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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河螃蟹吗?”程毓坐在田埂上问。
“嗯,”项耕点点头,“爱吃。”
项耕不挑食,对以前的他来说能好好吃顿饭就不错了,没有挑食的机会。
虽然离这儿不是太远,但河蟹在他们那儿不多见,难得吃一次,他爸也会招呼几个酒友,就着酒,把项耕仔仔细细刷干净蒸好螃蟹当下酒菜,项耕能吃上一个半个的已经算他爸开恩了。
程毓冲他挑挑眉,“赶明儿带你去看看蟹苗,秋天让你吃个够。”
又说到了吃,今天早上项耕站秤上称了下体重。以前除了学校体检,平时他没称过,直觉这几天重了,称上的数字比他自己想象的还要大。
“这几天我都胖了,”项耕挠挠头,“吃了你太多饭了。”
“那就对了,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程毓又挑了下眉,“你说是吧,田螺姑娘?”
程毓脸上总是带着点儿痞劲儿,其实跟他五官不太相符。但项耕挺喜欢看他从帽檐下露出一双睨着的眼带着坏笑的样子,跟占了多大便宜似的。
项耕来了以后,程毓省了很多心,有些他自己一时没想到的活,项耕都给干了。
穿橡胶裤下河挖出多余的藕,扛着铁锨清理鸡舍,找合适的空地除草挖根准备将来种菜,拿着专门的剪刀去给果树剪枝。
程毓本来打算过几天再修整引水用的水管,前一天睡得太晚,等他早上迷迷糊糊醒过来,发现锅里扣着热乎乎的早饭,项耕已经不见了踪影。再去找,人早就到了水渠里,在换已经老化不能用的水管。
这几天弄得程毓都没有干体力活的机会,只好坐在田埂上盯着挖掘机的铲斗盘算事儿。
他在计划承包这片地的时候就已经找过村里懂行的人恶补了一通种地知识。
他从小在这儿长大,从他记事起,他们这儿的主产就是大米,就是看也看得差不多了。但他不想随大流儿,种跟别人一样的大米,他考虑的是怎么做才能打出一个名头。
另外担心的是螃蟹,在稻田里养螃蟹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但他们这儿是最近几年才兴起来。
这东西来钱多,但风险高,当地人的经验也不是特别足。
他也可以只种水稻,赚一份安稳的辛苦钱,但既然做了就做好,多赚点儿。
毕竟赚了钱还有娶媳妇的大用处。
刚签完合同的时候,程毓把胸脯拍得山响,跟孙淑瑾说:“妈,你等着,我给你三年抱俩。”
孙淑瑾当时拍了他一巴掌:“你快给我打住吧,想累死我直说!”
地里去年的枯草都快让项耕给团灭了,划拉了半天,程毓才在他身后薅下孤零零的一根干草叶来。
程毓把草放嘴里嚼着,琢磨着只要计划实施过程顺利,赚钱不是什么难事,但这个媳妇就不知道该去哪块天下边接着了。
毕竟长这么大,唯一一个谈过的女朋友,连嘴都没亲过,就抛弃了他,投入别人怀抱了。
程毓往水里扔了块土坷垃,等水面平静了后探头照了照自己的脸。
好看的。
而且还是挺好看的。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想找个喜欢他,而且他也喜欢的姑娘这么难。
“哥。”
出现在水面里的项耕,也是好看的,但跟他不太一样。项耕长相更凌厉,不笑的时候显得阴沉,应该是女孩子口中那种酷的好看。
“怎么了田螺?”两个人越来越熟,程毓越叫越没边儿。
“我量了一下长度,水管可能不够,有时间得再去买点儿。”项耕心里算了个大概,“二十米就差不多了。”
“行,明天就去买。”
程毓戴着顶黑色的棒球帽,穿着件深灰色的夹克,除了脚上那双怕踩到泥特意穿的橡胶靴子外,不像是来干活的,更像是来取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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