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8章 新队员的试炼(第1页)

暴风雪虽然稍稍停歇,但矿场四周的寒意依旧令人难以忽视。林霄召集了所有队员在主仓库内开会,气氛凝重而安静。

“最近的战斗暴露了我们最大的弱点——人手不足。”林霄用冷静的语气说道,目光扫过每一张面孔,“如果我们想要在这个末世中存活,就必须尽快壮大队伍。今天,我需要你们拿出各自的建议。”

“霄哥,我觉得还是直接抢掠者联盟的人。”张大福率先言,语气中透着几分兴奋,“他们虽然是混蛋,但打架的本事不赖,拷问一下,让他们为我们干活,岂不省事?”

“你脑子没事吧?”苏清雪冷哼一声,“那些人靠得住?就算听话,他们心里也未必服我们,一个不好就可能背后捅刀子。”

“清雪姐,那你说怎么办?”张大福不服气地撇撇嘴。

“去找那些独自生存的幸存者。”苏清雪冷静地说道,“比起掠夺者,这些人更有可能愿意融入我们的队伍。”

叶婉柔点头附和:“确实如此。现在的环境下,独行者几乎没有生存的可能,他们更需要一个安全的庇护所。”

“你们说的都有道理。”林霄点点头,“不过,这需要时间。而我们当前的战斗力还是不足。”

陈牧摸了摸下巴,突然说道:“霄哥,前两天有个商队路过,他们提到北边的一个小山村里还有幸存者,也许我们可以试着去那里看看。”

林霄沉思片刻,缓缓点头:“好,就这么定了。明天一早,我们分成两组,一组守矿场,另一组跟我去北边探查。”

第二天清晨,林霄带着苏清雪、张大福和陈牧出。他们的目的地是北边的小山村,路途虽然不远,但在风雪中行进依旧困难重重。

“霄哥,我能问个问题吗?”张大福走在队伍的最后,脸上写满了好奇。

“问。”林霄的回答依旧简洁。

“你说咱们这次能不能遇到几个厉害点的人?”张大福嘿嘿一笑,“最好再有几个像清雪姐这么能打的美女。”

“你是不是脑子有病?”苏清雪冷冷地瞪了他一眼,“我们是去找队员,不是去选妃。”

“我就是随便说说嘛……”张大福小声嘟囔。

“闭嘴,专心走路。”林霄皱了皱眉,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张大福立刻闭嘴不敢再多言。

几个小时后,他们终于抵达了目标地点。这个小山村早已被大雪掩盖,许多房屋都变成了白色的坟堆。空气中弥漫着腐败的气息,显然,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烟。

“霄哥,这地方真有幸存者吗?”陈牧皱着眉问道。

“应该有。”林霄低声说道,目光警惕地扫视着四周,“大家小心点,别放松警惕。”

队伍小心翼翼地进入村子,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一栋破旧的木屋中传来。

“谁在那里?”苏清雪立刻举起猎枪,瞄准了声音的方向。

“别开枪!”一个浑厚的男声从屋内传出,紧接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推开门走了出来。

他看上去三十多岁,身材健硕,手里握着一把斧头,目光中透着一丝警惕。

“你们是谁?来这里干什么?”男人的声音低沉,带着一丝敌意。

林霄举起手示意自己没有恶意:“我们是幸存者,从矿场来的。听说这里还有活人,就过来看看。”

男人的神情稍稍缓和了一些,但依旧保持着警惕:“矿场?你们的人在哪儿?”

“就在附近。”林霄冷静地说道,“我们正在招募队员,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加入我们。”

男人沉默了几秒钟,随后说道:“我叫王猛,曾经是个伐木工。如果你们真能提供安全的庇护,我愿意加入。”

“可以。”林霄点点头,“不过,我们需要先确认你的能力。”

王猛扬了扬手中的斧头,咧嘴一笑:“我的能力就是劈东西,无论是树还是敌人。”

林霄带着王猛返回矿场的路上,队伍遇到了一群变异雪狼。王猛毫不犹豫地冲在最前面,手中的斧头如同闪电般挥舞,每一击都精准而致命。

“这家伙真猛啊!”张大福目瞪口呆地看着王猛将一头雪狼劈成两半,“霄哥,他要是加入了,我们的战斗力直接翻倍了吧?”

“确实不错。”苏清雪难得点了点头,“他的实力可以弥补我们近战能力的不足。”

林霄看着正在收拾战利品的王猛,嘴角微微上扬:“接下来,他会是我们团队的重要一员。”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我魂穿校草了?

我魂穿校草了?

双男主第一人称视角灵魂互换暧昧拉扯日常细节这本书,你可以认为是一本日记,或者是回忆录,或者是我们爱情的流水账。一场充满阴谋的车祸让我和直男校草灵魂互换了。哈哈!开心!188完美身材以後就是我的啦。谁不喜欢又帅又有钱的富二代人生呢!我吴律!你在干什麽,不许顶着我的脸去网恋。吴律林轩!你也不许用我的腹肌去撩帅哥。我好好!那你不许撩美女。吴律行啊!我们谁也不许用对方身体做对不起对方的事。我成交。吴律你手干嘛摸我。我我摸我自己的身体,怎麽了!不行啊!吴律那我也要摸。...

林北归你好

林北归你好

友友们,双男主小甜文哦千秋二中的许应知长得好,学习好,性格好,是高二理科A班的学神。高二下学期这年从江宁附中转来了一个林北归,对方比他高,长得也不赖,然後成绩还好。于是两人就开始了学习大比拼,只是比着比着似乎有哪里不太对劲呢!...

我才不可能喜欢你呢

我才不可能喜欢你呢

阿辞,告诉你一个秘密。什么?我见到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你了,是一见钟情。肤浅,一见钟情无非就是见色起意,你是看中了爷的脸。嗯,阿辞很帅,当时就帅到我心里去了。木郁喜欢邱辞,邱辞一直知道。然而邱辞喜不喜欢木郁,谁知道。木郁只知道邱辞喜欢那个叫余杉的少女,余杉是邱辞的青春色彩,邱辞是木郁的整个人生。邱辞攻,木郁受排雷还是老样子,有雷点的小伙伴慎入,极有可能遍地踩雷。以及我只是尽我所能写一些想写的小故事,能力有限,肯定会有很多不足,你们喜欢看,我很开心。不喜欢,点叉去找喜欢的文即可,共建和谐评论区,你好我好大家好,比心~...

仙子和她们的守山犬

仙子和她们的守山犬

我之宗门开云天,绝色师尊压人间。孰人又知,所谓天下最强的仙宗,却是淫乱下贱的道统。...

七零包办夫妻

七零包办夫妻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

某咒术的幸运回战

某咒术的幸运回战

无才能的人,缺乏才能的人,在有才能的人身上吸血,这个世界就是这个样子的。五条凪斗如是说道,但是,总有一些家夥会直接无视掉他现在的姓氏,自顾自的叫他以前那个很难念的姓氏。日向创说狛枝。这是一个,有关于挚友的故事。正文完结,番外于2024年12月17日完结感谢大家一路陪伴w预警OOC,以及随时跑路不更的作者。(这就是个大饼)CP日狛,五夏(已确定)神日一人论缘更。然後,当你觉得有哪里不对或不爽请骂iivv或者放飞小高,我笔下的角色是无辜的(我也是无辜的)。大概率会和咒原剧情没半毛钱关系了。(指望狛枝好好走剧情还不如指望他哪天不追求希望了)比起这个,我倒是更想问狛枝那个谬论现在放在咒世界观里竟是正确的道理iivv有什麽头绪吗?独眼猫你是江之岛盾子吗内容标签咒回其它弹丸论破咒术回战...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