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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夙夕,那苏溪呢?秋宴觉得还是有办法的,她不能出去了,那也不能让夙夕完好无损地出了魔界。“夙夕,你能听见吧?”果然,耳边传来干净的声音,“清灵君终于知道唤我了,我在,何事啊?”“苏溪是谁?”“啊~”男人仿佛从四面八方飘来的声音轻蔑又挑剔,“我养的最满意的一条狗。”“怎么了,清灵君对我的宠物有兴趣吗?或者你想做我的宠物?非常欢迎。”“呵。”秋宴轻笑,回想起北境一战,苏溪那样狠戾又志在必得的眼神,怎么会甘愿当他的狗。“我猜,是那些香吧。”从一开始就钻入鼻尖的香气,才是一切的源头。夙夕坐在万千藤蔓缠绕成的座椅上,高高在上看着跌坐在地上的秋宴和距离她咫尺却无能为力,连挣扎都变得微弱的两个人,声音漫不经心。“哎呀,清灵君好聪明,喜欢我调的香吗?专门为你调的哦~”女修一如既往不懂情调,直接道,“不喜欢。”夙夕也不生气,撑着下巴看她,“不喜欢也无妨,这香跟我的魔气一样浓,如今的你,破不了。”可能再过几十年她就能破了,但他不会让秋宴有那样的机会。秋宴勾唇,“哦?是吗?”“听苏溪说,你们用我族人的尸骨做了一件秘宝,难道你没有发现,他们的尸骨中都缺了一样东西吗?”她语气沉沉,带着刺骨的寒意,夙夕心头警铃大作。缺了一样东西?缺了什么?突然,秋宴周身迸发出晃眼的白光,夙夕不由得微微眯起双眼。与清灵剑如出一辙的幽光闪耀刺眼、光晕越来越大。“咯,咯吱!”耳边传来物体破碎的声音,白光中女子的身影软啪啪倒地,但清灵剑却突然暴涨到原先的两倍大,剑身轰鸣上窜,直直冲破云霄。困住秋宴的幻境啪嗒一声,四分五裂。东塔内真正的景象已经破败不堪,孟逍遥只剩一口气躺在废墟,指尖的血流到地上,半空中巨大的遮蔽天日的树藤绑着秋时,源源不断的黑气从他身体被吸入树藤传送到顶端。那里悠闲坐着一个男子,蝴蝶外袍精美,看见突然出现的巨剑,眼中闪过诧异。“清灵剑……竟是这样来的?”诧异消失,逐渐变成扭曲的兴奋,那柄漂亮闪耀至极的长剑越来越大越来越近,狠狠向他劈来。“轰!!!!”巨响将整座魔宫都震得晃荡,远处刚走进魔界的一小队人马止步,望着动静传来的方向。“不好!魔王恐已遭遇不测!”第二部落首领古琴咬牙加快了脚步,“都跟上!”可刚刚走出没几步,又有明显震感从身后传来。古琴回头,黑压压的魔军带着漫天飞尘,黑色的旗帜随刺骨寒风狂舞,领头的人一把血色巨镰斜斜搭在肩上,看着他眼里多了几分戏谑。并未多说什么,满身邪气的女子眼中闪着亮光,带着大队人马快速越过古琴,紧跟在她身边的红发强壮女子勾唇,同样朝着魔都的方向赶。大队人马,其中却看不见班决和鹿尧。此时也没必要再藏着掖着,古琴大声喊,“苏溪!”女子头也未回,扬长而去。面容一样的两个男子倒是回了头,大声呵斥。“大胆!竟敢直呼殿下名讳!”古琴一愣,“你们,你们这是做什么?!擅自离开北境,你们想做什么?”赤尤挥舞两下手中的巨锤,眼神阴冷,声音豪迈。“做什么?”她仰着下巴笑得灿烂,“自然是有人潜入魔都,我们跟随殿下回都护驾!老魔王若是还在,那就拼死保护魔王,若是不在嘛,那就……诛杀贼子!”古琴呆呆地张大嘴,“荒唐,荒唐,她,她怎么敢……”魔族十三部落首领皆是魔王心腹,但近几百年魔王衰弱,几个首领生了异心他并非不知。比如早已效忠魔王之子夙夕的班决和鹿尧,古琴是跟在魔王身边最久的人,他一直不愿参与这些事。但是,魔王之子是夙夕,苏溪顶多只是一个私生子啊!她并不是真正的殿下,只是一个被扔进尸骨地跟所有魔王的孩子夺食腐肉相互残杀活下来的、被夙夕严格控制的一条疯狗而已!现在这些部落却要跟着她去魔都,杀真正的殿下,还要拥护她为王吗?虽说除了几个首领,其余人并不知真正的殿下是谁,但这也太过荒谬!古琴呆立在原地,但他口中的那个疯狗不但敢,还眼睛里都是跃跃欲试的光。苏溪很高兴,她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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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嫁人生军婚超甜超爽超宠被推下水後,流言蜚语满天飞,堂姐又吵又闹说什麽都不愿意嫁给上辈子的首长老公,只因他救了落水的沈槿桃,两人有了肌肤接触。我娶!我嫁!两人当机立断,决定和对方成为革命伴侣。堂姐沾沾自喜,她和沈槿桃的人生将彻底互换,她会过上富太太的生活,而沈槿桃则需要和她上辈子一样守一辈子活寡,她倒是要看看沈槿桃能不能守得住。可谁知道上辈子不解风情的霍北川,竟然开啓了宠妻模式,两人甜甜蜜蜜,沈槿桃更是成为老霍家的团宠。反观自己,抢来的知青对象没有和上辈子一样拿到回城名额,碌碌无为一辈子。沈槿桃,凭什麽!凭什麽你永远都比我过得好!看着眼前歇斯底里的堂姐,沈槿桃揉着酸软的腰,打铁还需自身硬啊!...
讲诚心,文冶杜被弄到不论是幻境还是别时空裂缝中都没半个皱眉头,但当他见到深像以前自己的那个肤色黝黑少年时,诡异沉默。但想了想又觉得,这感情好,直接收拾一顿让他焕发新生,再教训死那堆敢对他打算盘的人。只是,越教越心累,越心累越坦然,到後面再有人针对时,他直接回话三件套你不要动,让我去弄,不然你又长久都动不得人家根汗毛。後面没他事了,他要找回自己时空办法,结果这小子却执拗偏执的敢用性命挽留他一束光照进世界。那束光并不属于他,内心弱小的身躯在拼命呼喊留下来吧,哪怕只照亮路也可以。但光没走,也渐渐从照亮路,变成照亮自己,又开始散发热度,仿佛光会为他停留,所以啊,不论因什麽事,这束光就变成他呼吸间都要关注。别走,我会活不下,真的。—说两句1是那种类型的文哦,Same一个人!2主攻视角,文笔不好,剧情大概不错,作者君描述能力类似于Abo那种平平无奇没有味道的贝塔,可以不喜欢,不要勉强自己噢3题材不长...
我因女友结婚,新郎却是我最好的朋友。面对女友和好朋友的背叛,心灰意冷下,结束了公司的运营,化身驴友,一次途中救起一采药人狗娃。按当地风俗,狗娃将女人和几个女儿都用来款待我。...
北辰,也许几亿年,甚至几百亿年后,我跟你都化作尘埃,在另一个星球上遇见,在广袤的宇宙空间里,我们其实是彼此的星辰月光。此文是甜文,宠文,男主是有嘴的,有爱就去宠,有误会就解释,不会留着误会过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是甜宠文,甜宠文,生活很苦,糟心事很多,不喜欢勾心斗角,不喜欢无脑绿茶,不喜欢心机白莲花,也不喜欢圣母玛利亚,所以都不会出现在文里,想写甜的文,给生活加点糖。就是无脑恋爱文,用词不严谨,不喜,也勿喷,主打一个读者看文开心心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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