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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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造反将军的小哥儿(第1页)

也有男人是会生孩子的。

他们外表与普通男性无异,只是要娇弱一些,更为秀美,身上会有红痣,颜色越深越容易怀孕。

他们唤做哥儿。

即会生孩子的男性。

古代世界。

种田文。

*

剧本《造反将军的小哥儿》。

柯明允是二十一世纪一大学生,为救一落水儿童不幸遇难,

再睁眼时他来到了在历史上没有记录的朝代,大钦国,更令他欣喜的是,他是gay,还重生到了一个哥儿身上。

他不用在隐藏自己的性向了。

家穷没关系,弟弟妹妹不听话没事。

卖麻辣烫、火锅,造镜子、烧玻璃,教育弟妹,扳正愚孝憨厚的父母,和爷爷奶奶分家、甩掉大伯一家吸血虫,他把日子过的风风火火。

唯一令他有些苦恼的是,他刚穿来捡的十分合他胃口的男人不见了……

*

明乐穿过来好几个月了。

他是文里主角受的极品堂弟,一个爱慕虚荣、眼高于顶、天天把“我要嫁给县里高老爷当续弦”、“我要给高老爷生个大胖小子”挂在嘴边的哥儿。

他非常看不起主角受和主角受捡来的主角攻,每次见面都极尽嘲讽之能事,眼睛恨不得长到脑门上的蠢货。

但他也有骄傲的资本。

小哥儿打小就好看,红痣生在了眉心,极红、极艳,好似能滴血一般。

容貌姝丽,一身皮肉白的跟雪堆一样。

系统以为明乐多少会羞耻两天,结果它高估了明乐的节操。

他当时就兴奋了,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哥儿好啊。”跟abo里的o一样天赋异禀,能做许多高难度动作。

反正任务者是不会在任务世界有孩子的。

系统:“……”

它的错。

对不起。

是它浅薄了。

鲤鱼村不大,柯家的允哥儿捡了个男人的事闹得人尽皆知,那男人很是英武,罕见的俊朗,就是好像脑子不太好使。

村里人打趣是允哥儿思春了,想男人了,那傻子就是他捡来当未婚夫的。

柯家老太太发了好几次脾气才把这话茬压了下去,他们柯家不至于让自家哥儿嫁给一个傻子!

男人傻是傻了点,但力气大,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破布缝的衣衫,走线都歪歪扭扭的,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英俊,剑眉星目,挺鼻薄唇,骨相一流。他很高,将近一米九,腿长肩宽,搁在现代就是t台超模。

田埂上。

明乐在乘凉,柯明允给失忆的主角攻起了个名字,叫秦天。

主角攻被捡到时,里衣被绣了个小小的秦字。

主角受猜他姓秦,就给他起了这个名字。

秦天这时在看明乐。

麦茬扎人,热浪滚滚,汗水洇湿了胸膛的衣衫。天空万里无云,明晃晃的太阳晒得人心肺烧的慌,但地里还真没有就这么看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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