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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点准时起床,收拾妥当,炼气上桩做早课。
昨天的醉酒并没有对我造成影响。
不是酒量好,而是打拳炼气能够加快酒精排出,不残留对身体的影响。
很多江湖术士爱饮酒,就是因为如此。
可以享受酒精带来的快感,还不用承受那宿醉之后的痛苦。
虽然十八岁之前没喝过酒,但尝过味道之后,就有点放不下。
以至于,现在中午和晚上不喝点酒,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早上来送早餐的不是包玉芹,而是何强兵。
他的头长出来一些,又迫不及待地染成了红色,有点像正在热播的日本动画灌篮高手里的樱木花道。
只是他矮矮瘦瘦,跟樱木花道的形象差得太远,撑不起来这种非主流色,倒真像一只红毛猴子。
他对我明显有些畏惧,一声不吭地把饭菜摆上,就低着头站到一旁。
早餐依旧丰盛。
汤面、圆酿、小拌菜,还有一碟炸得金黄的馒头片,洒了盐和花椒面,一咬酥脆喷香。
我把所有饭菜尽数吃光,这才问何强兵,“你妈忙什么去了?”
“学校一早上打电话说我姐生病了,我妈饭都没吃就赶过去了。”
“那这早饭是谁做的?”
“是我做的。”
我有些诧异,“你还会做早饭?”
何强兵闷声说:“我脑子不好使,初中毕业就不念了,在家呆着没事,跟我妈学做饭,我姐高中三年没住校,所有早晚饭都是我做的。”
“手艺不错,开馆子能有前途。”
“我不想开馆子,男人就得做大事,守个着小馆子抠钱过日子,谁来都得陪笑讨好,这算什么男人?我要做出像样的大事业,让我妈我姐高看我一眼。”
“哈,你这整天在街面跟帮子溜子混,是想找做大事业的机会?一帮街面地出溜,能给你什么机会?”
“我这叫扩展人脉。做大事,得有人才行。潘贵祥当初就是个待业知青,也天天在街面上混,认识的人多了,才做起那么大一番事业,现在谁见了都得叫一声祥哥。迟早有一天,我也能让人人见我都叫我一声兵哥。”
“潘贵祥,是那个祥云贸易公司的老板吧,听说是专门做对缝生意的?”
“对,左右一倒,不用自己吃苦受罪操心,钱就挣到手了,市里领导见了都得夸他一声能人。上面那些大老板,哪个在生意上有难处,只要找到,就一定能给解决了。”
何强兵兴奋的双手乱比画,仿佛正把钱往自己怀里划拉。
我也听街边退休老头聊起过这个潘贵祥。
这人是金城街面上的一个传奇人物,只用了三年时间,就从一介待业青年跃升为百万富翁。
他的迹故事其实同八九十年代崛起的很多传奇草莽富豪差不多,跟空手套白狼、倒买倒卖脱不开关系,为此还被以投机倒把的罪名关了两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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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听闻沈知卿出了车祸时,正在豪华别墅里躺着长蘑菇的谢挽一个鲤鱼打挺就跳了起来,说什麽也要不顾重重的阻拦冲出去见他。然後他就被告知沈知卿失忆了,并且好死不死的记忆刚好停留在他们相遇的前一年。谢挽好吧。只是谢挽还没来得及去看望沈知卿一眼,就被沈知卿的富二代亲友团给拦在了家里,警告他让他不要轻举妄动。你最好趁着这个机会离他远远的,别再让我看到你。沈知卿的亲友团之一这麽跟他说。谢挽倒也能理解此人的想法,毕竟沈知卿和他之间不管是身份地位条件都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们身边的所有人都觉得是谢挽在死皮赖脸地高攀着沈知卿不放,可沈知卿又偏偏在他这棵树上死死地吊着。于是趁着他失忆,就有这种想法的人趁机让谢挽滚蛋。而谢挽只是短暂地思考了一下,就答应道好。于是谢挽麻溜地收拾好自己,没动别墅里的一草一木,就这麽跑了。酒吧。昏暗的灯光,喧嚷的人群,酒杯中反射着晶莹微光的液体。沈知卿擡起头来,在迷离的音乐中,看到对面卡座里坐着一个面容昳丽的青年。青年不知是在想什麽,一直都低垂着睫,纤细白皙的手指在杯口处打着圈。酒液深红,霓虹灯光急促闪烁,手指修长白皙。沈知卿一时贪看。而那青年突然擡眼,隔着重重灯光与人群看了他一眼。你相信一见钟情吗?关于男朋友失忆後对我一见钟情但我已经准备跑路了不怎麽霸的霸总攻x不怎麽娇的娇妻受(不是)年上,年龄差一岁1v1,he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破镜重圆轻松HE谢挽沈知卿一句话简介手动再见立意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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