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金钟就有此提示,铸宝道人也如此吩咐。
「取心尖血!」
「是。」
林诺金针在手,扎入心脏还是忍不住面颊扭曲了一下,但强撑着不敢让人看出来。
她这个怕疼的毛病,至今还没得到一丁点改善。
九滴心尖血需要扎自己九次,但融合到那九颗雷神珠之中。
但觉一股庞大到令人感到恐惧的力量,瞬间从她周身释放开来。
当时只感觉经脉差点寸寸碎断,这疼痛程度完全不亚於任何一次雷劫。林诺疼得额角青筋直冒,狂吐三口鲜血,好悬没直接昏过去。
在小金钟嘶喊着『小主人撑住,只差一点点就能融合好了!』『好了好了,只差最後一颗雷神珠了!』『成了,小主人,从此你将天下无敌,哈哈哈哈,我也终於成就完成体了!』这种种声音中,林诺强撑着没倒下去。
只等最後一颗雷神珠与周身血脉灵力都融合在一起,疼痛感骤松。
随之而来的是汪洋如大海一般的灵力,从周身散开。甚至识海还为此扩大了一倍有馀!
林诺动动手掌,只感觉能倾覆天地。
动动腿,便能翻江倒海。
这种仿佛立於宇宙巅峰,掌控世界阴阳两极,无所不通,无所不能的畅快感,令林诺胸腔鼓荡,英豪之气之气顿生,忍不住地溢出一长串低笑声。
轰隆隆!
雷鸣如瀑,硕大宛如雷劫的雷暴席卷整个冰洋岛。使得那防御也顷刻间碎裂开来!
「哼哼哼哈哈哈哈哈哈!」
立於雷暴幽深高空的青衣身影如神如魔,白玉一般的脸颊煞气滚滚,额间一点菱形花钿闪射令人不敢逼视的炽热光芒。
她伸手一拂。
眼前出现一面巨大的光幕灵镜。
当时全修真界各大名山顶端,便出现了这雷声滚滚的一幕。
那种邪神降临,煞气如海的一幕,即便是玉面青袍美如俊玉,还是让不少人见了就心脏咚咚乱跳。
修为低者甚至不敢直视。
无尘子他们本就已经为最後一战出征做好了万全准备,只等林诺那边一声令下,他们便倾全宗之力风起云涌般下山。此战他们必倾尽全力,血战助他们的天命之人一臂之力。哪怕为此付出全宗性命也在所不惜。
却不防对面山巅猛不丁出现这邪神降世一幕,看着雷暴闪动之中那仿若能吞噬山河般那股黑云煞气。无尘子忍不住地扶了扶额,诺儿这孩子,鼓动人心咱能不能换成个世之美玉的光辉形象。
这凶神恶煞的,不知道的还以为邪魔在招募信徒。
可谁知道,年轻的修士们却到处嗷嗷叫唤起来。大声喊着林诺的名字,狂热之情溢於言表。
倒也是。年轻人只认力量,谁拥有强大的力量,他们便为谁而热血沸腾。这种邪恶而强大的力量,反而更能让人血液翻滚。
就连无尘子眼看着那明眸森然的诺儿那双眼睛,皮肤底下的血液也恍如奔雷一般在涌动,渴望着一场弑杀!
轰隆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