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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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第1页)

「……」兰朔无语,把手机递给她:「回市里起码得三个小时,你选点这边有的行吗?」

第26章和气生财10

佛母庙离市内实在太远,就算兰朔再有钱,也实在没法当场变出来澳洲大龙虾,最後几人只好返回古镇上的餐厅订了一桌。

餐厅装潢相当雅致,「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式的布景,周围响着舒缓的古琴曲。

按理说他们吃完饭就该散了,但兰彤光正惦记着吃他哥的瓜,便撺掇着兰朔讲讲昨天在沙龙上听的鬼故事。

恐怖故事自己听着没意思,给美女讲就不一样了。妹妹因为害怕而肾上腺素飙升,不正是拉近距离的好机会吗?

兰彤光朝兰朔挤眉弄眼,心道自己这个助攻当的真是一马当先,不给发个大红包都说不过去。

故事本身讲起来倒是挺简单的,五只粉粉白白的大老鼠,在古镇上四处作乱,连皮带肉地啃掉了人脖子上的金项圈。

讲完,兰朔微笑道:「谢小姐怎麽看?」

谢萦趴在室友肩上,阴恻恻地吊着嗓子道:「哎呦~好吓人啊!」

方柠推她:「啊啊啊!你闭嘴!」

谢萦就喜欢干这种事,以前她们在寝室里一起看恐怖片,《闪灵》演到关键时刻,丈夫正持着斧子疯狂砍门,谢萦掐准了时间,就在这个时候哐哐地敲门,把大夥都吓得不轻,最後被追着打了一层楼。

两个女孩嬉笑着打闹,兰朔却有些若有所思:「讲到这里倒也罢了,不过这个故事,还有个很惊悚的後续。」

昨天在沙龙上,兰彤光早早就出去闲逛了,兰朔留在里面完完整整地听了全程。

除了主讲人老板娘,沙龙主办方还另外请了几个小说作者和民俗学者。其中一个学者说,这个故事听起来荒诞不经,但也许并不是空穴来风。

学者来之前显然也做足了准备,给大家投屏看了一本书《花村谈往》。

这是一个清初文人的杂记集,里面记录了不少耸人听闻的死亡案件,虽然不曾指出地点,但其中几个案件和这个故事极为相似,都是大鼠作乱。

其中一个故事最为惊悚,说两个小偷夜里潜入富人家中,想偷些金银财宝。这两个人约定,一个在屋檐上接应,一个下到房子里将偷来的东西递上来。

结果到了夜里,上面的人刚伸手摸到包袱,就忽然感到手上传来一阵剧痛。他定睛一看,发现下面的人眼睛圆睁,已经猝死,而自己抓着包袱的半只手掌都已经不翼而飞。

几只膘肥体壮的大老鼠正挤在他手边,一只叼着装满了金银的包袱,另一只口中叼着他血肉模糊的手指,正嘎吱嘎吱地大嚼。

这几只大老鼠横行霸道,镇上焦头烂额,县令气急败坏,对着捕快们大发脾气:「连只老鼠都抓不住,养你们有什麽用!」

这时一个路过的游方道士说:「那不是老鼠。」

县太爷向来觉得这些道士都是招摇撞骗之徒,不过此刻实在是没办法了,只好破罐子破摔:「那你说是怎麽回事?」

道士说,老鼠,归根结底就是一种畜生。

金银财宝再珍贵,畜生也知道是那冷冰冰的死物,真正的老鼠,再饿也不会去理那些东西。

所以老鼠躯体里,是别的东西。

道士说:「这是被饿死的小孩子,被人用邪法困在了老鼠的躯体里。时间久了,小儿就忘了自己是人,但还记得饥饿至死时的感觉,他们要吃,要拼命地吃。再稍加训练,就会不顾一切地啃吃一切财宝,带回主人面前,再从他们胃里剖出来。」

县令大骇,道士又说,若是不信,便在老鼠再作乱的时候看看。

它们那四根细细长长的前爪,哪里是老鼠的趾头?分明就是小孩子白白嫩嫩的手指,不是这样的指头,怎麽抓得起来金银财宝?

况且,俗话说「鼠目寸光」,那是有道理的。老鼠视力很差,只能看见眼前几寸以内的东西。你仔细看那些老鼠的眼睛,如果它们眼眶子里不是人的眼睛,哪里看得到几米之外的绫罗绸缎丶金银珠宝?

县令颤声道:「这麽邪性的妖孽,该如何是好?」

道士道:「这事其实不难。小儿并不识得金银的价值,认的是财宝上的那股『气』。你们只需装模作样,堆了石块丶玻璃丶牛角珠子在库房里,花花绿绿,小儿分不清,就会被迷了注意。几次三番吃不对东西,饿到了极致,这些小儿就会把自己的老鼠身体也吃得一乾二净,便不会再作乱了。」

县令照做,果然不到一月,镇上就再也没有鼠患了,《花村谈往》便记到这里。

学者讲到这里时,沙龙上的众人都是一阵恶寒。

如此可怕的害人方式,就算是故事,也实在是骇人听闻。

不过学者很快又笑道:「当然,这都是故事,大家听听也就罢了,不要太放在心上。这当然都是虚构,真要解释的话,这些关於老鼠夺财的故事,其实有另一种说法。」

老鼠——在中国文化里,这是个很重要的象徵。

人们不喜欢老鼠,却也不像唾骂猪猡一样随意侮辱它们,提起来的时候反而带着某种恐惧与尊敬。

人长出牙齿後,牙齿的长度就永远不变了,但老鼠不同,它们的门牙是一直生长的,必须不断在磨擦,否则门牙长得太长,就会把嘴巴撑起无法闭口。<="<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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