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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地里刚播种了一茬子菜种,村里的田地有的种着早熟的蔬果,再过短时间就能收获,这段日子是没必要起得这么早的。
鹿邀手下动作停下来,站起身擦擦额上的汗,早晨凉爽,但怎么说也是夏天,清亮一点一点地正被逐渐升起来的眼光驱散,“我来松松土”。
“你不是昨天刚下了种?”,王耕低头看了一眼他的地,地里黑黝黝的看不出什么,刚下出的种子估计还得哟好几天才能冒出来绿芽儿,他有些困惑,问道,“不小心伤了种子咋办?”。
鹿邀双手拄着一把铁锹,微微笑了一下,说,“我记得下种的位置”,他指指地上更松散一些的地方,“而且我这地好久不种,太硬了”。
这倒是实话,王耕看他一眼,想起过去这土地里杂草丛生的模样,觉得简直不堪回首,他摇摇头,“这倒也是”。
他看了眼亮起来的天色,嘿嘿一笑,“得,那你继续,我也得去忙活了”。
其实原本鹿邀是不打算起这么早的,但他还时刻记挂着和刘自明的赌约,半月的时间说过去就过去了,就算生菜的生长周期不是太长,也要以防万一,确保在期限将近的时候能大致长出个好样子。
他迈开腿跨上田埂,自上而下地看了一眼,心中冒出点期待来。
如果这些菜能好好的长出来,就是他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第一桶金了。
鹿邀深吸一口气,突然觉得有些神奇,现在想起来,他已经来到这个世界好多天了,竟然也渐渐适应了。
肚子适时地咕咕叫了两声,他摸摸肚子,打算回家吃一点儿东西,刚要走就听见不远处的交谈声。
下意识转头,看见有人和王耕站在一起,对话声音不小,直直传到他耳朵里。
鹿邀没停下,继续往前走,隐约听见水渠两个字,肚子叫的更厉害了,他加快了脚步,赶紧往家里走。
屋里能当做早餐的,就只有鸡蛋和面,奈何面也所剩不多,鹿邀昨晚发了面,打算今天做点儿馒头,也好过天天吃面。
锅里已经下了水,柴火烧的噼里啪啦,他弯下又往里面加了两把柴,站起身要把洗干净的鸡蛋往里面丢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以前常常吃的色香味俱全的煎鸡蛋。
但煎鸡蛋需要油,鹿邀不用找都知道这个家里是没有油的,就是不知道这个时代的人是用什么炒菜的。
芝麻还是花生?不管哪一种,要是能种植,绝对是很好的经济作物,他顾不上打鸡蛋,回去翻开自己的背包,找了笔记录下来,打算日后本金足够,调研充分了,就往这个方向发展。
刚一写完合上笔盖,手腕上便倏地一凉,鹿邀装笔的手一顿,看见自己手腕上缠上了一圈儿黑色。
他只好把动作放轻,拉上拉链,把背包放好了,手在小黑蛇的冰冰凉的脑袋上摸摸,小声道,“好能睡”。
这几日,却烛殷一直是同他住在一处,伤是好的差不多了,瞌睡也与日俱增,还总爱化作蛇形态睡觉,晚间就盘在他身旁,好在鹿邀睡觉老实,不然准会压到他。
鹿邀收回手,带着却烛殷重新回了灶台,脑中想着,蛇是喜凉的物种,也不亲人,却烛殷这样级别的,人类在他眼里约莫就是一块儿肉,或许还得看他看不看得上,可这几天他发现了,虽然是条蛇,他却是条十分黏人的蛇。
他在锅边磕破鸡蛋,手法娴熟地顺着锅边把鸡蛋滑下去,看着在沸腾着冒泡的热水中渐渐成形的荷包蛋,趁着闲暇机会又低头看了一眼缠在手上贴着他皮肤的黑蛇,觉得自己像是在养宠物。
以前也不是没有养过宠物,是一只纯白的萨摩耶,毛茸茸的很可爱,但那个时候太忙,才养了几天,因为自己照顾不来就只好托付给朋友,好在那个朋友很喜欢狗,再见时那只萨摩耶已经长得很大了,而且神奇的是还认得他。
后来就一直没再养,鹿邀看着黑蛇光滑的鳞甲,现在也算是圆了以前的梦,应该也能算……半个宠物吧?
“锅要糊了”,蛇轻薄的眼皮轻轻撩起,琥珀色瞳光落入眼中,声调懒慢。
鹿邀回过神来,看见锅里已经快要干了的水,忙拎着勺子去捞。
经过抢救,最后的荷包蛋变成了焦的荷包蛋,鹿邀头一次做出这么不完美的荷包蛋,有些郁闷,吃之前盯着蛋白上的焦黄浅黑看了好久,筷子握在手里,就是不放下去。
却烛殷低头扫了一眼碗中的鸡蛋,眉头轻皱,但看见做这蛋的人表情比自己还难受,一时觉得有些好笑,也不那么嫌弃了,笑着说,“怎么,你自己做的也要嫌弃?”。
鹿邀摇摇头,“我只是在想,下次做饭不能分心了”。
“分心?”,却烛殷勾了勾唇,“为我分心?”。
这话说得暧昧,也是他故意说得暧昧,该怎么说?有时候逗弄鹿邀是他的乐趣来源。
谁知道鹿邀不但没有否认,还点点头,说,“确实是为了你”。
他松了口气,还是决意吃掉这份不完美的鸡蛋,筷子插上去的一瞬间跟着开口,“我在想,小黑你好像宠物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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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却烛殷:我把你当老婆,你当我是宠物狗?
却烛殷一看鹿邀的表情便知道这人是没意会到他的意思,逗人的乐子没得到,没想到还当做狗一般看待?
鹿邀却吃光了鸡蛋后看着他没了笑意的脸没有感情的补充道,“很黏人”。
“……哪里黏人?”,却烛殷额上青筋都快要冒出来,他堂堂妖君,如今竟然这样被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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