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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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大二(第1页)

江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寝室,

丁志义在床上睁开了眼睛,“这是哪里怎么这么眼熟啊?”

看着这似曾相识的环境,丁志义有点蒙,他记得昨天心情不好喝醉了酒,在出租屋睡着了,怎么醒来不在出租屋了。

这个地方明显就是学校的寝室,他昨天明明在自己租的小房间里睡着的,一觉醒来怎么会来到这里的。

学校的寝室自从他大学毕业十几年了都没去过了,怎么现在突然出现在这里的。

“我不会被绑架了吧!”丁志义有点惶恐的想到,虽然他没房没车,每个月就赚那几千块钱只够糊口,3o几岁了都没女人愿意嫁给他。

按理来说像他这种穷鬼根本就不会有人有兴趣来绑架他,因为根本就榨不出什么油水。

不过他突然想到前段时间抖音上闹的沸沸扬扬的缅北割腰子事件,他不会被那些畜生绑架要割他腰子吧,想到这里丁志义有点怕了。

他马上就起床跑出了寝室,寝室过道上有几个人不时的走过,丁志义也不敢细看,一口气就跑出了寝室的大楼。

一出寝室的大楼,丁志义就更觉得眼前的环境熟悉了,不过为了更加确定,他一口气跑到了学校的门口。

看到校门口‘浙江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几个大字,他彻底确定了,这里就是他大学读了三年的地方。

这时他摸到裤兜里的手机,他拿出来一看,这是他十几年前用过的功能机,再一看上面的日期,‘2oo9年3月5日’他有点呆住了。

“我重生了!回到了2oo9年!”丁志义有点不敢相信生的一切,但又不得不信,这个手机就是他十几前用过的那一只,哪怕过去了多年他也记得

这个手机的样子,因为这是他爸妈给他买的第一个手机,他还记得有一次他把手机屏幕摔裂了,但他没钱买新手机,而且这个手机还能用。

就一直都没换,现在这个手机屏幕上的几道裂纹,更加印证了他的这个猜测,他为了更加印证自己的想法,打开了手机的前置摄像头。

看着手机屏幕里面哪个一脸青涩的自己,丁志义脸上非常复杂。

他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他这辈子过的太不顺了,大学毕业后因为学历不行,找不到好工作,一直都在社会的底层摸爬滚打。

能让他干的工作都是不赚钱又难做的工作,这些年他换了很多的工作,工资涨的很慢。

偏偏让他赶上了国内房价起飞的时候,悲催的是他父母赚钱也不多,只是在一个小镇上买了一套房子。

没房子就没有女人愿意跟他结婚,让他35岁了还没结婚。

他的相貌也是普普通通,恋爱都没怎么谈过,以前他也抱怨他的人生怎么就这么难,和那些富二代、拆二代比起来简直是地狱级别的难度。

现在可能是老天都看不下去他悲催的人生了,给了他再来一次的机会,让他重生到了2oo9年,他大二刚开学的时候。

现在他重生到了大学时代,脑子里有着以后十几年的记忆,肯定能赚到大钱的,以前没有享受过的生活和美女,他都要一一的去体验。

他觉得上辈子过的够苦了,这辈子有了条件肯定不能浪费了。

经历了上辈子苦逼的人生,丁志义现在有着强烈的赚钱欲望,他觉得他上辈子悲催的人生就是因为没钱的缘故。

现在他重生回来后,脑子里有着过去的记忆,只要好好的展,就能赚到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数字。

他在校门口的一个石墩子上坐了下来,想了一会儿,现脑子里的一些赚钱的生意都要先有本钱才能去做。

没本钱就算他知道这个项目赚钱,也没什么用。

他想了半个小时,终于选好了第一桶金该怎么赚。

他现重生回来后,他的记忆力变强了很多,上辈子看过的小说、电影都记得很清楚。

写小说比较适合他现在一穷二白的现状,他只要把上辈子看过的经典的小说抄一部出来,就能赚到第一桶金了。

有了本钱,后面就能去做那些赚钱的项目了。

想到赚钱的路子,丁志义就开始行动起来,他要改掉以前做事喜欢偷懒拖延的毛病,决定做的事情就要尽快的执行。

不知道是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肯定能成功还是丁志义穷怕了想要尽快赚钱。

他这次做事情非常有执行力,回到寝室就打开他的电脑创建了一个文件,写上了前世风靡一时的小说神作‘吞噬星空’的名字。

接着就在电脑前开始按脑子里的记忆开始抄书,幸亏前世他写过一段时间的小说,虽然写的小说都扑街了。

但打字度算是练出来了,而且为了学习大神的作品,特意扒过‘吞噬星空’这些神作的大纲和细纲,

加上重生回来记忆力得到了加强,丁志义刚开始抄就非常的顺利,一口气写了一万字,等他停下来已经是下午6点多了。

寝室内的三个同学也回来了,正在玩游戏玩的很嗨,刚才丁志义写书太认真都没注意三个同学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丁志义刚重生回来,就一口气写了一万字的小说,感觉有点累了,就出去吃了个饭,就回去睡觉了。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丁志义也没去上课,就待在寝室内继续写书。

他现在读的学校反正只是个大专,文凭没什么用,对丁志义这个重生者来说,现在的时间非常宝贵,他不想再去上课浪费时间。

就这样一个星期过去,丁志义天天待在寝室内奋笔疾书,每天都写2万字以上。

他写的这本书不愧是上辈子的神作,他上传到奇点的第三天就来了签约站短。

不过因为要等推荐,虽然丁志义每天能写2万字,但每天也只能上传1万字,其它的字数也只能当存稿,等上架了再一起上传。

丁志义现在天天待在寝室写书不去上课,他寝室的三个同学觉得丁志义变化有点大,他以前可是从来不会逃课的。

不过在说了几句后,看到丁志义依然不改,也不再说了。

毕竟虽然他们在同一个寝室住了这么久,但也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丁志义不听他们的,他们也懒得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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