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老女巫同意以后,用魔法道具手给伊维塔右手的小拇指,戴上玛尔索戈欲望之戒指。
它用金打造的方形戒指基座,镶嵌上了黑色方形墨钻,当伊维塔戴上这枚戒指以后,他头顶竟出现了一团缠绕的黑气。
同时,木板地面上的生命灵能之树的第三根枝桠(奥丁),稍微长了一点。
玛尔索戈之戒是欲望戒指。老女巫说。其中内部自带了一个巫师学徒级别的魅惑凡人法术,一般的人看到这枚戒指都会神不守舍,是我在一个遗迹里得到的宝物。
传说,打造这枚戒指的巫师对这枚戒指使用了一种很疯狂的咒语。
经过数千年时光,这才让内部的法术等级逐渐降低,本身戒指的品质还能保存到这种水平
考虑到其保存环境,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了。
这枚戒指可以增加您凡人躯体的战争属性。
接着,女巫给伊维塔右手的中指带上格瑞亚雷眼之戒。
这枚戒指的戒指环由细小的秘银组成,一枚半个食指大的纯净蓝宝石镶嵌在其中。
女巫细心地介绍道:雷眼之戒来自故去的格瑞亚矮人大师,用被雷电持续击打了一百天的秘银和蓝宝石所打造,内部存储了巫师学徒法术《闪电术》。
这枚戒指可以增加您凡人躯体的雷属性。
接着是三重手环。
女巫给伊维塔右手臂套上,那是一枚由三根细小的金环细小的银环细小的铝环所交叉组成的手环。
金银铝在这个时代都是昂贵的金属。
乔丹的三重冠手环,其中含有一个巫师学徒级别的《伤害咒》。
它来自算了您不会想听那么血腥的故事的,我只能说,它的每一任主人的结局都很悲惨。
它可以增加您凡人躯体的毁灭属性。
木板地面上,第三根枝桠和第二根枝桠,都增长了一点。
伊维塔无语地抬起右手,自己前世就是一个平民,穿越到这里来了以后,没过多久竟然就要浑身戴满饰品了。
这也太奢侈了。
别说这些饰品的实用性,光看使用的材料,都是非常昂贵的东西。
伊维塔道:你说每一个三重冠手环的主人,都下场不好?
老女巫顿时语噎。不不不您不一样,因为这枚区区的手环,根本无法对抗您。
您会真正拥有它,而不只是佩戴它。
老女巫解释说:这些魔法物品都有一些自己的意志,会选择自己的主人。
而一些意志十分强烈的魔法物品,甚至可能会以害死上一任主人为代价,去想办法换一个主人,以找到真正的主人。
而我很相信,您就是这枚手环真正的主人!
伊维塔随意地点了点头。
考虑到目前的情况,自己也只能先戴上这些魔法物品,让自己体内的各种力量属性趋于平衡。
只有这样,仪式才算真正成功,自己才算是真正成为了一名巫师学徒。
老女巫慎重地举起魏玛的铁剑项链,并小心地用魔法道具手,为伊维塔戴上。
我不知道什么魔法物品可以增加天的属性。
除了这一件。
这是来自一个已经覆灭的共和国末代领袖的贴身饰品,尽管没有任何巫师女巫矮人大师,或者是来着东方的炼金术师,来自北边的德鲁伊,来自南方的沙漠祭祀,或者是一名教会牧师,触摸过这个物品。这枚物品依然充满了传奇,它是有魔力的!!
伊维塔疑惑地看向老女巫,此刻他身体的龙化程度已经很低了,只是头上长了龙角。
什么意思?
老女巫解释说:这枚项链来自已经覆灭的魏玛学者共和国。
它的主人是魏玛学者共和国的首位领袖,也是末代领袖,因为这个历史学者领袖制定的法律过于宽松,导致那个国家被贵族推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盛蕴是漫画女主,贵族学院里特惠入学的贫困生,顶级清纯倔强小白花,自带主角光环,随随便便就俘获一众男主男配的心。由于作者长时间不更新,漫画管理局本打算把她重新投放回第一话再走一遍剧情,谁知操作失误,她穿书出来了,可盛蕴不知道啊,她以为自己回到了漫画第一话,照常走剧情。入学第一天,她端着餐盘撞到男一号身上,弄脏了他的鞋,等着对方开口让她做跟班,谁知男一号温和地笑了一下说没关系,盛蕴抓住他袖子,弱弱地问你这鞋不是意大利匠人手工缝制的吗?男一号眼角抽了抽,摇头不是啊,鸿星尔客,最近大家都支持国产。入学第二天,她上天台想要偶遇拉小提琴的温柔男二号,人是等到了,但他说他不会拉小提琴,只会拉二胡,从小就跟爷爷学,已经考到第六级了。盛蕴入学第三天,她礼貌询问家境富裕的男三号能不能搭个便车,男三号摇头拒绝不行,一三五才有司机接我,二四六我得自己回家,今天是周二。盛蕴问那你怎么回去?男三号扫共享单车,节能环保。盛蕴...
让刘十三陪着你,走进云边镇的春夏秋冬,见证每一场相遇与离别。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身旁。...
这个彩票点有个女销售员,二十一二岁左右,有一头飘逸的长,相貌虽然不是非常漂亮,可是她却拥有一副能吸引我娇小玲珑的身材,特别是那双比列完美的双腿。夏天她喜欢穿牛仔短裤,那双玉腿白皙滑嫩,在晶莹粉嫩的皮肤下,可以隐约看到那纤细淡青色的静脉血管。 虽然从她夏天裸露在外的手臂长腿看,她的皮肤很好,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脸上的皮肤却不很好,也许是内分泌不协调的原因,她的脸长了些痘痘,皮肤也缺乏光泽,这也致使她本来很标致的五官看起来少了很多美感。...
穿越魔皇武尊by衣落成火,小说描写了顾白一直以为自己做的最蠢的事情是听基友的话成为种马写手,最郁闷的事是将原定的三好少年变成大BOSS但最后他发现,事实远不止如此。遇见自己亲笔写出的变态这种事尼玛他吃人啊!这时候,就只能把吃人变吃人了吧。简而言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