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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怎么还在发呆?”林默抬起头,入目是一个皮肤粗糙,脸上带着深深褶皱的中年男子。“给,你的武器,可要拿好了,战士上战场丢了武器,就像是丢了脑袋。”林默表情木讷的接过对方递过来的那把剑——这把剑长约一米,剑刃上带着些许锈迹,以及洗不净的干涸血渍。他呆呆的看着剑身上的血迹,一时间思绪混乱。老莱特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再打扰他。他理解这些新人的迷茫和恐惧,毕竟他们并不是军队的战士,也不是身经百战的冒险者。如果不是小镇近来的情况实在不容乐观,领主大人也不会征召这些菜鸟去洛兰之森猎杀哥布林。只希望这么做真的有用吧……最近镇子里被掠走的少女数量越来越多,如果放任不管,让那些该死的哥布林继续壮大下去,他们很可能会像不久前的拉格尔小镇一样,彻底沦陷。摇了摇头,他转身从上面发下来的那堆烂铁之中捡起一把还算看得过去的武器,继续发给下一个新人。“唉……”林默盯着手里的剑,悠长的叹息一声,回忆如潮水般涌了上来。他是个穿越者。前世的林默没有什么过人的天分,经历了十年寒窗苦读,考上一所普通的大学,进入一家普通的企业,过着普通的生活。微薄的薪水、频繁的加班、日渐多病的身体,以及父母时不时打来催促相亲的电话……可即便如此,似乎也远远好过眼下的处境。莫名其妙穿越到异世界,虽然身体似乎因此年轻了几岁,却立马稀里糊涂的成了应征讨伐哥布林的“壮丁”。跑是跑不掉的,本来就是“自愿”式的征召,尤其现在人都已经来了,若是这个时候想退缩,那就是扰乱军心,卫兵手里明晃晃的刀刃会教你做人。在送往营地的路上,他就看到几个不信邪的,有的挨了一顿鞭子,硬拖过来。反抗过于激烈的则成了杀鸡儆猴的对象,当场一刀下去,精准的砍下头颅。林默将目光看向手中刚拿到的武器。若说现在唯一的好消息,大概便是突然浮现在眼底的这行字了。破损的劣质剑武器种类:单手剑等级:劣质(灰)介绍:一把已经锈迹斑斑的破剑,钝得恐怕连菜都切不利索,当然,即便在它崭新的时刻,也不见得有多锋利。金手指,或者说外挂?前世看过的小说里往往用这些词来描述。或许也因为这个金手指,他自然而然的掌握了这个世界的语言。利用这一点,被送到这边后的短暂时间里,林默通过旁听以及简单的询问了解到了有关这个世界的一些信息。首先,这是个存在超凡力量的世界。有天赋的人通过锻炼和学习技能,能够成为“职业者”,获得强大的力量,但遗憾的是,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这样的机遇和天赋。无法成为职业者的普通人,大多便只能通过从事生产养活自己,或者给有钱的老爷们打工。也有些会选择刀尖舔血,成为冒险者,去和那些低级的魔物拼命,以赚取赏金。收入虽远不及正式的职业者,比起当苦力打工还是强了不少,代价就是随时可能丢掉性命。——而这也正是他接下来将要做的事。讨伐哥布林并不像战争,派出大军前往清缴——事实上像是罗兰镇这样的小镇也根本没有那么多军队。就算真有,以那些绿皮矮子贪婪残忍,却又狡猾胆小的特性,一旦发现人类大军,立马就会全部缩回森林深处,难以追击。等到大军退去,又立马出来,继续劫掠物资和平民。作为临近洛兰之森的边境小镇,罗兰镇的人们早就总结出了对付这些家伙最好的方法。那便是像冒险者们一样组成三到五人的小队,各自行动,这样既不会吓到哥布林让他们逃走,只要哥布林的数量不太多,也还能有不错的胜率。经验老到的冒险者们会选择适合自己的队友,尽可能的提高团队的战力,但对于他们这些被征召的倒霉蛋来说,就没有那么多选择了。林默抬起头,看向自己被分配到的队友。两个胡子拉碴的大叔,正聚在一起小声的抱怨着什么。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将剑紧握在手里,低着头不说话。最后一个则是刚刚在他之后领到武器的青年。那青年正抬着头四处张望,见林默看过来,龇着牙和他打了招呼。“嘿,兄弟……你的衣服看起来真酷。”来自曾经世界的服装,在这个世界的确有些格格不入,幸好他没有穿什么奇装异服,还不至于被当做可疑的异端。见林默不回话,他便凑到近前,仔细端详了一番,点点头道:“真不错,借我穿穿如何?”林默打量着眼前的青年,他个子不高,面黄肌瘦,身上穿着一件发黑的旧衣服,衣角和袖口的地方打了几个补丁。“你知道我们要去做什么吗?”林默反问了他一句。“去送死?”青年无所谓的笑了笑,“爱怎样怎样吧,反正就算留在镇子里,也
;迟早会饿死!”在和平的日子,种田或是帮贵族老爷们干活尚且能勉强果腹,但眼下魔物肆虐,抢走存粮、毁坏农田,通商的道路也因为哥布林的骚扰变得危机重重,许多商会都选择了暂时停止交易,有钱的老爷们做不了生意,这些穷苦的可怜人也就吃不上饭。“那你知道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吗?”“这我怎么知道?你得去问老莱特,虽然他也未必会告诉你…说了这么多,你这衣服到底借不借我?”“不借。”“切~”青年撇了撇嘴,悻悻的坐到一旁:“等你被哥布林敲碎了脑袋,我就把你的衣服扒下来。”林默懒得理他,既然问不出更多的信息,他要抓紧时间研究自己的金手指,想办法在之后的战斗中活下来。回忆起方才的感觉,林默试着集中精神,低头看向自己。数秒之后,几行透明的字幕浮现眼前。果然,不只是物品,他也能看到自己的属性。姓名:林默职业:暂无属性:力量:4(所能发挥出的最大力量)敏捷:4(行动速度和反应速度)体质:4(生命力、防御力和耐力)精神:5(心理素质、洞察力与专注力)魔力:0(法师老爷们才能拥有的力量)不出意外,作为很少运动的现代人,他的属性看起来不算很好。不过……技能:摸鱼Lv4(99100):你已习惯了在工作中浑水摸鱼,在多人行动时,降低自身存在感,减少“偷懒”被发现的概率。来了!林默眼前一亮,不枉他平日里始终秉持着“上班不摸鱼,等于没上班”的原则,一直都致力于研究各种摸鱼不被发现的技巧,现在可派上大用场了。这个技能,或许便是他能否活下来的关键!“新人们,准备出发了!”就在林默研究着自己的面板时,一个身穿甲胄的壮汉走了过来,用手中的骑士枪枪柄敲了敲地面。“那些该死的哥布林,最近越来越嚣张了,现在正是你们建功立业,改变人生的机会,领主大人说了,这次出击,你们都享有和冒险者们一样的待遇,干掉一只哥布林,奖励100铜币!”“喔喔!”话音落下,原本死寂的营地似乎一下子振奋起来,许多人的眼里都冒出了光,包括那两个大叔和刚才试图找林默要衣服的青年。要知道,因为哥布林身上没什么值钱的材料,所以击杀哥布林的奖励向来只是地方领主鼓励式的保底金,一只仅有20铜。而现在却一跃而成五倍的价格,100铜,相当于平日里辛苦打工半个多月的收入了,更何况在眼下这种日子,连工都没得打。干掉一只哥布林,就能买上一百个黑面包,至少一个月内不用担心被饿死!欢腾的人群中,林默悄然皱起眉头。这100铜听上去美好,但对于毫无战斗经验的普通人来说,真有那么好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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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题名保母保母,不要跑!!作者墨羽宸文案我,应小年,一个平凡的小设计师,某一天,上司丢给她一个重大的任务。她居然就莫名奇妙滴成为了宝宝的褓母。天啊这小孩是哪裡来的应小年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薛队你不要什么?应小年我不要年纪轻轻就养小孩薛队小奶娃姨姨妳不要小葆吗?!应小年我我郝天晴小年糕...
成海凉,作为一个梦想是躺着就可以养活自己的米虫,在酒馆有一份勉强糊口的工作。虽然因为他面无表情并且不会读气氛,就算他有一张天生冷淡的姣好面容,在店里的人气还是不怎么高。好在这对凉没什么影响,毕竟他只要每天能吃能喝能睡,就满足了。但是某一天,他的老板跟他说因为要去什么满开剧团当演员,酒馆只能被迫倒闭。失去工作的凉只能带着零碎的家当,回到自己的老家横滨晃悠。某天,他遇到了自己以前来找他聊天的一位客人。成海凉(面无表情举手,学猫咪爪爪挥了挥)中原先生,请问你要养我吗,我吃很少的哦1非爽文轻松向,依旧是不能拯救全人类的类型。2偏野猫系,后期开始转家猫青年男主,年龄设定比中也大两岁。3对,所以算是年下。4和隔壁已完结的春花秋落有少部分联动,但没看过不影响阅读。5HE姑且是不用说都可以保证的,但写到编号五好看点,姑且写上吧。...
文案绡虞穿成了一本仙侠文中的炮灰狐狸。书中这只狐狸被反派魔尊派去引诱他的死对头闻钰,却引诱失败,被刀了。绡虞穿过去时,原身正在引诱闻钰。闻钰看着她,眼神淡漠妖?绡虞搂紧漏风的衣衫,马上叛变道长饶命!我是好人!呸,我是好妖!书里的闻钰当时放过了原身,没下杀手。绡虞想着,比起被刀了,不如供出反派诡计,取得闻钰信任,先保住小命然後跑路。闻钰听了她的供词,似笑非笑派你来引诱我?绡虞连连点头,谁知他话语一转那就引诱给我看。绡虞震惊JPG书里没这句啊?本以为自己说了反派诡计後就能逃脱,结果她被闻钰勒令跟在他身边。接触下来,绡虞觉得这人怪怪的。白日里的闻钰清冷克己,与她保持距离,偶尔揉碰她的狐狸耳。夜晚里的闻钰黏人肆意,与她耳鬓厮磨,总是抚摸她的狐狸尾。时间一长,绡虞有些吃不消,想跑路,却不小心撞见闻钰在夜色中肆意杀戮的模样。白衣染上绯红,脚下血流成河。世人皆称我为闻钰剑尊,他走到绡虞身前,俯下身来却不知我还有一名,唤作晟漓。绡虞被他这副模样吓得脑袋有点晕,随即脑中一个激灵。书中的那个反派,大名就叫晟漓。见鬼,她肯定是见鬼了。闻钰自认为自己算是个君子,从不僭越。直到某日清晨,见到身旁小狐狸尾巴上凌乱的绒毛,以及乌青的眼底。小狐狸醒来,满脸的疲倦与埋怨。这才发现,他的身体里住了只魔,这只魔在黑夜中占据他的身体,做的却是他渴盼已久的事。于是他不再克制,手掌抚上。小剧场多年後,绡虞受着身後之人的力道,咬着唇,腹诽书里都是骗人的,明明这个时候他早已经死了那人双臂环住她,亲昵地贴于她耳畔小鱼儿又看了什麽画本子,且说与我听听,我去学一学。11V1,男主两个人格,人格会融合2白天闻钰,夜晚晟漓,後期会颠倒3感情剧情五五分4私设较多,非女强非爽文!!!推推预收恋爱脑他被我攻略了文案祁九琏看完追了三年的文後,隔着屏幕无能狂怒。死洱子,你居然写死了楼煜!作为书中人气远高于男女主的男三,楼煜真身是世间独一无二的蛟。却被作者写成了痴爱女主丶为女主掏心掏肺,最後因剖心救女主而死的恋爱脑。气得她怒码千字长评,还没发出去,穿成了书里的角色。祁九琏我马上就改了你的破剧情。她开始花式隔绝楼煜与女主接触,纠正楼煜的恋爱脑。楼煜要为女主挡伤,她一把推开女主楼煜要挖妖丹救女主,她抢了女主就跑。终于等到他变得正常,一激动不小心受伤,醒来一睁眼,就看见楼煜在她床边放他胳膊上的血。她吓得一骨碌坐起来你干嘛呢?楼煜扬起唇你喝我的蛟血,可以养伤。祁九琏震惊不是,你怎麽又开始恋爱脑了?楼煜的一生都被剧情控制,爱女主无法自拔,为女主而死。重来一世,他拾起刀,只想毁灭这个虚假的世界,却被一名少女扑了满怀。少女满眼都是他,眸中的欢喜多得溢出,野蛮地闯入他阴暗泥泞的世界。可他不满足那一丁点的碰触,贪婪地想要更多。那些觊觎她的日日夜夜,想的全都是将她锁在自己身边,任由自己索取。正常是装给她看的,不这样,又怎麽将她诱到自己身侧?楼煜用尽了这辈子所有的柔情与卑劣,只求他的太阳,永远只照在自己一人身上。内容标签仙侠修真穿书成长炮灰绡虞男主南城毁端木颖燕子穹其它狐狸,反派一句话简介可恶,他竟然有两个号!立意好好生活...
接档文今日不宜追妻,感兴趣的读者大人可以点点预收~关键词年上先婚後爱追妻火葬场天子骄子老狐狸男主×武力爆表假惺惺女主一肚子坏水vs逢场作戏高手。为了窃取虎符,江越盈一朝从小小影卫变成假公主,嫁给了权势滔天的燕北王谢铮。谢铮俊美无俦,战功赫赫,称得上大宣第一钻石王老五。京城权贵们咬碎了牙,恨这个不知哪儿找回来的公主摘了桃。前有狼後有虎,外面还有豺豹虎视眈眈。为了尽快逃之夭夭,江越盈发誓要扮演一个合格的舔狗。结果大婚当晚就扇了谢铮一巴掌。江越盈发现谢铮此人阴晴不定,难伺候得很。她矜矜业业当舔狗的时候,他连个眼神都不给她。她摆烂不伺候的时候,他又饶有兴致凑上来。还喜欢在外面搞妻管严人设?搞得那新帝还时不时对自己发疯。一个精分,一个神经病,谁人知她苦。她痛恨在这方寸之间周转,被利用丶被欺骗。一次偶然机会,她得以偷走虎符,终于逃离这诱人的深渊。谢铮收到自家那个假公主逃走的消息,忍不住冷笑一声真是捂不化的冰块,自己这些年的内容标签豪门世家情有独钟欢喜冤家甜文穿书正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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