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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与他的时间还长,无论怎么样,都顺其自然。
他仿佛也明白她的意思,笑着起了身,“第一日,我是否该洗手作羹汤?”
她看到他的肩膀在行动间有些许的不自在,下意识地伸了手,贴在他的肩头,轻轻地揉捏。
被她枕了一夜,多强健的身体也会有些气血不畅吧,何况还是他这种完全没有武功的人。
她的手轻柔地捏着,却突然被他按住,还不等她反应过来,带着他浓烈气息的人影,已覆身而上,将她重新压回了床榻间。
轻柔又霸道的吻,瞬间侵入她的唇间,如疾风暴雨,却又暗藏了隐忍的温柔。
这是他的初吻,她几乎可以瞬间肯定,他的气息不稳,他的唇瓣还有些颤抖,他推倒她时的掌心还贴在她的肩头,微微带着汗意,若不是她感知敏锐,只怕都发现不了。
他在强自镇定,想要给彼此一个印象深刻的初吻,这个骄傲又贴心的家伙。
当两人终于从床榻间爬起来的时候,他白皙的颈项上,斑斑驳驳尽是她留下的红色印记。而这些印记,洛花莳竟然没有想过拿东西遮挡,就这么大咧咧的敞着,大有顶着满脖子的吻痕巡街昭告天下的意思。
他这辈子,一定不知道羞字怎么写,南宫珝歌如是想着。
他坐在妆台前,阳光从窗外落在他的身上,穿透了轻薄的衣衫,让他的身形看上去清弱了几分。他不算瘦弱,只是这个年纪独有的劲瘦,平时的宽袍广袖层层繁复遮挡太多,反而在此刻,露出了他腰身的弧度。
她昨夜摸到过,那腰身毫无赘肉,紧致而有力,大约蜂腰说的便是这种,看上去清瘦,却蕴含着张扬的力量。
此刻,这种力量被松散地拢在衣衫下,阳光过处,便是如水般的温柔了。阳光有些烈,让人看不清他的眉目,只记得那光芒下的身影。
她的眉头,骤然紧蹙,脑海中闪过一道清润的嗓音。
“珝儿,起床了……”
同样是窗边的位置,阳光笼罩了身形,人影与阳光的完美结合,流淌着温柔与温暖。
她很清楚地能够分辨出两个人,却有那么一瞬间,恍惚了心神。
前后两世加起来,那个人已经离开她将近三十年了,却在短短的时日内,数度让她想起。
大概,是洛花莳偶尔间展露的气质,与他有些相似吧。
她情不自禁走入了阳光间,看到他正对着镜子,散落了一头长发,静静坐着等她。
“你说过为我绾发的。”小小的幽怨和期待,在他抬首望她的时候,表露无疑,“我肚子饿了,一会我们去吃好吃的。”
她失笑,拿起了一旁的梳子,慢慢为他梳了起来,却忍不住打趣他,“我以为新婚第二日,你要实现自己刚才说的话,洗手作羹汤。”
“不会。”某人大咧咧的回应了两个字,丝毫不以为耻。
“要抓住女人的心,先抓住女人的胃,这句话你不懂么?”她笑的更开心了。
镜子里的洛花莳嘴角一扯,露出一个很是不屑的表情,“你什么时候见过女人逛花楼,是因为公子做饭好吃的?”
南宫珝歌终于忍不住大笑出声,从来没有过的失态大笑。
她喜欢洛花莳,大约也是这样的原因,不矫揉造作,随性而为,很清晰地让她明白他想要什么,也没有强势地侵略,在点滴间沁入。如果说,她是一座石头城,他那就那一泓春雨,下过之后,仿佛什么都没有留下,却只有她知道浸润之下,内心隐约滋生的东西。
他的发丝,在她的掌心里变换着形状,被她绾着束起。
为君长绾发,此生永不离。
她朝他伸出了手,“簪子。”
他却没有动,而是望向了妆盒中,“昨天那个被你丢了,你随意挑一只顺眼的吧。”
妆盒里的东西很少,几根簪子也是青竹或者木质的,一看就是街边几文钱随手买的那种。
他不爱妆扮,正确的说法是,他对自己的自信已经达到了不需要靠外饰来妆点的地步,京城一绝,可不是虚有其表的。
她翻了翻妆盒,没有一个能入她眼的簪子,顺手抽开了妆盒下的小暗格,却在看到暗格里的东西后,愣住了。
暗格里放着一个小小的香囊,绣工精美,只是年代颇有些久远,有些褪色了,就连上面的穗子,也有些分岔了。
“这个香囊……”她发现,自己的声音有些激动的颤抖,“你从哪儿得来的?”
洛花莳拿起香囊,“我的。”
“你的?”她愣住了。
转瞬间,乍起的激动便平复。是了,香囊的花样就那么几种,人有相似物有相同,是她想多了。
洛花莳捧着香囊,在她眼前晃着,“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什么?”
“信物,与未婚妻相认的信物。”
南宫珝歌的脑门一抽,声音突然高了,“未婚妻?”
昨夜还你侬我侬,怎么转眼自己头顶就长草了?人家不但有未婚妻,连信物都有了!
看到她的表情,某人十分受用,随手一拉,将她从身后拉到身前,坐在自己的膝上,一颗大脑袋架在她的肩头,“我哥的未婚妻。”
这都什么和什么?
洛花莳的双手搂着她的腰身,大掌隔着衣衫摩挲着,亲昵又挑逗,“这个香囊一共两枚,我与兄长各自留了一只。十年前,他说他将他的信物赠送了一名心仪的少女,可从此之后,他便与我断了音讯,我只知他昔日在京师,可却无法找到他。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找到另外一枚香囊,找到那名女子,询问我兄长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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