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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收回目光,漫不经心地拎起酒坛,将空空的酒碗再度满上。
筵席漫长,吃到酒尽羹残时,已是二更天了。众人三三两两迈着不甚平稳的步子离开,热闹散去,留下一桌一地的狼藉,等明朝睡醒再去收拾。
崔竹喧抓着椅背,俯身欲呕,又觉得在大庭广众下这般行为实在不雅,连灌了三杯清水下肚,这才强忍下来。
她这辈子都没喝过这么难喝的酒!
又辛辣、又涩口,闻时没有醇香,饮罢没有回甘,一碗碗下肚,只觉得烧心得很,仿佛喝的不是高粱酿的酒,而是正燃的火油。可那些人都能喝下,她怎么能喝个三两口就怯场,是故,她来者不拒,饮了全程,得了每一个人称赞的“好酒量”。
想到这,她忍不住翘起嘴角,歪着脑袋哼起不成调的小曲儿。
只是脑袋晕晕乎乎的,曲子哼了一半,忘了一半,也便懒得再想,靠着椅背,一只右手往外伸去,只是半天都没落到实处,当即蹙起眉,不满地喊道:“金缕!”
“……好你个金缕,胆敢偷懒,我要……”话到一半,她模模糊糊地记起,她不在崔府,而是在白原洲,于是改口,“阿鲤?阿鲤你去哪了?”
也没有回应。
崔竹喧支起身子,左右望了一圈,没见着人影。
难道去别处吃东西了?算了,那她自己回去。
她在原地转了三圈,终于确定要去的方向,步子摇摇晃晃迈开,倒是记得要分一只手提起裙摆,只是左三步、右两步的,比行进的蜗牛快不了几分。
又眯起眼睛,一副在辨认路线的模样,偏偏路旁的房屋不看,弯曲的小道不看,一会儿观天象,一会儿询草木,这会儿还揪了几片叶子合在手心,上下摇晃,是要问卜。
一片正面,两片反面,所以,往右。
可她抬头时,却瞧见了一盏花灯,于是,左右都不重要了,她改朝着花灯而去。双手捧起灯盏,低眉细看,黑乎乎的墨团被个细长条的墨迹扎穿,她想了半晌也没想出这是什么,只是两手顺着花灯往上爬,将提着灯的人拉低了些,恶劣地勾起唇角,嘲笑道:“好难看的灯!”
“嗯,那就扔了。”提灯人应道。
崔竹喧顿时敛了笑,柳眉倒竖,“不许扔,你凭什么扔我的东西?”
“这是某做的,不归你。”
她松开手,凝眸盯了他一会儿,突然将灯夺过来,而后扬起眉,提着灯在他面前炫耀,“看,在我手里,是我的!”
“……好,是你的。”
她面上的得意立时又盛了几分,装模作样地赏起灯来,全然不记得手里这东西方才还被她批判过一番,她忽而抬起头,朝他伸出双臂,用一贯的命令语气道:“寇骞。”
往日还会迂回地寻个借口,诸如鞋子丢了、要换新衣之类的,现下借着酒意,便丝毫不遮掩地支使起他来。
寇骞往前一步,欲要把人抱起来,她却突然把手撤了下去。
“不要抱,要背。”
二人僵持了片刻,依循惯例,仍是寇骞先败下阵来,撩起衣摆,半蹲在她面前,“上来。”
崔竹喧乐滋滋地趴上去,双臂在他的颈前交叠,花灯里的烛火摇晃一下,他便轻轻松松地站起来,背着她往前走。
他总不能因为月亮不是他的,从此就不喜欢月亮。
因着阿鲤明日要帮忙收拾碗筷,今夜便干脆宿在了范娘子家,是以,小院里黑漆漆、静悄悄的一片。
卧房的门刚被推开,崔竹喧就被放了下来,她低眉,手里的花灯不知什么时候被风吹熄了,变成灰扑扑的一团,她恹恹地把灯丢到一边,再抬头,却见那人转身要走,她本能地把人拽过来,抵在墙角,恶狠狠地开口:“你去哪?”
“……去找火折子,点灯。”
她伏在他的颈侧,皱眉苦思了一会儿,到底是灯更重要,还是他更重要,但还没得出个结论,这个不安分的小贼就试图逃跑,她当即将人困得更严实些,紧紧盯着他,好绝了他逃跑的念头。
只是屋内昏暗,这般距离,难免瞧不真切,于是她便凑得近些,而后更近些,近到呼吸相缠,唇瓣只隔毫厘,她听到如擂鼓般的心跳,只是辨不清究竟是来自哪边,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倏然想清楚了另一件事。
她有很多金子,十两金的草寇能买百个、千个,可即使如此,那千百个草寇里,也没有寇骞。她只想要最好的那个,而不是一堆以次充好的替代品。
她突然低下头,在身上翻找起来,寇骞凝滞的呼吸稍缓,手心里就被塞进个东西,指腹摩挲一番,是铜板。尚且没想清楚是何用意,她便又靠过来,目光灼灼,“我要买你当外室。”
他愣怔一瞬,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不可置信道:“……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我要买你,”崔竹喧重复道,一手抚上了他的脸颊,迫使他与自己目光相接,“我会比之前的买家对你都更好的,我乃虞阳崔氏女,你做我的人,不会有人再敢欺负你的。”
他喉头滚动一下,试图唤醒她一点理智,“豢养外室,你还怎么相看夫婿?”
“这有什么可怕的?”她歪着脑袋,一点不觉得此事有任何不妥之处,“除了蓝氏我需要给他们留几分颜面,其余的士族,不成气候,既想要攀附我崔氏权势,就该做好被搓磨的心理准备,这是他们走捷径升迁的风险之一罢了。”
若她不是把这般条理清晰的叙述用在这种事上,他确实该赞她一声能言善辩,可如今,他只能硬着头皮说一声:“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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