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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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贩夫走卒(第1页)

去忙正事的徐云慕原来是往三教九流汇集的野市,为的是给柳蝶儿买一条既凶狠,又残暴的大狼狗。

人头攒动里,各种吆喝声此起彼伏,牵着一匹枣红色高头大马的徐云慕对这次买大狼狗格外上心,美女交代的事情一定得办好,这是他做人原则,也是勾引良家妇女的一种学问。

大狼狗体型威猛,声厚好斗,用来看家是再好不过了,柳蝶儿疑神疑鬼的,把这狗栓在家门口估计睡的安稳,各种布衣的人形形色色,也多是平常人家,专门进城来卖狗,卖野物贴补家用。

有锦衣光鲜的人牵马遛狗,在闹市里边大摇大摆走过,吆喝声还是非常大的,汪汪狗叫的声音非常震耳,也有生性好斗的野犬龇牙咧嘴扑咬在一起斗的凶态毕露,满嘴是毛。

徐云慕牵着马在正午刺眼眼光里左顾右看,这里大多都是进城来的乡下人,他们带着捕获来的各种野物进城来卖,有乖乖在笼子里的灰兔子,有瑟瑟抖在笼子里乱窜的狐狸,还有关在盆里的刺猬,大多是专门卖狗的。

狗市不管在任何地方都有踪迹,而且常常人满为患,挤的到处都是人,还有两边赌银子斗狗的,那场面非常血淋淋,观看的人兴奋狂,尤其是斗狗的主家看到自己的狗落了上风,或者下风时,真是恨不能亲自上阵,用拳头挥舞一番,只因为输了要赔银子,赢了就大赚。

斗狗是最吸引人的,其次便是提笼架鸟的,这些人的品味似是明显要高一等,连穿衣打扮都与灰头土脸的一般人不一样。

他们大多都是一只手提着鸟笼逗着笼中雀儿,一边绸缎锦衣穿在身上,手上戴着金玉戒指,头上戴着老爷帽子,养尊处优的脸上不沾染丝毫尘土之气,走起路来悠然自得,状态得意,一双眼睛时不时瞟过漂亮的鸟儿,然后停下步子玩赏品评一番,慷慨解囊买下。

徐云慕牵着马在乱哄哄的闹市里走着,两边人堵塞的车马难行,连小树林的空地上都摆满了各种野物,山里人养的猎犬曾是他喜欢的,别看这猎犬体态很瘦,追赶起猎物来跑的比风都快,就连兔子都跑不过它,这些猎犬有五花颜色,有纯白颜色,或者是纯黑颜色,个顶个的眼神里都透着与其他动物不一样的灵性,山里人卖上一只这样好狗,足以让全家衣食无忧好几个月。

大狼狗看起来是活泼好动,憨态可掬的,一条尾巴晃晃悠悠甩来甩去,有的凶猛喜斗,看见同类就挣脱着链子想去扑咬。

徐云慕停留在一处山里人的摊位前,地上摆着的笼子里边有东西吸引了他,瞧来瞧去的是刚刚翅膀才硬的一只雏鹰,头白身灰,两眼翻着转动,嘴上是钢勾尖喙,腹下是锋利爪子,瞬间就吸引了他。

摆摊的山里人是专门种地的,偶然才抓到这种鹰,看见徐云慕穿着打扮不凡,还牵着一匹高头大马,立马知道大生意来了,满脸黝黑的脸上堆出笑道:“客官爷儿,要不要?”

徐云慕伸手提起笼子掂量掂量,丝毫不吝啬银子道:“你要多少价?”

老板两眼放光,激动的伸出手来比划了一下,犹豫着咬牙道:“五十两银子!”

徐云慕听的一愣,抬头就去瞧他那张激动犹豫的脸,心里还琢磨着是不是遇上了奸商,老板心领神会,急忙改口道:“啊,您别嫌贵啊,就要您四十两银子好啦。”

要知道在平常人家,只需一两银子,便可以够全家人一个月的吃喝用度,五两银子,便是更了不得,天天吃香喝辣都够家里一个月用,这老板一张口五十两银子,确让徐云慕愣了道:“你就是改口,这老鹰也比别人贵了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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