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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孙俩就差抱头痛哭,两人断断续续说了一会话,探视的时间就到了。“爷爷,郭文渊要和我离婚!”“要不是他没能耐换到大房子,我会闹成这样吗?”林红的话还没说完,被人夹着胳肢窝拎了回去。林建军用嘴型说了一句话,林红立马就安静了下来。郭文渊看见林建军出来,想要把人送去招待所,他却说想要一个人走走,让郭文渊先回去。林建军走了很久,才走到部队的后山。只要有山,就会有他想要的东西。他一开始的目标,是捡一些野蘑菇,但想到郭文渊是当兵的,野外的植物多多少少能分清楚哪些有毒哪些没毒。他既然要做,就做得完美一些,别白费了他辛辛苦苦来一趟。郭文渊之死郭文渊训练完,回到宿舍,看见林建军正在自家厨房忙碌。粮食全部在房间里面,厨房只有锅碗瓢盆。“好香!”“爷爷,你在煮什么?”“蛇羹。”郭文渊惊讶,重复了一遍,“蛇羹?”“嗯嗯。蛇是大补之物,这段时间辛苦你了。”“我自己的孙女,我比谁都清楚她那个脾气。”郭文渊听林建军说,心想他应该是原谅了他。“爷爷,你去哪里搞来的蛇?”“我今天不小心走到黑市,有人拿了一个小箩筐凑过来,问我要不要买蛇。我看见那蛇还挺新鲜的,就买了下来。”“你先回去休息,等会就煮好。”没过多久,林建军就端了两碗蛇羹回去房间。“文渊,趁热吃。”郭文渊闻着香气,二话不说,端起面前的碗,就开始抿了两小口。他吃了几天的食堂,肠胃一点荤味都没有。蛇羹怎么说也是一种肉,还是大补品,他当然要多吃一点。林建军笑眯眯,难得一脸慈善。“喜欢吃,就多吃一点。”郭文渊受宠若惊,一口气喝了三碗蛇羹。他准备吃第四碗的时候,肚子突然传来一阵剧痛。“爷爷,我肚子疼…”林建军头也不抬,“应该是吃太多了,没事,休息一会就好。”郭文渊察觉到自己肯定不是吃撑的缘故,他平常的胃口,能干三大碗番薯饭。他来不及再做出什么反应,人已经失去了意识。“文渊?”林建军喊了两声,都没有得到回应,才开始找工具。家里的手的工具,只有一把菜刀。林建军用魔石把菜刀磨得极其锋利,看见别人家的厨房炊烟升起,才回了房间,把门从里面反锁。尸体分解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好在林建军有经验,才会顺利进行。他做完,还把今晚吃的蛇羹清理干净,连渣子都不剩。房间里面有一个手提箱子,是林红结婚那会,她去县城看上的。林建军当时特意托人去买了一个回来,作为她的嫁妆。第二天清晨,林建军查看了一下家里的地板,没有任何残留的不明血迹,才放心提起箱子,走了出去。门口的门卫看见他,还和他打了招呼,“老爷子,你要回去了吗?”“是呀,不想要在这里再打扰女婿了。”门卫看着他小小的身影,提着大大的行李箱,有点诧异。郭文渊怎么不送他爷爷去火车站?虽然他要和林红离婚,但这不是还没离吗?这小子做的实在是太不厚道了!顾方休巡视了一遍自己的队伍,副营长郭文渊已经迟到快要两个小时了。他让人去家里找,家里没人,卫生队也没有。那么,他去哪里了?听说他媳妇的爷爷来了,难道是陪爷爷去公安局看孙女了?按照顾方休对郭文渊的认知,他不会做出这么不妥的事情。要不郭文渊也当不上他的下属。直到傍晚结束,郭文渊还是没有出现。顾方休决定亲自去一趟。郭文渊家里的门没锁,顾方休敲了几下,没人回应,便推门进去。他的宿舍只有一个房间,顾方休不用走动,就一目了然。屋里没人。部队里的宿舍,大家基本一出门就会锁上,甚至放粮食的柜子,还要另外上一重锁。顾方休微微眯起眼眸,开始细细打量这个房间。从屋顶到墙壁,再到地板,任何一处都没有放过。他随手拿起桌子上的手电筒,亮了光,往床底探去。床底被塞得满满当当,顾方休伸手想要扒拉出来,意外发现床脚上有一滴深沉色的痕迹,很像血。顾方休用手电筒把郭文渊宿舍一寸一寸看过,总共发现四处血迹和两小块不明物体,有点像骨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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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