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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枕着他肩膀平复了好一会儿,听着他好听的英文发音,突然又想到一茬儿,「孟钦,你当年为什麽选择去伦敦?」
孟钦没有正面回答我,反倒用英文询问对方,那边天气怎麽样?
不知那边回了什麽,孟钦浅浅的笑了声,应了句,「我太太很喜欢看下雨。」
我自然能听懂,挑眉道,「可我又没有去过伦敦,你能看到雨,我又看不到。」
孟钦转头看向我,用英语说,「我可以拍给她看,我确定她会喜欢看,只要能勾起她的喜欢,她就会愿意跟我聊天,分开的那几年,我们依旧能亲密无间,做最好的朋友。」
我鼻腔酸酸的,凑到他耳边道,「你是超级大冤种。」
见孟钦并不理会我,我来了劲儿,「你是无敌大傻帽。」
他不回话,我就捏着他耳垂继续作妖,「你还是顶级钛金恋爱脑。」
看他还是不疼不痒的,我正面跨坐到他腿上,唇瓣贴着他耳廓,轻轻吐出了三个字。
谁知话音刚落,孟钦托着就将我抱了起来,直接将我放到了班桌上,我低呼出声,转眼一看才发现电脑已经被他关了,「孟钦,你……」
「你再把刚刚那三个字说一遍。」
孟钦笑着摘下了眼镜,双臂将我困在中间,「孟太太。」
我哼哈了两声,挠了挠额角又苦下脸,「老公,我饿了。」
孟钦眸底昳丽,笑的却是意意味味儿,「再说一遍,说完让你吃到饱。」
我嗓子紧着,暗骂自己不该撩闲,低眉顺眼的哼哼出了那三个字,「大烧包。」
音落,孟钦捏着我下巴就要吻下来,我本能的要推他,「不是说让我……」
孟钦眼底坦然的很,「嗯,不能让你饿着,毕竟我揣了这个名头,就得让它实至名归了。」
「可今早你刚……」
再说不出话来,当然,我也不是好惹得,跟他拼命来着。
夕阳一点点的褪去,班桌一片狼藉,孟钦最後从书房里抱出来个溺水妇女。
只不过他还不满足,後半夜又折腾了两回。
我算是彻底脱力,第二天回程的路上都在补眠。
孟钦开着车倒是神采奕奕,车内放着舒缓的音乐,在我迷糊醒的间隙还能跟我逗趣聊天。
直到热闹的锣鼓声传来,我一个激灵就被吓清醒了。
睁开眼就见车子到了村口,前方围堵的都是人,不但有锣鼓秧歌队,还有左右拉起来的大条幅。
上面写着——『热烈欢迎万应应学成归来,衣锦还乡』!
我惊惊的看了眼孟钦,「这什麽情况?」
「那不都是你们村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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