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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兔吃完早饭以后,顾如风就独自上了山,腰里别着个生了锈的斧头。才出门的时候,柳蓁一个劲的说,山上特别凶险,谁知道半路上会跑出来个啥呀,所以,一定要看着他把斧头别在腰里,才让他出门。一进山里,顾如风的神情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今天打个什么好呢?野兔吧,正好给你补补身子。”说完这句话,顾如风就走进了丛林当中。听到大树底下那草丛里有动静,顾如风将手里的石子弹了出去。随后,他走到了大树底下,一只野兔轻松的被他拎了起来。顾如风坐在大树底下,拿着的野兔已经不动弹了,石头子儿正好打中了野兔的头部。“还好一下子打死了,如果是打着腿的话,估计,我娘子还舍不得吃呢。”顾如风打量了一下手里的野兔,站起身就往回走。院子里的柳蓁正在摆弄她的土豆苗,看到顾如风回来了,便走了过去,轻声的安慰道:“没事儿,你又不是专业的猎户,他们有时候拿着弓箭还打不着呢,你徒手就拿着一个生锈的斧头,打不着也是应该的。”“你的男人就这么没本事啊?看,这是什么?”顾如风说完,就把身后的野兔拎了过来。柳蓁被这毛茸茸的东西吓了一大跳。“你还真打着了呀?你这是怎么弄的?”柳蓁一脸的不相信,可这只兔子就在眼前,也不容得她不信。“我就说去试试,万一碰着了呢,结果还真就碰着了。”顾风说的很轻松。“看来,最近我们的运气不错呀,这是不是一个叫发财的开始啊。”柳蓁小声嘀咕着。“发不发财我不知道,反正最近是饿不着肚子了,你就可劲儿的吃,把身体养好了,我可不喜欢瘦瘦扁扁的女人。”顾如风一边说,一边开始鼓捣那只野兔。柳蓁白了他一眼。这个男人怎么越来越霸道了?相比之下,她还有些怀念他那弱不禁风的样子呢?那个时候的顾如风,自己说什么他就听什么,哪像现在这么专制?这明明就是大男子主义,要搁到现代,村委会的大妈都会出来教育他。一个野兔肉很快就炖好了,一阵阵香味儿传来,柳蓁都咽了好几次唾沫。已经有多长时间没有吃肉,她自己都记不清了。两个人可真是饱餐了一顿。“要是能天天吃肉,该多好呀?”柳蓁很认真的感慨着,突然想到自己有那么多的银子,留着它干嘛呀?她可不是典型的守财奴,只是没有想到,回头自己真的再出个什么意外,那些白花花的银子放在那里,岂不可惜了?所以,在她的脑子里有了一个想法,就是每天要吃上点肉,可转念又一想,做人要低调,如果自己这么张扬的话,说不定,她的那点财还会给她带来麻烦。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吃点素就吃点素吧,好歹自己还能活着,真要死了,连素的都吃不着了。红袖添香虽然顾如风曾经打中了一只野兔,柳蓁还是觉得既然是读书人,就应该做书生该做的事儿。顾如风再次要上山上去打野兔的时候,被柳蓁拒绝了。“山上挺危险的,我们暂时还有吃的,你就别去上山了。”柳蓁说道。“那你给我磨墨,我写字可好?”顾如风问。柳蓁点点头,答应了。本来以为磨墨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可真正做起来,柳蓁觉得,这比写字还要难。自己一开始接触的都是圆珠笔和碳素笔,从来没有碰过这些东西,还以为,一个手托着下巴,一个手用手臂支着桌子,一圈一圈的磨就行了,真没想到,就拿墨锭的姿态就要和握毛笔一样,还得用手臂和手腕的力量一起来磨墨!看来在古代,这分工可真是详细,可也没听说过,那些大作家或者王羲之有专门研磨的啊。虽然感觉古代的人们有些小题大做,但她还是认真听顾如风讲着。自己本来就是一个认真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一样。“你的手要将墨锭捏正,抓平,重按轻摩,按照顺时针的方向,朝砚台的周围画圈,速度不能过快,尽量让它的范围大一点,如果小了的话,磨出来的墨,质量是不行的。”柳蓁认真的点了点头。“磨墨是一件很费力气的事情,时间久了,你的手会感到酸,如果累了的话,你可以试着用左手磨,不过磨墨的时间长了,可以促进你书写手法的平稳,这也算是一件好事。”顾如风笑着说。柳蓁磨墨,顾如风写字。看着顾如风苍劲有力的书法,柳蓁自叹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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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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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