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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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第1页)

阿树身上新伤叠旧伤,总没有好的那日,他知道自己没法抗争,所以从来不反抗。

能怎么办呢?一天一天勉强活下去罢了。

或许就像妈妈说的,他生来倒霉。或许像林地生说的,他是个贱种,所以活该受这些罪。

但阿树总会想到妈妈和他说过的话。

她说,大山太大了,可他能看见的世界太小了。

她还说,她希望他有一天能走出这里,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去体验一下不同的人生。

可他真的可以吗?

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这里的那年,阿树十二岁。

村口住的李老汉算是全村日子过得最滋润的人,不仅家里房子最大,还爱摆弄一些电子设备。

他还有一台数码相机,不知道为什么,总爱对着阿树拍来拍去。

他还会邀请阿树去自己家里,很无聊地把红豆和绿豆混在一起让他帮忙挑拣。阿树挑的时候,他就会举着相机在旁边给阿树拍照,或者就搬个板凳坐在旁边用一种阿树不大理解的眼神和笑容盯着阿树看。而等阿树挑完豆子,他会给阿树几块钱,算是报酬。

李老汉还经常夸阿树好看,说给他拍照片是因为喜欢他,还拉着他的手,问他愿不愿意住到自己家来。

阿树很反感他这样,所以总是拒绝,但阿树不介意隔一两天来李老汉屋里给他挑豆子、让他看让他拍照,反正自己不会掉块肉,还有钱拿,没理由不做。

于是阿树自己也捡了个小铁盒,洗干净藏好,几块几块地往里面攒着钱,很快也攒了满满一盒。

真正离开小二石村的那一天,阿树并没有带多少东西。

他只弄了一个小布包,包里装着一套衣服,装着他的积蓄,还有几张他从李老汉那里要来的照片。

李老汉不仅会拍照片,还会洗,洗完了还拿给阿树看。里面有几张是李老汉拍下的阿树身上的伤,看起来很可怕很吓人,也不知道他拍来干什么。

阿树原本对这些没兴趣,但他想起了妈妈曾经和他说过的话。

她说,林地生这样对待他是犯法的,这叫做虐待儿童。只可惜这个地方太偏僻,没人管,不然只要阿树留点证据,保准能让林地生进去吃牢饭。

阿树问妈妈什么叫证据,妈妈说,照片、视频,一切能证明他身上伤是林地生造成的东西,都叫做“证据”。

阿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用上这些,但既然妈妈说有用,那他就留着。

所以阿树问李老汉要了几张照片,作为交换,他帮李老汉白拣好几天豆子,好几天都没攒到钱。

阿树是趁林地生喝醉了才走的,那晚林地生躺在炕上烂醉如泥,阿树进了他的房间,找见他换了新地方藏着的小铁盒,但没拿里面的东西和钱,而是抱着它去了后山,摸黑找见妈妈的小坟包,把她生前想要、但自己没能为她拿到的东西埋在了她的身边,给她放了自己晚上省下没吃的一颗馒头,而后默默地给她磕了三个头。

就像妈妈说的,大山真大啊,出去的路也好长好远啊。

阿树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摔了多少个跟头才走上大路,他只知道身上又痛又痒,到处都是树枝划出来的伤、蚊虫咬出来的包,但即便如此他也不能回头。

他要走,要像妈妈说的那样,要走出这座山,要到更大更好的世界去看看,要做更好的人。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前十多年太倒霉了,离开村子后,他的运气还算不错——

赶牛车的老伯以为他是要去赶集,所以带了他一程,把他送到了附近的镇上,听见他肚子叫,还给了他一颗窝窝头吃。

镇上三天一趟的班车正要开动,他跑过去,踩着点买了最后一张票,坐着“吱呀呀”响的车子颠簸着离开西州山,去了更远也更大的县城。

这就是妈妈说的“外面的世界”吗?

阿树不知道,但眼前的生活,确实比他以前要好太多。

那年他也只有十三岁多,年纪小又没有身份证明,按理来说是找不到工作的。但小县城管得不太严,只要他能听懂话能干活儿就行,再说阿树要得也不多,能有饭吃、有地方住就好了。

那些日子,他在网吧帮着看过夜传过东西、在饭店洗过盘子、帮人干过苦力,还去工地帮忙搬过砖石。

他话少,事儿也少,年纪又小,那些叔叔阿姨都乐意照顾他,给他送点自家不要的旧衣服,给他点活儿干,给他口饭吃。

遇见韦映华的那天,是阿树人生中最大的一个转折点。

那年他十五岁,一大清早就被叫去工地搬砖头,中午吃饭的时候一个人端着饭盒坐在角落里,正想着今天的菜还挺新鲜,一抬眼,就见一个穿着打扮与尘土飞扬的工地格格不入的年长女人朝他走过来。

“你好,小朋友,我叫韦映华,我可以坐在这里和你说会儿话吗?”

印象中,韦映华应该是阿树见过的最温柔的人,没有之一。

“我不是坏人,不会骗你。我是个导演,拍电影的,我觉得你特别适合我的角色,所以问了很多人,特意过来找到你,想问问你,你愿不愿意跟着我工作一段时间?”

阿树是个很警惕的孩子,不然也没法好好混到今天,他知道这世道骗子很多,因此一开始并没有理会韦映华,只是她实在执着。

韦映华给他看的什么资质证明什么代表作什么工作证他也看不懂,但他能从韦映华身上感觉到温柔,和诚意。

再说,对他这样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来说,他真的很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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