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1章 为什么不抱我(第1页)

当时本应在京市的人突然空降南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万姚在讥讽宋黎前,也压根没想过盛牧辞会出现,此刻他脸上虽未表现出明显盛怒的情绪,但那双长眸漆黑,剜过来的目光冷得像冰刀。

他越是面无表情,越是让人害怕。

被这样盯着,万姚只觉周身陷在危险之中,看到他,就想起曾经自己抢替宋黎去查他的病房,却被吓哭的恐惧。

万姚浑身都不由颤起来,倏地起立后退两步,结结巴巴地道了两声歉,捏着包慌不择路地逃离了办公室。

四下一片死寂,都没人敢大喘气。

谁能想到他会突然现身呢?

连宋黎都是错愕的。

她低着头动也不动,盛牧辞半蹲下来去看她,神情柔和许多:“吃饭了没有?”

宋黎没说话,只是目无焦点地看着桌面。

那位女同事站在旁边进退两难,走和留都很尴尬,见宋黎迟迟不回应,她倒抽冷气,小心翼翼出声:“宋宋应该是……生病了。”

闻言,盛牧辞浓眉深深一皱,伸手摘下宋黎的口罩,看到她嘴唇泛白,气色很差,眼神迷迷瞪瞪地像是随时都要昏过去。

“走,我们去看看。”

盛牧辞立刻握住她胳膊,宋黎四肢百骸都是麻木的,被他从座位上拉起,双腿虚软,人摇晃着落入一个稳实的怀抱。

下一秒,只感觉自己被人一把横抱起来。

那时宋黎已经完全糊涂了,眼前男人的身影散开重影,她都分不清是梦还是现实。

失去意识前最后模糊的一眼,是他抱着她稳健地向外大步走时,那抿紧的薄唇和脸廓利落的下颔线。

也不算刚巧就在这时昏倒,其实宋黎强忍了很久,人在孤立时才能做到坚强,一旦有了依靠,谁都是懦弱的。

所以他一来,她就撑不住了。

宋黎昏昏沉沉地睡了很长时间,再醒来,房间里窗帘合着,一盏灯亮着温和的光。

901病房的卧室。

这里她太熟悉了,睁开眼就知道是哪儿。

左手背贴着针后贴,应该是她睡着的时候挂过了吊瓶。

房门一声轻响,盛牧辞端着一碗清粥进来,见她醒了,他坐到床边:“好些没?”

宋黎人是清醒些了,但喉咙干涩得说不出话,惺忪地望着他,半晌只有虚哑的一声:“嗯……”

两人对视着,都静下来。

分开几月后再见的感觉很奇妙,目光亲密得一直黏在彼此身上不离,暗流湍急,却又矛盾地带着一点久违的生疏。

“就在医院,生病了不去看,也不告诉我。”还是盛牧辞先开的口,他放下粥,去揽宋黎的后背扶她坐起。

然后很轻地捏了下她脸颊,笑着逗她:“衣服还穿这么点儿,就等着我伺候呢?”

他笑起来一如既往痞痞的,和走前没什么两样,那一个瞬间让宋黎感觉,好似他从未离开过,在车里故意咬她耳朵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

宋黎靠着枕头,鼻音又闷又低,哑得不像话:“你怎么来了……”

“这不是以为惹你生气了,赶紧回来哄么。”

盛牧辞说着话,倒了杯温水递到她嘴边,宋黎还没什么力气,就着他手抿了口水润喉,可一咽下去嗓子眼就发疼。

宋黎蹙眉,偏开脸不要喝了。

“那把粥喝了垫垫胃。”盛牧辞又去端那碗清粥,舀起一勺喂她,这姑娘摇摇头,一脸索然无味的表情。

“喝点儿,还得吃药呢。”

宋黎没应,只在盛牧辞说完后,嫌恶得整张脸都皱起。

无论盛牧辞怎么劝,这碗粥就是喂不进宋黎的口,他没照顾过人,谁知道第一次就碰见她这么个难伺候的。

盛牧辞低头笑了,有些束手无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擅长扮乖的他坏到冒泡

擅长扮乖的他坏到冒泡

正文完结男主高智商病娇很狗很疯很重欲极限拉扯不家暴女主不弱唧唧,全程智商在线双洁,HE斯文败类vs旗袍美人苏夏禾怎麽都想不明白,为什麽自己不管逃到哪里,都会被沈烬那个疯子毫不费力的给找到。直到她在机场过安检时,发现了脚踝里面的定位芯片,她才恍然顿悟。为了摆脱那个疯子,她生生剖出了脚踝里的定位芯片,逃到了国外。沈烬跟着定位来到机场,直到看见草坪上躺着那枚还裹着血迹的芯片後,他满目猩红,不淡定了。沈烬怎麽都想不明白,他都把公馆打造成铜墙铁壁了,苏夏禾究竟是怎麽逃的。当看到监控视频後,他彻底疯了最後,他说阿禾,别逃,哥哥什麽都依你。这是一个他步步为营,她心甘情愿跟他滚浴缸的故事。...

凤鸣西堂

凤鸣西堂

年下双强伪父子双帝王疯批质子攻x高冷帝王受九国五州,燕国立鼎,雄霸天下。传闻秦国三公子秦诏乃美人之子,最不得宠。秦国式微,为表忠心,便将他送去燕国作质子。几渡春秋,万里霜寒。秦诏乖顺,颇得燕王宠溺,于及冠年放他归去。哪知三个月后,他竟扫平障碍,弑父即位。自此后狼子野心,昭然若揭三载风云变幻,他荡平七国,强灭五州,将河山归化为一,却将精兵对准燕国。强破宫门之日,未杀一名俘虏,未夺半只鸡犬。燕王端坐,临视睥睨,不怒而自威。二人对上视线,促狭中带着几分挑衅,金阶玉殿便生了寒。那凤目微眯,仍循着旧日称呼,质问声凛冽,吾儿,如今可要杀了寡人?秦诏俯身,骤然折膝跪了下去往日隐忍换作桀骜,锋锐眉眼经年淬炼,越发显得狠厉,但唇角柔情却化作了一抹笑,未免舍不得。哦?宫城十里,凤冠霞帔,金银珠玉贯满箱,另有玺印一枚,权作信礼。儿臣秦诏笑的璀璨,忽又改了口,朕,是来迎娶您回家的。前期日常卖惨求宠博取父王怜爱的质子攻x每天外冷内热宠溺带娃的后爹受后期装乖假寐豺狼帝王攻x高冷美强囚凤帝王受食用注意■时代架春秋平行时期,称呼及势力地图有私设。双方无任何亲缘关系,质子到他国后,称国君为父王。■端水互宠相爱相杀年龄差7岁年下强强身心1v1欢迎收藏作者鞠躬jpg其他预收(作者广告位3啵啵)■古耽戎马踏秋棠心狠手辣权臣攻x老谋深算谋士受权臣技能之伺候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古耽照我满怀冰雪忠犬糙汉暗卫攻x狠戾变态王爷受被王爷一个巴掌扇爽了。■古耽误我秦楼约高冷闷骚大将军x骄扬富贵小少爷被老婆倒追又放弃,将军等会,小祖宗哎!■东幻众神审判日疯批大佬x高冷之花为神清路的蓝星5s指挥长军官权昼,遇到一个顶级疯批罪犯。想杀我?试试接吻吗?■现耽第13个治疗师狂躁失眠的霸总,被手段高超的pua心理治疗师狠狠拿捏。老婆把我的精神病治成了恋爱脑...

我的大学之水嫩女友

我的大学之水嫩女友

大一的生活对我来说比较苦闷,因为我算是勉强考上的,所以上了大一对我来说简直就是高三的翻版,每天都是在复习看书中渡过的,生怕跟不上学习进度。  不过幸好我的女友萧梓媛也跟我一所大学,我和萧梓媛以前是高中同学,她那时候是班花,我从高一一直追到高三,最后终于到手,后来我们又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所以我的整个大学期间还是相当性福的,每当看着我女友,我总是一阵的鸡动,没办法,她太诱人了。...

爱在大学之玫瑰

爱在大学之玫瑰

张潇舔舐着我一边的乳房,另一边也没闲着,被他的手揉来捏去的玩弄。而他的舌头仿佛有了生命一样,不停的舔顶勾转,而他嘴角流出的口水更是润滑着我的肌肤,让他舔起来滑腻腻的更舒畅。口水被晚风一吹就变得凉酥酥的,再加上张潇手口并用带来刺激,我下体很快分泌出了爱液,我明显的感觉到,我湿了!...

全世界都以为我和我马甲是一对

全世界都以为我和我马甲是一对

易玦穿书了,成为世间最后一位傀儡师。与千年前那些手下大将三千一人自成军队的傀儡师相比,她只能可怜兮兮地同时操纵几个傀儡,连一支足球队都凑不满。她痛定思痛,认为既然不能群殴制胜,那就考虑出奇制胜。经过十年的努力,人们口口相传上古异兽夫诸复苏,额生如白玉般的四角,角下坠银铃,铃声响处或是春枝遍野,或是水漫金山魔界那位至高无上的主宰为烛龙龙骨所化,原形为十丈骨龙,自深渊飞出时的龙吟声撼动天地从深山走出的少女自称天道,一双半盲的眼睛看不清尘世,却看得清因果命数,听众生祈愿,心诚必有回响无情道仙尊端坐云端多年,终是看透贪嗔痴,挥剑斩情丝,终于得证大道,即日飞升雾海中走出的大妖手执一柄艳丽的红伞,亦正亦邪喜怒无常,伞下镇压万千怨魂哀嚎而一介籍籍无名的散修,竟在九宗群英大比之中一举夺魁,一朝闻名天下知,鲜衣怒马,风光无二,一把长刀毋退成为多少人挥之不去的噩梦更奇的是,所有修仙界大佬们,似乎隐隐以她为中心,形成了一个隐秘的组织,剑锋直指青天之上。一朝崭露头角的天才散修的易玦不,他们都是我傀儡啊?表面上,这是一个英杰是我魔头是我,少年天才是我古老大能还是我的故事。实际上,这是一个普通人消耗千万年,布一场大局摆脱命运的传说。今朝登琼楼,恐惊天上人。明日,叫仙人不敢闻我语。女主成长型,性格是外表温吞礼貌斯文,隐性强势倨傲s战斗狂,但坚守本心,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女主天赋异禀,所以实力成长很快,心态成长从啊,打人不好吧到各位道友,我今日心里有点烦所以,如果等会下手重了些,还请见谅。后期微群像,想给每个配角自己的性格和人生,但是作者主角控,唯一指定主角是易玦前期文笔烂,但应该是成长养成系作者(什么)提出建议会酌情修改,自己思想和文笔也在变化,所以不定时小修前文!!!注意前几十章是作者四五年前(高一)写的,若有任何质疑或差评,作者也没办法拎出以前的自己解释不会删评,如果评论消失,那肯定是内容包含敏感词,谢谢第一卷导入,第三卷开始主角本体戏份增加,龙傲天爽文剧本关于马甲,因为不能剧透所以只能说,没有其他人抢主角戏份。每卷一个地图,初行人间(凡界)→诸魔拜我(魔界)→九曜巡天(仙门)→妖鬼行都(妖界)→菩萨低眉(结局决战篇)预计今年暑假或后半年完结可宰。...

我养的毛绒绒男主黑化了

我养的毛绒绒男主黑化了

穿越重生我养的毛绒绒男主黑化了作者檀香染竹完结番外  文案  陶秋竹懊悔那张破乌鸦嘴,说什麽不可能穿书,结果穿成了炮灰仙草。  文中男主是一只拥有远古血脉的大妖,却因为尚未觉醒从小颠沛流离,妖族视他如异类,人族对他喊打喊杀,他逆境中黑化篡位妖王干翻妖界。  系统需要陶秋竹去救赎男主。  陶秋竹就...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