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3040(第13页)

她看姜早把自己的外套脱了盖在了李弥的身上,穿的有些单薄,于是也把自己的冲锋衣脱下来如法炮制披在了她的肩头。

姜早抬手欲拒绝,被人抓住了手腕。

“我不冷,你要守夜还是穿着吧。”

话音刚落,闻昭已然松开她坐了回去。

姜早抿抿唇,看看自己身上的那件黑色衣服,再看看已经闭目养神的闻昭,没再说什么。

长夜漫漫,外面风雪未息,柴火在炉子里噼啪作响,身吸声。

屋里温度一起来,姜早也打了个呵欠,但她知道自己不能睡,

她想到了白天抽屉里发现的那本《护林不错。

翻开泛黄的书页,清秀:

2043年夏末

丈夫去世后,我选择从林业局调岗到了这里,尽管来之前也曾看过地图,知道这是一片从未有人踏足过的禁地,但条件之差还是吓到了我,入眼所见只有一栋年久失修的小木屋,据说是之前上山砍柴们的猎户的歇脚之处,村里带路的向导把我送到地方就走了,似乎也有些看不起我,觉得一个女人怎么能在这种地方待的下去呢?

但我觉得很好,这里有山有水,空气清新,也不用看谁的脸色,我是农村长大的孩子,我也有手有脚,一定能把日子过好。

2043年秋分

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来修缮屋子,好消息是房顶总算不漏雨了,坏消息是掌心的水泡起了又破,破了又起,已经结了一层厚厚的茧子。

2043年寒露

每天出去巡林都能捡到野果子吃,我正享受着大自然给我的馈赠,气温就突然变冷了,有一天晚上直接被冻醒,这是我来这里后第一次感冒,也许不是天气突然就变冷了,而是山里的冬天来的更早一些,我意识到我需要采购一些过冬的物资,等我好一点了就下山。

2043年10月10日

不知道为什么,前面都是用节气来记事,这一天日记的主人竟然罕见地写上了日期。

也许今天对她来说是个重要的日子。

姜早手里的日记又翻过一页:

今天去镇子上买取暖用的炉子,另购买炭火十斤,棉被一床,棉衣棉裤厚袜子若干,此外还额外收获中华田园犬一只,她当时正被关在笼子里准备论斤出售,我本已走远,脑海里却一直浮现出她呜咽着、乌溜溜的大眼睛不安地望来望去的模样,心一软还是以二十块钱买下了它,今天正好是十月十日,想来也是和“十”这个数字有缘,就叫她“十月”吧。

2044年大寒

入冬以后我和十月三天才巡一次林,记录野生动植物的生长情况,因为积雪掩盖了来时的脚印不知不觉已经走入了原始森林里,指南针失灵,森林就是这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给你带来惊喜,我们遇上了狼,还好那是一只落单且年老体衰的狼,但明显饥肠辘辘的对方也不想放过我们,十月救了我的命,代价是失去了一只眼睛,整整住了一个月的院才脱离危险。

十月已经成了我的家人,还好我没有失去她。

安静的小屋里只有纸张翻动的声音。

姜早看到这里,不由得思忖起,原来这片林子里一直是有狼群在活动的,如果能早点看到这里说不定也能更警惕一些,只是按照女人日记里的记载,狼群只在原始森林里活动,这一次出现在有人类活动轨迹的地方,恐怕也是因为大雪封山,气温比往常变得更冷,捕猎变得更困难了。

每个物种都尽力在这场灾难里活下来。

她看着趴在门边休息的可乐,在面对狼群时也如同那只名叫“十月”的小狗一般英勇,就连此时此刻危机解除也不愿放松,而是面朝着门外休息,默默守护着大家。

还好可乐没有受到致命伤,回去得给它加鸡腿了。

2044年立春

从山下回来的时候顺便取回了给十月定做的项圈,柔软的皮革刚好贴合她的颈部,上面嵌着的钢钉寒光闪闪,我很满意。

这样巡林的时候再遇到野生动物,起码能保护它不受到致命伤害。

2044年雨水

开始在房前屋后开垦荒田。

2044年处暑

经过一个春夏的辛勤耕种,好消息是总算实现了蔬菜自由,坏消息是十月的胃口也越来越大了,好怕我这微末的工资养不起她了,要不改天还是背些菜去镇子上卖吧。

姜早一页页翻过去,后面都是一些工作、种地日常以及女人和十月的生活记录,尽管隔了不同时空,但她仍然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对方蓬勃的生命力,直到——

2065年

具体的日子我已记不清了,那阵子总是过的浑浑噩噩的,约摸是一个冬天,十月永远地离开了我,作为一只狗来说她的寿命已经足够久了,但作为我的家人来说还远远不够,我把初次见她抱她回来的那件衣服和十月一起火化了,希望她下辈子可以循着我的气味来找我,继续做我的孩子。

那之后主人便很少写日记了,她在最后一页里如是写道:“十月去世后,我又一个人在森林里生活了九年,没有再养任何宠物,对比人类漫长的一生来说,它们的生命着实短暂,我已逐渐老去,无法再一次承受这种别离,考虑到我的身体,下个月会有新的护林员来接替我的工作,今天是我最后一次去森林里回收红外相机了。我26岁时来到这里,在这里勤勤恳恳工作了三十余年,在森林里的每一块土地上都留下了自己的脚印,也见证过很多个物种的繁衍和生息,这是我的青春,也是独属于我和十月的一段难忘的时光。”

““离开时我身无长物,只带走了十月的骨灰,留下了这本日记和十月的项圈,万一后来的护林员能用的上呢。”

姜早翻开最后一页,不禁潸然泪下:

“谢谢你看完我和十月的故事。”

“唯有文字能担当此任,宣告生命曾经在场。”[1]

“在广袤的空间和无限的时间中,能与你共享同一颗行星和同一段时光是我的荣幸。”[2]

一个湿湿热热的东西舔上了她的脸颊,姜早低头一看,是可乐蹲在她的脚边小声呜咽着,仿佛是在让她不要哭了。

姜早放下日记本,轻轻抱住了她。

不知不觉早已天光大亮,外面的雪也停了,一行人准备踏上归程,姜早从放日记本的抽屉里拿出保存完好的项圈,戴在了可乐的脖子上,可乐轻轻摇着尾巴,歪着脑袋看着她们。

闻昭收拾着东西:“还挺合适,哪来的?”

“这屋子的主人给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综漫同人)与太宰鱼鱼过家家+番外

(综漫同人)与太宰鱼鱼过家家+番外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与太宰鱼鱼过家家作者纯爱倔驴完结番外文案嘴硬胆小鬼小鸟游X嘴更硬胆小鬼青时校园宰麻烦精太宰吞下人鱼鳞片,被诅咒遇水就会变成‘太宰鱼鱼’小鸟游梨子被迫和绷带浪费装置结缘,维持对方日常生活。梨子(幸灾乐祸)太宰,说的鬼故事,从现在起,你只要接触水就会长出鳞片,一直接触就会变成小金鱼,这就是吞下鳞片的诅...

贪妾

贪妾

文案下本预收鬼怪他会七十二变缠我无情丝道士少女x美貌多变鬼怪。本文文案陈阿招的一生幸也不幸,她在十三岁那年被爹娘卖去青楼,所幸很快,她又被被一大户人家买去做了丫鬟。那年,没什麽见识的陈阿招第一次踏进高门之第,她才见识到何为朱门画栋,亭台楼阁飞檐青瓦般的深宅大院。她被安排伺候府上老爷的小郎君林祈肆。听闻林府小郎君林祈肆年方十七,自幼体弱,虽常年靠着汤药吊命,却是个十足的病美人,生得一双不同于寻常的鸦青色眼眸,望人时如秋水青波,眉间更是添得一颗丹红美人痣,由于常年卧病房中,肌肤更是白如春雪。且林祈肆待下人们一向宽容体贴。为了能够过上好日子的陈阿招便把注意打到了这个病弱郎君的身上,她开始想方设法地接近林祈肆,得知他自幼体病怕寒,她便无时无刻想办法替他取暖,得知郎君被老爷罚跪,她便在雪中陪着他。後来,她自以为终于金石所致金诚为开,成功当上了林祈肆的小妾。成婚两载,林祈肆待她也是极其温柔。沈阿招曾想过,若是林祈肆多活两年,其实也不错的,她可以为他生个孩子,到时候在林府的地位岂不更加稳固?一年後她终于怀孕,正当陈阿招沉浸在母凭子贵的幸福生活中时,却偶然偷听见林祈肆与公公的对话。那晚,林老爷问林祈肆,你当真喜欢上了那个丫头?屋内的林祈肆短暂沉默半响後,冷笑一声,狭长的凤眼缓缓擡起,眸中不见一丝温情道父亲,怎麽也觉得我会看上那样的人?正端着一碗热腾腾红豆粥的陈阿招顿时愣在了门外。须臾,她又听见林祈肆说,父亲放心,等她生下孩子後,我自会解决了她。陈阿招终于明白,原来她那表面柔弱不能自理的夫君,从来都是个心计阴沉,冷漠无情之人。当晚,她打包好了所有的金银财宝,带着小丫鬟悄悄溜出府逃命,却不曾想半路上偶遇山匪,终落得一尸两命。荣华富贵于她终成了一场泡影陈阿招本以为在她死後林祈肆该是高兴的,毕竟不用他动手,他那个贪财又爱作妖的小妾终于死了。可谁知多年後,再次归来的陈阿招,却听人说,早已权倾朝野的当朝宰相林祈肆,曾日夜守着他那尸身已毁的小妾。哪怕多年後,也再未娶过一妻。表面柔弱实则贪财怕死女主VS表面温润而雅实则心机深沉步步为营病弱男主。注1追妻火葬场。2男主非好人,女主也非善人内容标签宫廷侯爵破镜重圆励志先婚後爱追爱火葬场陈阿招林祈肆一句话简介女人不坏男人不爱!立意招财进宝,和和美美。...

蔷薇城的吸血鬼

蔷薇城的吸血鬼

吸血鬼妈妈与扶她女儿之间的甜蜜乱伦百合...

黯无边界(1V1)

黯无边界(1V1)

曼芸觉得秦易要幺是个gay要幺就是个性无能,不然不可能对女人排斥到如此地步。怎幺都没想到他不是gay也不是性无能,而是个变态。各方面都很变态,特别是性变态。各种道具,器具,就地取材,手段之多,她甚至在A片里都没见过。花样...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