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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哪个猜测,都让众人本能的有点不舒服。
很快管家就差了个人来找他们,是个白到吓人的年轻仆人,很是客气地来讲了一番花里胡哨的大道理,大意说新娘子是他们带来的人,勉强也能算是娘家人,可以到内环楼里头去吃席。
丁远志才刚刚吐过,差点被撑死的感觉让他心有余悸,现在什么珍馐对他都如浮云,因此摸摸胸膛问:“都得去吗?”
“这当然是都得去的。”白脸仆人听着话,顿时轩起眉,皱起脸,挑挑拣拣似的扫过众人的脸,像是在鄙夷他们的不知好歹,“大老爷开恩,今个儿少爷大喜日子,你们这群小东西居然还挑三拣四,百般推脱,活该这辈子没出息。”
陆晓意并不理他,跟左弦对视了一眼,她问道:“怎么办?”
左弦的表情非常难以形容,他垂着脸想了会儿,然后笑起来:“还能怎么办,这是泼天大的福气,总不能不给主人家这个面子。”
他笑盈盈的眼睛看向白脸仆人,那受了冷落的白脸仆人似乎也有点忌惮他,脸上的不快很快就消散了,古怪地笑起来,听声音活像被阉割过的小公鸡,脸面变得舒缓不少:“还是左老大懂事。”
这个老大倒不是黑社会那种老大,而是他们这一波人里头的领头,勉强也算是个比较客气的称呼。
正说着,那白脸仆人就带着他们往下走,丁远志身体很不舒服,胃时不时还隐隐作痛,他捂着自己的肚子,走得当然不像前面的人那么快。木慈于是过来,用好的那只胳膊把他托起来,笑道:“咱们俩难兄难弟,一个半斤,一个八两,谁也别说谁,互相照顾一下吧。”
丁远志非常感激地看了一眼木慈。
从一开始,丁远志就觉得木慈没什么记忆点,毕竟他除了看上去不好惹之外,实在看不出什么出挑的地方,比起几个冷静的女生,亮眼的左弦,还有似乎胜券在握的苦艾酒,这人唯一的亮点就是跟在左弦身边。
由于他们俩一直同出同进,丁远志甚至一度以为他其实是左弦的保镖。
后来木慈在槐树林里救了艾巧,丁远志又觉得这人要么精虫上脑,要么就是脑子不太好使,毕竟有田蜜蜜这种前科在前面摆着,这种情况下还想做个好心人,除了“找死”两个字,就没别的可以解释了。
直到轮到自己出事,丁远志才发现木慈简直浑身笼罩着一层佛光。
他虽然不怎么爱说话,却是个交流起来让人觉得很舒服的男人,更不会因为毫无用处就毫不犹豫地将人抛下。
在这种环境下,寡言的木慈实际上要比精明的左弦更让人有安全感。
丁远志几乎整个人都挂在了木慈身上,两个人一起被落在后头,他这会儿还是有点萎靡不振,不过精神头还行,他认定在这伙人里值得结交的只有木慈,心血沸腾,觉得该做些什么来回报这种善良,于是悄声说道:“我觉得应该就快结束了。”
“怎么说?”木慈问道。
“不管左弦的猜想是不是对的,你看,我们的活是从这位少爷的婚姻开始,也就是送新娘子,而现在我们知道,少爷还没有死,那么冥婚也就没有开始。”丁远志说话非常谨慎,这些话都是压在嗓子眼里,凑在木慈耳边说的,就算那个白脸仆人真的转过头来,估计也只以为他只是状态不好,半死不活地让人撑着。
木慈沉吟片刻,觉得自己的脑子实在跟不上这些聪明人:“所以?”
“如果这是老板写的故事,那么肯定会来一个首尾呼应,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写作技巧,除非这个故事就想写个流水账,打算就这么无聊的过去,不过之前鬼听戏,唱得是活捉,这很明显在点题了,显然不可能是流水账。”丁远志又道,“所以既然婚已经开始,那说明这个故事就快要落幕了。”
这听着倒是很有道理,木慈想摸摸下巴,可惜他一只手搭着丁远志,另一只手还处于受伤状态,只好作罢:“那这么说我们就快能出去了?”
“还不能放松警惕,祭死窑跟鬼听戏都出了人命,冥婚跟吃人估计还有大招呢。”丁远志啧啧有声,“我想很可能不是什么正经酒席,搞不好就有人肉,咱们俩都留神些,千万别动筷子。”
“你脑子真好使。”
丁远志苦笑了一声:“没前头那位好使。”
他看了一眼左弦,发出非常艳羡的声音。
男人在少年时甚至是成年后都会有非常长的一段时间,幻想着突如其来地加入一场极其盛大且富有激情的冒险之旅,最好有危险、美女、金钱、无数的肾上腺素,彻底摆脱现实这种令人反感无比的平淡生活。
甚至于在家里上厕所那会儿,丁远志仍然抱有这种梦想,直到他真的突然加入这么一场莫名其妙的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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