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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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第1页)

能有一个期待,比没有期待还是要强得多。

我哥让我不要多想选址的问题,让我别把自己搞太累,但我想多花些时间在这上面。

我开始想我去过的那些地方,那些给我留下美好回忆的地方。我花了整整一天去追溯,可想着想着,那些回忆好像就有些变味了。我不知道我是为了单纯地选址,还是为了追逐一些我抓不住的东西。

我睡在病床上,我哥睡在旁边的床上,他侧身朝着我的方向看我,对我说晚安。

“嗯。”

我乖巧地应了一声,然后开始细细回忆。

svegas?

我哥曾带我去过拉斯维加斯,但现在想起来,那地方我到现在都没有实感。因为我在那里停留的时间不长,每次都是匆匆一瞥。我不住在那里,我只是那里的一个过路人。我哥带我去参加各种展秀,住的是那种高级酒店,我没有在那里生活过,没有感受过那里最真实的生活气息,对它的了解其实就和那些没去过只在旅游帖子上看到过的人一样。

可能唯一多了一点的就是一些细节,比如说哪个地方好闻一点,哪个地方容易打到车,哪个地方gai溜子少一点。

仅此而已。

但它于我而言还是有些许特别。这份特别主要是因为,它是我哥事业起步的地方,我对它有一种白月光那样的好感。

我印象很深的,他第一次带我去维斯拉斯维加斯,那个时候我们一个人都不认识。在pstreet街上有人冲我们吹口哨并叫我sweetcatfku,我哥那个时候真得很勇,那些人一说完,他居然冲上前拿枪抵着那些人的额头。

别说那几个精神小伙了,当时我都被吓个半死,真的怕他一不小心擦枪走火,然后我们就会被拉城的警察全城通缉,这样就无法当晚在当地的酒店里做爱了。

但是事实证明,那些人的胆子还是出乎我意料得大。他们并没有害怕,只是愣了一下,然后说:

“想要多少?”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其实那天我和我哥穿的衣服也没有很破烂,可是他们居然把我们当成了那种街上蠢蠢欲动的抢劫犯。

我和我哥被迫成了抢劫的人,我哥也很上道,他随口一说:

“fiv。”

我知道我哥是想说50美元逗逗他们,结果那人甩了5000美金给我们,然后对我们说:

“你最好庆幸,下次我带家伙的时候别被我碰到。”

说完他便趾高气扬地走了。

我想了很久都想不明白为什么那混混觉得我们不会在身后开枪,难道是他们local的约定俗成?

而且他怎么随身携带这么多现金的?

难不成是刚抢的?

后来我才知道,我和我哥去的是那边最危险的一个城区,当时我们孤身无援却没有死在那里,真是走了狗屎运。

回忆有一个好处,就是它会省去一些确切的画面,只会保留一些对话语言和模糊的氛围。拉斯维加斯给我的感觉很热烈,但也许这和它的天气也有关系。我哥每天都会给我涂防晒,在那里的每一天我都觉得自己身上很黏着,就像怎么洗都洗不掉的流淌物,从那座阴沉沉的死火山里无声地浸润出来,像流淌着的移动光河,在空中飘出无数星子。那地方我水土不服。

这么一比起来,ny那里倒是要亲切得多,我哥带我去过很多次。不过我现在觉得,可能是因为人多一些。毕竟人一多,基本盘一大,奇里怪里的人便没有那么突兀了。

当然,我这么说也有些狂妄了,因为我也是奇里怪里的人群的一个。

ny给人一种又大又小的感觉,不同城区区别很大,有一种穿越的感觉,好像一下子又在ny,一下子又不在纽约。我虽然一开始也没有对这里抱有太多期待,但那里的交通秩序实在有些一言难尽,尽管这可能与我哥出了一个小小的交通事故有关,以至于让我将一些交通的负面情况放大。虽然那里有极尽完备的交通法规,但是各位可爱车主和行人的素质真无法高抬。也不知是否因为当时我们所处的地区问题,经过不同街区经常可以听到一声巨响,然后就是哪个车子的车窗被路怒症患者砸破或是撞到那辆不怕死的自行车骑手。就算是在摩登时尚的时代广场也经常可以听到流浪汉抢钱奔走的脚步声,跟那些商场门口的性感音乐混在一起,有一种梦幻浪漫主义的意味。(……)

当然也有比较美丽的一面,比如说甜甜的抹茶冰激凌脆、不小心撞到大人但有礼貌的小朋友、金光闪闪的chanel和漂亮的碎钻橱窗——品牌方恭恭敬敬地问我哥想要拿哪一个作为纪念品,然后我哥笑着点头,说让我来选。

那我就不管了,我选最大的那个。

在ny,时间飞逝感觉不算什么,因为它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很快。寂寂长夜,我偶尔会想起我和我哥在纽约的酒店里尝试过很多不同的内容和姿势。那时候,他会小声地喊我的名字,然后温柔地抚摸我的脸。

还有我印象很深的,我哥带我在纽约的高空玩高空跳伞。映入我眼帘里的纽约是整个世界浩荡的聚集地,生命和刺激在那一瞬间释放,它的美让我意想不到。

那时,我曾在时代广场大胆地站在台子上当着所有人的面给我哥唱歌。也是那会儿我才发现其实我唱歌还不赖,网上有人把我唱歌的样子录了下来,我便假装路人装模作样欣赏了一把。

那时我的声音清澈又干净,还保留着生命的力量。

我当时还和我哥说过,要不然我们在ny出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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