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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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十五章(第1页)

和黑人妹子雪莉认识后,我在哥谭的朋友再度喜加一。

在和国内朋友联系的时候,就不免提到他们。偶尔国内这群人会开玩笑般地吃飞醋,问我更喜欢哪个地方的朋友。

怎么跟那些喜欢挑事,问我“小鱼更喜欢爸爸还是妈妈”的亲戚一样。

小学生的我都知道回答全都要,更何况大学生的我?

我,苏虞,端水大师!

只是最近和国内的朋友确实联络较少。时差是一个原因,朋友们也很忙碌是一个原因,但最主要的还是我在哥谭的生活实在太丰富了一些。

上课,做实验,赶due,躲过时不时刷新的反派,搞点解压的文学创作,品鉴一下同担的创作。当然还有最重要的——

隔段时间就要举行一次的聚餐。

地点,我家。材料,参加的人自备。参与人员,哥谭大学的中国留学生。聚餐后的收拾环节,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齐心协力。

我只负责做菜和提供场地。

其实我挺喜欢做菜的。备菜这种重复机械的操作能让我放松脑子,而合理分配时间会让我产生一种满足感。调配出合适的味道根本不需要多想,仿佛本能,比做实验简单多了。

简而言之,我挺忙的,也就减少了和国内朋友维持感情的频率。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是所有感情都能长久,更多的是随着年龄增加而逐渐走散。然后又会认识新的人。

我在“失去”这件事上一贯看得很开,唯一一次没能保持淡然的态度就是失去我的父母。但生活还在继续,不管是谁在我的生命中走失,明天的风会照样吹拂。

她们说这是个不错的品质,有助于我在这个操蛋的世界生活下去,我深以为然。

可该社交的时候,我也照样表现得很热络。

我是需要社交来补充能量的生物,耐得住寂寞不代表我能完全做个不和人交流的宅女。用时下流行的人格分类法来说,我是个e人。

现在本e人就要出门了。

今天是周末,但有个校内自然科学学科的研讨会。我这种小卡拉米就是单纯地去吃吃喝喝的,也就没多在意今天的主题是什么。

这还是我第一次和哥谭的导师一起参加学术会议,所以老头儿还不知道我学术蝗虫的本质。小蛋糕?我吃!巧克力?我吃!三明治?我吃!正餐更是吃吃吃!

什么我都要尝尝咸淡,奈何美国人的糖度实在不是我的取向范围,吃一口我都觉得需要打胰岛素,本来血糖指数正常,多吃两口我就得原地得糖尿病。巧克力还不错,我喜欢黑巧。三明治就很普通了。

导师一转头就看见我吃得腮帮子鼓鼓,一脸不忍看地把脑袋又转了回去。接着他又动了动身子,试图挡住我。

老头儿仿佛用整个身体在诉说:小心点!这难道光彩吗?

我:看不懂,但嚼嚼。

跟着一起来的学姐拉拉我,正当我以为她也想阻止我的时候,她在我耳旁小声说:

“吃那个,那个火腿品质很好。”

我双眼一亮,随即用一种看到战友的眼神看向学姐,后者则冲我友好一笑,示意自己帮我打掩护,让我快去。

天呐,我师姐真是天使!

大约是觉得管不住就干脆放任吧,导师对我们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眼不见为净了。我就这样一路吃茶歇吃到了午餐时间。导师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无所谓,我和学姐是最好的饭搭子。就算地点在学术会议上也一样。

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在职场上有一个合适的饭搭子是多么重要。有时候就是这么一个搭子,才能支持人在恶心的职场存活下去。

我虽然没工作,但情况其实也差不多。这会议对我来说太无聊了,只有吃才能勉强让我撑下去这样子。

不过就在我端着盘子往上面垒三文鱼的时候,餐厅门口方向忽然传来了一阵骚动。我警惕地抬起头往门那边瞅,一旁的师姐拍了拍我的脑袋。

“没事,不是有人袭击,放心吃。信我,我是本地人。”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我把脑袋重新埋了回去。嘿嘿,那么大的虾喔,都没人吃呢,嘿嘿。

我一手虾,一手三文鱼,美滋滋,就差没哼个小曲了,根本没察觉到嘈杂的声音正朝我的方向逼近。

等和人群的中心对上视线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哥谭年轻的钻石王老五站在人群的最中心,四周的人都在注视着他年轻却十分沉稳的面庞。和他的年龄一样被人津津乐道的还有其过分出色的容貌。

周围的人以他为圆心聚拢,每个人都试图与他搭话,希望得到他的回应。而年轻人只是微笑听着,很多时候并不作答,甚至没有多余的表情变化,整个人看上去都和另一位哥谭著名男性有十足十的相似,同样的游刃有余,同样的漫不经心。

——那个人正是布鲁斯·韦恩。

哪怕只是隔着手机屏幕看过哥谭甜心的照片,我也能将他身上那股老钱的矜贵气质和眼前的青年联系起来。

可能这就是父子吧,我依旧不懂,继续吃。

我吃,我狂吃。

什么韦恩少总代表父亲视察投资结果,什么校方领导热情接待,还有什么导师和学生夹道相迎、展示出其良好的精神面貌……我通通不知道啊。

我又不写新闻稿,就是个才入学的外国人,我懂什么啊?

学姐也没管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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