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秀兰带着三个儿子回到家,王小花因为被大舌本的傻儿子惊吓到,发了一场高烧。
李秀兰对此急得跳脚,用盐水敷,喝米汤水,用桃枝洗澡驱邪,能用得上的土办法她都用上了,但就是不退烧。
最后她只能背着王小花,去村口的卫生站找钟建国打针。
钟建国给王小花量了体温,老脸阴沉:
“都快烧到四十度了,怎么这么迟才带孩子过来,再这么继续烧下去,是要烧坏脑子的。”
李秀兰满脸愧疚和自责:
“钟医生,快治治我儿子吧!”
钟建国安慰道:
“放心,我给他打一针,很快就会退烧。”
钟建国去药柜拿出针筒和药水来,把食指粗细的针筒放进烧开的水里面烫一遍,再用酒精消毒一遍,然后插进拇指大小的玻璃药水瓶里面,把药水吸入针筒,给王小花的屁股打针。
那个年代落后山区的卫生院条件有限,竟然连针筒都是重复使用的。
这一针往王小花的屁股扎下去,原本蔫不拉几的王小花,立即精神了许多,哇哇大哭出来。
屁股针实在太痛了,痛得深入灵魂,以至于往后余生,王小花只要一看到针筒,都会情不自禁感到两眼发晕。
打过针之后,钟建国给王小花开了点药:穿心莲、感冒灵、头痛片、抗生素之类的药,开了好几天的量,用小纸片包在一起,一包一次,一日用三次。
“每天饭后按时吃药,不要吃辛辣油炸容易上火的食物。”
钟建国开好药,嘱咐一番。
李秀兰连忙道谢,然后询问:
“钟医生,要多少钱?”
钟建国算了一下,然后说:
“三块六。”
李秀兰付了钱,拿着药,背着王小花,回到了家中。
当天晚上吃过药之后,王小花就已经退下烧来。
“妈,我不要再去剪发了,我害怕……”
王小花苍白的脸色,对李秀兰如此说道。
李秀兰知道王小花是被大舌本家的傻老婆和傻儿子给吓到了。
她不想儿子幼小的心灵再经历如此惊吓,于是轻抚着他点头答应:
“好好,你不想剪,那就不剪,等你以后想剪了,我再带你去剪。”
就这么,王小花的头发留了下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小花的头发越来越长,蓬头垢发不好打理,李秀兰还给他扎了个小辫子。
以至于王小花这个小男孩,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小女孩那样。
当初李秀兰就是想要一个女孩的,所以现在对王小花这种装扮,她并不是很抗拒。
不过这却引起了村里很多人的笑话。
“小花,你是男是女啊?”
不少路过见到王小花的村民,都会笑着去逗王小花。
王小花才一丁点大,哪知道什么男女有别?
“我妈妈说,我是男的。”
王小花满脸懵懂。
“那你怎么扎小辫子啊?而且小花原本就是女人的名字,来,脱裤子让叔叔看看,你带不带茶壶嘴!”
王小花面对大人们开玩笑的质问,只能怯生生跑开。
日子一天天过去,王小花一天天长大。
因为害怕大舌本家里的那两个傻子,所以他一直不愿意去剪发。
转眼他已经三岁多,他的头发长到快要拖地了。
李秀兰帮他把头发扎成两条马尾,让他比小女孩还像小女孩。
这天他的两个哥哥出去外面和别的小朋友一起玩,王小花吵着也要跟着去,却被王大山和王二海拒绝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