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64|第64章(第1页)

==第六十四章==

几乎是话音刚落下,端坐在椅子中的沈复又慢条斯理道:“既然死了的孙河是旧疾复发而亡,高馆主完全可以该是如何就是如何,就算打着想挟怨报复的主意,找个夜黑风高的时候,把尸体扔在清远学馆就好了,又何必搞得如此复杂?

“再说,高馆主虽是馆主,可毕竟不过只是一个秀才,堂堂的富商之子竟然为了达成你的目的,对外谎称自己死了,究竟是什么样的事,让你甘愿做到如此呢?”

这个‘你’字是对着孙鹤说的。

随着这些质疑一一被道出,孙鹤的脸色从白到红,又从红到青,完全是一种惊骇至极的状况。

可他依旧强制镇定着,甚至还想撑出一抹笑,以至于让他的脸庞近乎扭曲了起来。

看到他这般,薛庭儴眼中隐隐闪过一抹冷色。

人真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当自己为恶时,丝毫不以为忤,什么匪夷所思骇人听闻的事情都敢去做。可当自己遭遇危机之时,竟然还会怕?

为何会怕呢?薛庭儴屡屡都搞不懂这种情绪,应该是不怕的,既然做了,总要有去还的觉悟。

“小子其实并不知情,不过是馆主说馆中出事,家中父母担忧,才会称病在家休养……”借口倒是好借口,可惜说谎的人不够镇定,任是一个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这孙鹤是在说谎。

可沈复丝毫不以为然,甚至饶有兴味地与他讨论道:“照这么说来,你都是无辜的,一切罪魁祸首都是这高馆主?”

孙鹤没有去看高有志,点了点头。

他出门之时,他爹就亲自交代过了,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抱着不认就好。只要不认就有回旋的余地,凭他家里的银子,哪怕是人命官司也能将他买出来。更何况,还有胡县令和高有志在,这两个人可是收了他家送的银子。

想着这些,孙鹤终于镇定了些许,道:“若是大人不信,可以问馆主。”

此时的高有志没比他好到哪儿去,可木已沉舟,若是他能将所有事担下,说不定胡县令和孙家还会背地里保他,只要这沈三公子走了,这县衙还是胡县令说了算。可若是他不识趣的攀咬,即使沈三能饶了他,胡县令和孙家也不会饶了他。

“此事确实与他无关,不过是我有意支开他。”

沈复笑了起来,似乎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

就在高有志等人俱是心情忐忑等待他反应之时,他却突然面向薛庭儴:“你可还有话说?”

薛庭儴并不意外沈复会这么问他。

论才华出众,沈复在一众世家子弟中算不得拔尖,充其量不过只占了一个中等。也因此有那惊艳绝才者,年纪轻轻就中了进士,他才不过是个举人。

就是因为称不上有天赋,所以他比谁都认真。那种认真的态度是极为可怕的,沈复的心思也一等一的缜密。

所以明知道自己言语有漏洞,薛庭儴还是故意卖了一个破绽,也许他打心底的就觉得这般为人不是他的本质。

真正的他,不该是这种为人处事法,向来笃信打蛇打七寸,要么不出手,一旦出手就是必杀,丝毫不会手软,可这一次他却避重就轻了。

只是什么才是真正的他呢?薛庭儴又陷入自打他做了那个梦以后,时不时会泛起的茫然感。

可能想了一瞬,又或者几瞬,他笑得十分复杂道:“小子想讲一个故事。”

“讲吧。”

于是,薛庭儴就讲了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是他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信息组织而来,可能这其中还夹杂着他的些许隐晦的情绪,也因此他讲得格外投入,也很惆怅。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乡间少年,从小生长在无忧无虑的田野之间。也许日子过得称不上富足,但有父有母,有疼爱他的祖母,所以也是十分幸福的。

这种生活直至他到了懂事的时候,虽是贫穷但疼爱他的父母,突然觉得自己的儿子不该是永远当一个泥腿子,永远的脸朝黄土背朝天。自己的儿子是那么聪明伶俐,他该有个好前途,哪怕不能光宗耀祖,可以像邻村的那个读书人一样,开一家私塾,教书育人,也总是好的。

于是他的父母拿着多年的积蓄,送他去村塾里开了蒙,自此开启了他与书为伴的生涯。

一个农家子读书有多难,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舍不得费笔墨,心疼父母炎炎夏日还要去乡间劳作,而自己却安然地坐在屋中读书。

有时候他甚至有些埋怨那些书,如果不是它们,他完全不会这么愧疚与无力。他可以帮着父母劳作,一家人还可以像以前那样。

书简直就是万恶的本源,他厌恶它,却又为它着迷。

可是很快他又抛弃了这种无用的想法,家里为了供他念书,已经花了很多银钱,他不能让这些银钱都打了水漂,所以只能继续读下去。

他终于从一个幼童,变成了一个少年。

他知书达理,在村里也算是个体面人了,可这些远远不够,村塾里的先生已经没办法教他了,他需要去更好的学馆里,才能达到更高的层次。这一次他的父母还是一如既往的支持他,为了送他去那间他们所知道的最好的学馆,他们甚至卖了家里的地。

就这样,背负着全家人期望的他,来到那间曾经让他憧憬不已的学馆。

而这所学馆,远不如他所想象的那般美好。

他穷,所以他的衣裳上永远打着补丁,生平以来最好的衣裳就是那件家里花了大价钱,却又由学馆近乎施舍的发给他的那身学子衫。

这身学子衫藏去了他所有的卑微和胆怯,他就像是一只蜗牛那样,坚定地、一步一步地,朝自己的目标爬去。若是途中有暴风骤雨,他会下意识地缩回那层并不坚固的壳中,直到外面风平浪静,再小心翼翼出来,继续往前爬。

可是很显然这个世道是十分无情的,这所学馆恶习成风,因为打从根子里就藏着功利,所以学生们也是那么的功利。他们鄙视贫穷,瞧不起弱者,他们逢迎那些富家子弟,扭头又来欺负那些好欺负的同窗。

而最为恶劣的事那些养尊处优,视人命如草芥的富家子。他们拿他当做乐子取笑,心情好了只是取笑,心情不好就是拳脚相加。

他不敢说,也不能说,他背负了家里所有期望而来,他只能忍耐,然后终有一日昂首挺胸地离开这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擅长扮乖的他坏到冒泡

擅长扮乖的他坏到冒泡

正文完结男主高智商病娇很狗很疯很重欲极限拉扯不家暴女主不弱唧唧,全程智商在线双洁,HE斯文败类vs旗袍美人苏夏禾怎麽都想不明白,为什麽自己不管逃到哪里,都会被沈烬那个疯子毫不费力的给找到。直到她在机场过安检时,发现了脚踝里面的定位芯片,她才恍然顿悟。为了摆脱那个疯子,她生生剖出了脚踝里的定位芯片,逃到了国外。沈烬跟着定位来到机场,直到看见草坪上躺着那枚还裹着血迹的芯片後,他满目猩红,不淡定了。沈烬怎麽都想不明白,他都把公馆打造成铜墙铁壁了,苏夏禾究竟是怎麽逃的。当看到监控视频後,他彻底疯了最後,他说阿禾,别逃,哥哥什麽都依你。这是一个他步步为营,她心甘情愿跟他滚浴缸的故事。...

凤鸣西堂

凤鸣西堂

年下双强伪父子双帝王疯批质子攻x高冷帝王受九国五州,燕国立鼎,雄霸天下。传闻秦国三公子秦诏乃美人之子,最不得宠。秦国式微,为表忠心,便将他送去燕国作质子。几渡春秋,万里霜寒。秦诏乖顺,颇得燕王宠溺,于及冠年放他归去。哪知三个月后,他竟扫平障碍,弑父即位。自此后狼子野心,昭然若揭三载风云变幻,他荡平七国,强灭五州,将河山归化为一,却将精兵对准燕国。强破宫门之日,未杀一名俘虏,未夺半只鸡犬。燕王端坐,临视睥睨,不怒而自威。二人对上视线,促狭中带着几分挑衅,金阶玉殿便生了寒。那凤目微眯,仍循着旧日称呼,质问声凛冽,吾儿,如今可要杀了寡人?秦诏俯身,骤然折膝跪了下去往日隐忍换作桀骜,锋锐眉眼经年淬炼,越发显得狠厉,但唇角柔情却化作了一抹笑,未免舍不得。哦?宫城十里,凤冠霞帔,金银珠玉贯满箱,另有玺印一枚,权作信礼。儿臣秦诏笑的璀璨,忽又改了口,朕,是来迎娶您回家的。前期日常卖惨求宠博取父王怜爱的质子攻x每天外冷内热宠溺带娃的后爹受后期装乖假寐豺狼帝王攻x高冷美强囚凤帝王受食用注意■时代架春秋平行时期,称呼及势力地图有私设。双方无任何亲缘关系,质子到他国后,称国君为父王。■端水互宠相爱相杀年龄差7岁年下强强身心1v1欢迎收藏作者鞠躬jpg其他预收(作者广告位3啵啵)■古耽戎马踏秋棠心狠手辣权臣攻x老谋深算谋士受权臣技能之伺候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古耽照我满怀冰雪忠犬糙汉暗卫攻x狠戾变态王爷受被王爷一个巴掌扇爽了。■古耽误我秦楼约高冷闷骚大将军x骄扬富贵小少爷被老婆倒追又放弃,将军等会,小祖宗哎!■东幻众神审判日疯批大佬x高冷之花为神清路的蓝星5s指挥长军官权昼,遇到一个顶级疯批罪犯。想杀我?试试接吻吗?■现耽第13个治疗师狂躁失眠的霸总,被手段高超的pua心理治疗师狠狠拿捏。老婆把我的精神病治成了恋爱脑...

我的大学之水嫩女友

我的大学之水嫩女友

大一的生活对我来说比较苦闷,因为我算是勉强考上的,所以上了大一对我来说简直就是高三的翻版,每天都是在复习看书中渡过的,生怕跟不上学习进度。  不过幸好我的女友萧梓媛也跟我一所大学,我和萧梓媛以前是高中同学,她那时候是班花,我从高一一直追到高三,最后终于到手,后来我们又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所以我的整个大学期间还是相当性福的,每当看着我女友,我总是一阵的鸡动,没办法,她太诱人了。...

爱在大学之玫瑰

爱在大学之玫瑰

张潇舔舐着我一边的乳房,另一边也没闲着,被他的手揉来捏去的玩弄。而他的舌头仿佛有了生命一样,不停的舔顶勾转,而他嘴角流出的口水更是润滑着我的肌肤,让他舔起来滑腻腻的更舒畅。口水被晚风一吹就变得凉酥酥的,再加上张潇手口并用带来刺激,我下体很快分泌出了爱液,我明显的感觉到,我湿了!...

全世界都以为我和我马甲是一对

全世界都以为我和我马甲是一对

易玦穿书了,成为世间最后一位傀儡师。与千年前那些手下大将三千一人自成军队的傀儡师相比,她只能可怜兮兮地同时操纵几个傀儡,连一支足球队都凑不满。她痛定思痛,认为既然不能群殴制胜,那就考虑出奇制胜。经过十年的努力,人们口口相传上古异兽夫诸复苏,额生如白玉般的四角,角下坠银铃,铃声响处或是春枝遍野,或是水漫金山魔界那位至高无上的主宰为烛龙龙骨所化,原形为十丈骨龙,自深渊飞出时的龙吟声撼动天地从深山走出的少女自称天道,一双半盲的眼睛看不清尘世,却看得清因果命数,听众生祈愿,心诚必有回响无情道仙尊端坐云端多年,终是看透贪嗔痴,挥剑斩情丝,终于得证大道,即日飞升雾海中走出的大妖手执一柄艳丽的红伞,亦正亦邪喜怒无常,伞下镇压万千怨魂哀嚎而一介籍籍无名的散修,竟在九宗群英大比之中一举夺魁,一朝闻名天下知,鲜衣怒马,风光无二,一把长刀毋退成为多少人挥之不去的噩梦更奇的是,所有修仙界大佬们,似乎隐隐以她为中心,形成了一个隐秘的组织,剑锋直指青天之上。一朝崭露头角的天才散修的易玦不,他们都是我傀儡啊?表面上,这是一个英杰是我魔头是我,少年天才是我古老大能还是我的故事。实际上,这是一个普通人消耗千万年,布一场大局摆脱命运的传说。今朝登琼楼,恐惊天上人。明日,叫仙人不敢闻我语。女主成长型,性格是外表温吞礼貌斯文,隐性强势倨傲s战斗狂,但坚守本心,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女主天赋异禀,所以实力成长很快,心态成长从啊,打人不好吧到各位道友,我今日心里有点烦所以,如果等会下手重了些,还请见谅。后期微群像,想给每个配角自己的性格和人生,但是作者主角控,唯一指定主角是易玦前期文笔烂,但应该是成长养成系作者(什么)提出建议会酌情修改,自己思想和文笔也在变化,所以不定时小修前文!!!注意前几十章是作者四五年前(高一)写的,若有任何质疑或差评,作者也没办法拎出以前的自己解释不会删评,如果评论消失,那肯定是内容包含敏感词,谢谢第一卷导入,第三卷开始主角本体戏份增加,龙傲天爽文剧本关于马甲,因为不能剧透所以只能说,没有其他人抢主角戏份。每卷一个地图,初行人间(凡界)→诸魔拜我(魔界)→九曜巡天(仙门)→妖鬼行都(妖界)→菩萨低眉(结局决战篇)预计今年暑假或后半年完结可宰。...

我养的毛绒绒男主黑化了

我养的毛绒绒男主黑化了

穿越重生我养的毛绒绒男主黑化了作者檀香染竹完结番外  文案  陶秋竹懊悔那张破乌鸦嘴,说什麽不可能穿书,结果穿成了炮灰仙草。  文中男主是一只拥有远古血脉的大妖,却因为尚未觉醒从小颠沛流离,妖族视他如异类,人族对他喊打喊杀,他逆境中黑化篡位妖王干翻妖界。  系统需要陶秋竹去救赎男主。  陶秋竹就...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