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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小时候和大部分女孩子一样,喜欢化妆,穿漂亮的衣服,只是那个时候年纪小,没太多机会,她也曾经无数次地幻想过长大後每天都化妆丶把自己打扮得精致又漂亮。
但後来真的过上那样的生活了,她才知道之前的幻想和渴望有多愚蠢。
化妆不舒服,所谓漂亮的衣服也不舒服,高跟鞋会磨破她的脚,还会磨出水泡。
她要一边忍受锥心的疼,一边和不同的男人周旋,对他们假笑。
任何一件事情,无论之前多麽喜欢丶期待,一旦它成为每天必须做的事情之後,就很难享受了,甚至还会反感。
所以,这一年多,甘斓彻底地摆烂了。
她扔了所有的化妆品,连粉底液和隔离都没有再涂过了,护肤的流程都简化到了随便挤一坨保湿霜意思意思。
之前的裙子也很少穿了,高跟鞋更是不可能再碰。
她也没有再去花五六个小时的时间做发型丶做美甲,用林惊蛰的话说,她整个人就是返璞归真的状态。
不过,见面的时候,林惊蛰还是替她可惜了一下。
毕竟这麽好的底子摆在那里,不打扮简直是暴殄天物。
但甘斓真的很享受这种彻底摆烂的感觉,她不必为了化妆少睡一个小时,也不必穿那些不方便的衣服——帆布鞋和短裤的搭配让她走路的速度都变快了。
程应锦听到甘斓说化妆麻烦,点点头表示赞同,「的确,化妆品对皮肤刺激很大。」
甘斓耸耸肩膀,「反正我已经回不去了。」
人一旦过过摆脱束缚的生活,就很难再想不开丶将那些枷锁背回身上。
程应锦对甘斓露出了一个笑,「我很欣赏你的态度。」
「你不化妆也很有辨识度。」程应锦并没有用「美丽」和「漂亮」这一类词去形容甘斓。
他想,这一路过来,甘斓应该听过无数次这类「夸奖」了。
「谢谢。」甘斓看了一眼凤仪亭大门的方向,努努嘴,「我们过去吧。」
程应锦同她确认了一遍:「做好准备了麽?」
甘斓直接用行动回答了他——转身就走。
……
几分钟後,两人来到了梁晋燕包下的大包厢。
包厢有一百多平,算得上一个小型宴会厅了,甘斓之前听说过价格,得六位数了。
梁晋燕对宛娴也算是一掷千金了。
甘斓是跟程应锦并肩进来的,两人刚刚站定,面前便出现了一个女人。
女人穿着裸粉色的新中式旗袍,头发盘起来,身高大概一米六五左右的样子,皮肤很白净,脸上挂着微笑,整个人的扑面而来的温婉。
就算她不做自我介绍,甘斓也可以猜出她的身份。
宛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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