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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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到达(第1页)

泛黄的瘴气已经渐渐退散。周围的小沼泽里不时冒着泥水组成的气泡。

这里的毒沙瘴气是从前的一场战争的遗留物。数不清的顶级职业者的尸体沉入泥沼,腐烂之后成为了一种厌热的瘴气——或许还有某些法术的影响。

而沼泽中的泡泡——其中蕴含的沼气,那完全是另一种概念了。作为有机物质经过微生物发酵作用而形成的气体,虽然其中的某些元素有毒性,但无色无味、可再生,是很好的能源。

如果不是这里太偏僻了、也过于靠近南极点了,南方联盟一定会派人驻扎在这里,充分利用这里的资源——即使巫师和术士不需要,普通人的国度一定需要——而普通人是顶级职业者的基础。

白晓稍稍的为此可惜了一下,不过这情有可原。

南极点,这是一个连高环巫师都闭口不谈的禁忌领域。

用最短的路径穿越沼泽之后——不过并不是最简单最轻松的路径——白晓终于在太阳沉没之时追上了维斯卡和戈恩。

昏黄的阳光完全湮灭,徒留最宁静的夜色守望着大地。

“我们只要走直线,穿过这片荒原——”戈恩用手掸了掸地图,又指了指前方,“就能到阿斯琉斯了。”

哦,这真是太好了。白晓心想,我马上就可以去死了。

虽说在一路上最大的威胁也只不过是五环的生物,但那仅仅是因为高环的生物看不上他们,再说如果是孤身一人,就是遇到两环存在他也就完结了。

“呃……”维斯卡眯了眯眼,看向远方,从脚底下到地平线,都只有一望无际的荒原。

“由于时间比较紧——好吧,戈恩,你的宝贝‘孩子们’呢?”

“在这儿。”戈恩平平地挥了挥右手,三匹林马凭空出现。

“走吧。”维斯卡骑上马,拍了拍马的脖子。后者温顺地低下头,双翼一展,轻盈地腾空而起。

戈恩摸了摸马的鬃毛,随即也骑着马飞到了空中。

白晓抓住林马的鬃毛,后者重重地打了一个响鼻,踢了踢后蹄,随后才扇动双翼起飞。

好吧,这头林马似乎一直都不喜欢自己。白晓紧紧抱住马脖子,以免被在空中乱晃的林马甩下去。

他不禁怀念起自己的那匹马。虽然它看起来其貌不扬,不如别马那样有光鲜亮丽的鬃毛和强有力的马蹄,但却从小陪伴他成长。那匹马只比他小一个月,在没有玩伴的幼年时期,它就是白晓最好的朋友。

可惜它死了。

一想到詹娜——那匹马,白晓不禁回忆起在黑龙领的日子。

从出生起,他在黑龙堡住了十四年。虽然没有很多朋友没有母亲没有娱乐没有一个正常人该有的童年回忆,至少那里没有刺人的负元素荆棘、没有随随便便一抓就是四五环的生物。充满书籍的生活还是很愉快的。

如果他的父亲不是黑龙领的领主而只是一个普通平民,而他只是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少年,如今的这一切可能就不会发生。

但那不是白晓想要的生活。

安于平凡的人只会归于表面,那样的人是不会去探究、去学习、去寻找真正的乐趣的。

“呼——刺啦——”

风呼啸而过,似乎有什么东西撕破了空气,从身边划过。白晓回头看去,是一只大鸟。它悠然地在空中飞行着,喙里、爪上抓着一团团一条条的荆棘,浑身灰褐色的羽翼在黑夜中如同一个泥点。

他目视着大鸟急速下落,消失在一望无际的荒原上。

夜色中的荆棘荒原显得无比平静。一团团的枯草卧倒在地上,几棵细弱的树无言地矗立着。但在这平静之下,涌动着活力与生机。

草原荆菊竖起了直直的草茎,作为荒原恢复生机的先锋,它们已经早早长出了第一朵花苞,一朵朵颜色娇嫩的小花欲开未开。

田鼠从地洞中出现。它们小巧的身影不断穿梭在枯草间,挖掘着残存或刚刚长出的鲜嫩植物。

此外,还有披着厚厚皮毛的牛羊、寻找着冻僵尸体的大鸟,以及蛰伏在温暖洞穴中的捕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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