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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合无奈地举起双手:「行吧行吧我请。反正请一个也是请,请两个也是请。」
不久,车停在一家日料店前。
三人被服务员领进门,换了室内拖鞋,坐到榻榻米坐垫上。
佘初白很快速地浏览了下菜单,点了一只单价最高的霸王蟹。
服务员满脸歉意说:「不好意思先生,这个要提前预定呢。」
「那就算了。」佘初白合上菜单,没有失望更没有尴尬。
对於他显而易见的报复意图,小合只是淡然笑了笑。
那轻松释然的表情与佘初白记忆中的判若两人。
蓝天白云之下,是一座四面围住的棒球场。
烈阳如火炉炙烤着大地,衣袖上落满星星点点的汗滴,迸发的肾上腺素带来无可替代的愉悦感。
对身体的掌控,对极限的超越,是一种毋庸置疑的享受。
但小合并不属於这享受汗水的一员。
因为是年纪最大的队长,所以时时紧绷着一根弦,或许是早早决定把棒球当做未来的职业,因此眼里容不下一颗沙子,随时板着一副要张口教训人的严厉姿态,常常弄得队友们苦不堪言。
佘初白从来不把那份苦说出口,一他要面子,二他也非常非常不想再输。
不过……现在佘初白回过头来看,那果然只是一种PUA吧?
包厢室内空调很足,史密斯开始脱掉鼓囊的夹克外套。
佘初白这才发现他膨胀的肚子并不是因为衣服的原因,而是本身的体积就相当惊人。
史密斯大喇喇地回忆着往昔:「刚刚见到你,我都忘记我们为什麽不联络了,现在全想起来了,一肚子的气。」
佘初白扫了一眼他堪比孕妇的大肚子,想着那一肚子里大概是更多有实体重量的东西。
「那时候你还真是不讲义气。突然说要退出球队,就什麽也不管不顾的退出了。明明那一年,我们很有希望打进决赛啊。」
佘初白静了静,端起大麦茶浅饮一口,早知道会变成审判会,没有霸王蟹也应该点个大龙虾的。
小合摘掉球帽,甩了甩头发:「是啊那场半决赛,要是你在的话,我们肯定能毫无意外地打赢……嗯?那是哪一队来着?」
史密斯用力搔着後脑勺稀疏的头发,抓耳挠腮也没想起来。
佘初白淡淡地提醒:「冰花。」
「对!就是他们!」史密斯吵吵嚷嚷地捶了下桌面,「靠竟然大冷门输得那麽惨……」
小合表情微怔,半晌後才把目光移向佘初白,意味深长地说:「我们两个都忘了那一队的名字,你却记得清清楚楚,就代表你也很在意那场比赛吧。那到底为什麽,那时候突然任性成那样……」
佘初白没有脱掉大衣,长长的衣摆平铺在身後的榻榻米上,像一只拖着黑尾巴的孔雀一类。
佘初白放下茶杯耸耸肩,无所谓地看向小合:「因为你啊。」
对面二人齐齐呆怔,这句话有太多的解读方式。
凝滞的氛围无声蔓延,小合苦思冥想,才用一副不甚明朗的犹疑表情问:「因为我……那时候手上的伤还没好透,也要执意上场吗?」
棒球运动分为进攻方与防守方,而防守方的投手与捕手经常是一对固定的搭配。
身为投手的佘初白不上场的话,那么小合捕手的位置也会酌定情况更改为替补投手的搭档。
但这只是存在於理论中的设想。
就拿最直观的职业联赛MLB来打比方,每队上场9人,而25人的出赛名单中,投手(先发後援)几乎要占去一半的名额。而捕手,只有可怜的两个(上场1,候补1)。
虽然在许多人眼中,一场棒球比赛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是挥动球棒,乓的一声将球打出去的那一瞬间,且不论是安打全垒打或者无效的出界球,甚至是面对坏球的错误决策,但那英勇挥棒的身姿就非常具有观赏性。
但实际上,最能决定一场比赛胜负的,是将球投向敌队打击手的投手。
也就是佘初白所担任的位置。所谓的王牌投手ACE,是棒球漫画中绝对的主角人选。
所以那时佘初白以一种强硬到无法理解的姿态退出球队後,不战而败的种子就在所有队员心中根植下了。
即便小合坚持带伤上场,也不能力挽狂澜改变结局走向。
小合低声喃喃:「因为觉得我太意气用事,不惜为了一场比赛而冒险断送运动生涯,所以才用你的退出来点醒我吗?」
「不是啊。」佘初白捏起一块寿司,「因为很讨厌你。」
「……」小合与史密斯齐齐跌了下,差点将餐桌撞倒。
佘初白嚼嚼咽下,又以平淡的语气开口:「因为你总是有打不完的手势,真想不通我为什麽要一直盯着你的裆看,每次对你的配球摇头拒绝後下场又必定要大吵一架,觉得很烦所以就乾脆不打了。」
捕手与投手是棒球场上产生互动最多的位置,自然也是矛盾与积怨最多的。
被人当面指出缺点,任谁心里都会有些波动,但小合很快调整情绪,起码从他脸上表情看不出什麽,镇静地说:「那也不用那麽极端吧,总还有别的方式可以协调。」
这话说完,小合自己也意识到不现实。
那时候15岁的他,就像着了魔一样要赌上一切,虽然现在回看再愚蠢不过,但当下就是钻牛角尖出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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