳关门时,“嘭”的一声,窗外烟花绽放,一束接着一束,漫天星火接连不断。雨不知是什么时候停的,花缀望着晴夜烟花,发散思维。烟花转瞬即逝,却如此热烈。爱情不也该是这样吗?快速,热烈。认定即永恒。一见钟情,一世相爱。告白说出口才能通晓心意,或如鸿雁传书,或如青鸟传信,总要有个媒介。花缀的媒介就是自己的话语,将欢喜宣之于口对于花缀来说不难,甚至习惯如此。花缀看到江寻芳的第一眼,心里就在炸烟花,于是大脑迅速收到信号,计算得出结果。结果是,花缀喜欢江寻芳,是一见钟情的喜欢,是一生一世的喜欢。是爱。理性上讲,是基因、激素、预想等等各种因素的决定作用,多巴胺、酚胺、荷尔蒙和肾上腺素统统过分旺盛。感性上讲,就是一种感觉,一种不遇时不知、一遇立刻知的感觉,像一种倾盖如故的感觉。曾有一瞬间,花缀愿意相信唯心的缘分和命运。花缀知道,喜欢到爱需要一段过程。不过,一见钟情的初始条件已然确定,爱的结果是必然。可是花缀也知道,江寻芳大约不会理解。门推开,江寻芳拎着外卖,拆开袋子,递一份给花缀。花缀曾设想过无数个场景,比如在深夜星空下的校园操场,坐在刚下完雨湿漉漉的草坪上,垫着江寻芳的外衣,两个人不得不挤在一起,即使在外人眼里也不得不如此。但江寻芳晚上总泡在实验室里,很少去操场,这样的机会太稀少。花缀设想最多的是,久违的一同吃晚饭时,或是逛街时,听着商场里或某家店的背景音乐,耳熟能详的某首芭乐歌曲,花缀能跟着小声哼唱,更有氛围。如果有机会,花缀想单独给江寻芳唱一首情歌。花缀想,总有机会和江寻芳好好探讨她所认为的爱——或是说现阶段的喜欢。刚刚气氛很好,眼下的气氛却已不适合。花缀接过饭盒,打开,热腾腾的香气扑鼻而来。荤素搭配的冒菜,江寻芳选择困难症发作时的第一选项,永远不会出错。饭后消食活动,花缀选择逛商场,在一家好物集合的百货商店乐此不疲逛了一小时,给江寻芳试戴各种首饰,项链、耳夹、手链和发卡。总是差一点,不太搭配。花缀左思右想,觉得江寻芳气质卓然,一定要质感非常的首饰才能搭配,要灯光下反射金属光泽的怪色珍珠、火彩绚丽夺目的玫红或橘黄色宝石、柔软光滑垂坠细腻的绸缎,花缀想把江寻芳妆扮成古代神话里最圣洁的、却和现代完美融合的风格,要摄人心魄,要光怪陆离,要高处不胜寒,那才是江寻芳。花缀暗暗下决心,要攒钱。路过一家奢侈品店时,花缀稍稍驻足。江寻芳顺着花缀的视线,看到满眼标志着走在时尚潮流最前线的花纹。花缀轻叹:“我什么时候能买得起呀。”江寻芳拍拍花缀的小脑瓜,试图拍走这种想法:“总有一天。”“有生之年?”“先选一个最喜欢的款式,作为目标,这样就有奋斗的动力了。”“是动力还是压力啊?”花缀口不应心,向店边走去。“进去看。”江寻芳拉着花缀走几步,脚步忽然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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