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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她那个时候已经在痛苦的边缘挣扎,而自己却没有发觉,只凭怨恨吞噬自己的理智。时隔二十年,新的情感重新将孙芳馥淹没。她想,当年应该帮沈云英一把才是。她想,沈云英那样的人,就应该好好活着,长命百岁,而不是潦草死去,无人相知。【作者有话说】太晚了熬不住了,白天我再看看有没有要修的地方,如果有不通顺的地方请大家暂时见谅呜呜苏静蘅感受到了孙芳馥对她的偏爱。那些因她母亲而产生的复杂情感投射到她身上,只剩最单纯的疼爱与怜惜,这是坊里别的绣娘都没有的待遇。万幸的是她继承了母亲的天赋,虽然手艺依旧稍显稚嫩,不过孙芳馥相信只要有心历练,她一定会比她母亲走得更长远。暑气渐消的日子,苏静蘅回到绣坊,全心全意为年底的那一场大戏做准备。逢四休一,闲时就回家跟宁知序一块满山溜达,或者是躺睡在自家院子里晒太阳。老道士制了新药给宁知序试,苦得不行,每次喝完都往苏静蘅怀里钻,故作可怜求她疼惜。苏静蘅说她从来没有见过像他这样的人,别的男人肯定借此机会好好表现,向心爱的女人彰显自己的气概,而他却只会撒娇。宁知序就说:“什么气概?那玩意儿能吃吗?你不是也害怕吃药?唉呀,我娘子都没有的气概我为什么要有?掉两滴眼泪能惹你的疼惜那才是最重要的!”最后挨苏静蘅一顿骂,抱头蹿走,直到做饭的时候一声不吭凑上前,对着苏静蘅的嘴巴耳朵脸颊好一阵腻歪的亲热,惹得她满脸通红,说不出话才作罢。晚上捧着老道士做的祛疤膏让她给自己擦,漫漫长夜,一豆灯火,两个人身贴着身,像作画一般彼此相互描摹,直到精疲力尽,又心靠着心,说许多不能给旁人听的私房话。抬手拨动头顶悬着的竹球,沙沙响声入耳,宁知序说:“其实我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你。”“早看出来了。”苏静蘅将头埋在他的脖颈里,闻着他身上的香气,心满意足说,“喜欢我的人多了去了,你是最幸运的那个,凑巧我也喜欢你。”宁知序说:“是啊,可是你不是第一次见我就喜欢我,这辈子都注定我喜欢你比你喜欢我更多一些。”苏静蘅于是回想他骑马接她的那一次,她在城外揭开盖头看他,一下子就愣住,那时候心想:这个公子怎么长得这么好看,眼睛鼻子嘴巴都长到她心坎里了,可惜这幢婚事对她来说名不顺言不正,又不知这个公子是好人还是坏人,她还是只看看算了,别的就不多想。不得不承认,她那时对他是有些见色起意的喜欢。既然他都这样承认了,自己做什么不好意思说呢?苏静蘅清清嗓子,小声附在他耳边告诉他:“其实我第一次见你也挺喜欢你的,宁公子生了副好模样,看着赏心悦目,肯定也不止我一个人喜欢。”宁知序笑了笑,道:“别人的喜欢不重要,你喜欢就好。”随后翻了个身,把她压在身下,轻声说:“不过我说的第一次和你说的第一次好像不一样。”“嗯?”苏静蘅疑惑,“那是哪个第一次。”“我说的是你被狗撵上树的那一次。”苏静蘅默然,记忆一瞬间被带回到小时候。她与桂花杏糕结缘的那一日,一开始却因为被一只不知从哪里来的野狗撵上树下不来而在树枝上挂了半天。那地方有些偏僻,平日没人经过,求救正无望的时候,没想到隔壁那棵树上忽然探出个脑袋。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小少年坐在树杈上冲她挥挥手,问:“喂!你怕那只狗?这样,我下去把它引开,然后你趁机跑走吧!”怕狗是一方面原因,下不了树是另一方面原因,她没来得及说话,小少年跳下树一阵狂奔,引着那条野狗就往别的地方去了。后来不知过了多久,她仍在树上挂着,怎么哭喊也没人来救她,以为自己要在树上晒成人干的时候,没想到那小少年去而复返,在树下叉腰看着她,问:“喂!你下不来了吗?”小小柿子树,一点也不高,可对那时候的她来说还是略显巨大。苏静蘅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上树的,情况紧急,那只野狗十分野蛮,见人就咬,她心里怕极,两条腿跟沾了灵力似的,蹬蹬两下就近爬上树,等回过神已经下不来了。少年问她,她只是哭,后来被他救下树,得了一块桂花杏糕做安慰。他牵着她的手她把她送到家门口,揉揉她的脑袋告诉她:“下次我再来找你,请你去吃瑞芳斋的桂花杏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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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带给我的快乐,让我所经历过的一切际遇都相形见拙。司忱之高贵优雅,是朵美艳的交际花,他游刃有馀的游走在精英Alpha之间,omega们视他为洪水猛兽,生怕他会盯上自己的丈夫。他们总能闻到司忱之的身上带着浓烈的丶不同味道的S级Alpha信息素。像一朵只有强者才能采撷的黑色曼陀罗。时应,你说你喜欢司忱之?连你竟然也不能落俗。只有时应知道,他是一只缺乏安全感的小白兔,是他的小狮子。很宠的酷帅上将A美艳混血大小姐O时应(Alpha)司忱之(Omega)ABO理论部分与正常设定会存在偏差,有私设。练滴滴的解压文,里面的设定完全是为了满足自我,且狗血!如让你感到逻辑混乱或文笔烂,请及时退出~祝大家每日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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