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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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你得答应我,若是他继续这么过分,事情的处理权必须移交给我。”

“……”

权至龙有点迟疑,不是不信任,是怕孟格桑把事情捅穿后被骂。

这种和培养自己的老东家对上,还让家属介入的事,少不得被骂个狗血淋头,他着实不想把她牵涉进来。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孟格桑转身面对他,“夫妻一体,不说我不可能真的置身其外,眼睁睁看着你被欺负压榨。哪怕你只是我的朋友,我也一定会出手保你脱身。”

亲吻仿若蜻蜓点水般轻柔的落在孟格桑唇上,两人额头相抵呼吸相闻。

“好。若真有那天,请老婆大人务必出手,好好保护我这个柔弱的美男子。”

孟格桑差点忍不住笑出来,没好气地白他一眼,“德行!”

剩余的话吞没在两人的唇齿之间,气氛旖旎一室温情。

三月中旬的第一天,Bigbang在上海开唱,连续两场之后无缝衔接深圳场。

三天三场,生产队的驴见了也得甘拜下风。

孟格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专心做好权至龙的后勤工作。

之后有三天的空闲,孟格桑按住权至龙休息一天,坐晚上的航班飞呼伦贝尔市。

她的户口留在原籍没有迁到上海,领结婚证必须到户口所在地。

不得不说这是件好事,若是在上海领……

前脚刚走,后脚消息能传遍整个亚洲。

其实不必着急领证,奈何权至龙坚持。这是他精挑细选的适合领证的好日子,若是不去,再想有这么好的时间该等很久了。

领证前夜,权至龙翻来覆去睡不着。心脏怦怦跳,奏出比往常更激昂的乐曲,在安静的室内清晰可闻。

“睡不着?”

温柔的女声在耳边响起,他抿抿唇,有点不好意思,“我吵到你了?”

“没有,因为我也睡不着。”孟格桑翻身面对他,手臂轻轻搭在他后背,“好神奇,我们竟然要结婚了。”

权至龙点头又摇头,“神奇的是结婚,而非跟你结婚。”

毕竟,他从未想过和别人结婚。既然走入婚姻殿堂,站在身边的那个人必然是她。

这人惯会甜言蜜语地哄人!

“你说得对,大情圣~”孟格桑莞尔,“可是明天要拍照诶,你确定要把自己不帅气的憔悴样子留在我们的结婚证上吗?”

权至龙果然急了,一头扎进她颈窝,手臂死死缠在她腰上。

“睡!马上就睡!”安静不到一秒,可怜巴巴的开腔,“我真的睡不着,姐姐给我讲故事吧。”

这一幕可真熟悉,交往前要讲故事哄,交往后也要哄,结婚还要哄。

啧,上辈子欠了权至龙的。

乐在其中的某人做作地叹一口气,熟练地从上回停下的地方往下讲。

“……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她的话来判断她。她使我的生活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跑出来……”[1]

权至龙突然开口:“我不会离开你,永远也不会。”

语气并不如何郑重,甚至有点平淡。但他很认真,非常认真。

孟格桑会心一笑,忍不住亲亲他,“嗯,我也不会。”

我们不是还没学会爱一个人的小王子。

隔天清晨,两人早早起床打理自己,态度比走红毯慎重一百倍。认真的护肤,打理头发和胡子,最后选一身郑重但不过分的衣裳。

拍结婚照时入镜的衣服不能与红色背景冲突,浅色深色都可,拉开对比度就行。另外衣领不能太高,要露出脖子凸显轮廓。

不走常规路的两人思来想去,决定穿情侣装。由权至龙亲手设计的黑色皮衣,搭配项链和白T,帅就一个字。

孟格桑原本有一头飘逸的大波浪长发,前年因电影需求剪短。好不容易长长一点,因为突如其来的秀场邀请剪了。

如今半长不短的,勾勒出锋利的轮廓,潇洒极了。和相同打扮的权至龙站在一起,说不清谁更帅。

权至龙围着他啧啧赞叹,“要不以后我改口叫你哥?”

“有何不可?”

孟格桑轻撩短发,上挑的眉眼魅力四射,帅的人合不拢腿。

“天哪,好耀眼!”权至龙捂住眼睛,一副被闪到的模样,“这位光芒万丈的美人,麻烦收一收神通吧。”

“贫嘴!”孟格桑乐不可支,啐他一口,把手上的长款羽绒服丢过去,“走吧,预约的时间快到了。”

三月深圳暖风袭人,呼伦贝尔却春风未至,平均气温仍在零度以下。

从南到北跨越大半个中国,骤降的气温让人倍感不适。耐不住心情好,这点不适便不值一提。

一路哼着节奏欢乐的小曲,若不是车内空间有限,权至龙恨不能扭一段。

远远看到民政局的大门,终于消停下来。下意识坐直身体,理一理根本不乱的衣服和发型。

“我看起来怎么样?”他扭头问孟格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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