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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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第1页)

“呐,我说过,这其实是很简单。”李旭摊开手。

“好吧,的确很简单,”小贞嘻嘻一笑,“那要我怎么感谢你?”

“不用,”李旭摇了摇头,“能看到你的笑容,就已经足够了。”

少女虽然才12岁不到,但听到这话,脸蛋依然红了红,看着李旭的目光也有些异样。

“对了,还记得我之前给你唱的那歌吗?”李旭这时又道。

“《真的爱你》?”小贞一下就想起了名字。

“我把这歌送给你吧。”李旭点了点头,蹲下来伸手在她肉肉的脸蛋上轻轻捏了捏,“作为你和你妈妈和好的礼物。”

“不行不行,”小姑娘当即连连摆手,“这歌是轩哥哥送个自己妈妈的!”

“也是送给所有妈妈的。”李旭微微一笑。

小贞抿了下嘴唇,似乎有些感动,但很快想到什么的转了转眼睛:“但是,这就不算送给我的了呀。”

李旭一下笑起来:“你是想要一专门给你的?”

尽管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但是小姑娘还是用希冀的目光看着他。

“好吧,我会专门写一歌给你的。”李旭笑了起来。

“真的?”小贞睁大了眼睛。

“当然。”李旭认真的点了点头。

小姑娘眨巴着眼睛看了他好半晌,忽然欢呼了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凑了上去,在他脸颊上轻轻吻了下,再咯咯笑着飞快的往上溜去,就像一只快活的小云雀。

看着她的背影,李旭不由在心里轻呵了声,将捏过她脸蛋的手指放到鼻前嗅了嗅,似乎还能闻到那股奶香味。

不满12岁的邱淑贞真是可口啊,而且乖巧可爱又活泼,真想把她剥光了按在床上,从上吃到下,再从下吃到上,让她哭着叫:爸爸,给我。

想到这里,他愣了下,跟着伸出手指在自己脑袋上轻轻弹了弹,是因为换了个身份并来到一个无需在意家庭、父母的环境,所以有些肆无忌惮吗?

这算不算心魔呢?或者说自己是来这里渡劫的吗?真是有趣啊!

“喂,”少女的声音忽然从楼道里响起,她蹬蹬蹬的又跑了回来,捧着下巴很是担心的看着他,“如果真的留下难看的疤痕了,你真的能帮我消除掉吗?”

李旭哑然失笑:“当然,我保证。”

…………

林杰辉的办事效率很高,只过了三天就打来电话,风华唱片已经是他的了,只需要再过去签个字。

于是李旭跟她约好时间后,先在尖沙咀朋友,再一起去广东道的一栋办公楼,跟唱片公司的老板见面。

“张先生真是年轻有为啊。”在会议室里签字的时候,老板或者说前老板卫干在打量了李旭一番后,忍不住这么说道。

他显然以为买下公司的,怎么也都应该是个三十来岁的成功人士,谁知居然是个2o左右的毛头小子,而且还是个混血儿。

很多香港人骨子里都看不起混血儿,这很正常,的确有很多混血儿,是洋鬼子跟倒贴上来的香港女人几度春风后,又不负责任一走了之弄出来的。

但是,正如你要反右我就扩大化,他们不仅歧视非婚生子,连正常结婚后,东西结合生下的孩子都要在背后指指点点,只能说果然是岛民思想。

“不敢当。”李旭微微一笑,也不跟他多话,签字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整间公司就是他了的,还有必要跟这家伙啰嗦?

卫干也意识到了这点,干笑了两声,等双方律师检视过合约后就走人了,而李旭则让人将各部门的主管都叫到了会议室里面来。

“各位,自我介绍一下,在下姓张,双名皓轩,现在是风华唱片的老板了。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我不会对公司进行任何改动,但我需要各部门的主管,将你们对过去的总结,以及对将来的展望,写成文字东西交到我这里来。我将以此对各位以及各部门进行评估,再决定进行怎样的调整。”李旭直截了当的这么说道。

“如果写不出来,会怎么样。”有个家伙靠在椅背上懒洋洋的问道。

大约三是五六岁,吊儿郎当的模样,似乎很不爽。

张皓轩看了他几秒钟:“请这位在今天下班之前,将辞职书放在我的办公桌上,谢谢。”

对方愣了下,显然没想到他会这么干脆利落,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嘴唇哆嗦着,也不知道该服软还是该硬撑。

而原本还有几个一起在自己的座位上装模作样,同样摆出懒散姿态的家伙,也不由自主的坐直了身体。

“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李旭无视了那个家伙,“没有的话,散会吧,请在最迟后天12点之前交到我的办公室来,这些都将列入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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