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响凯瞳孔一缩,胸口、血管乃至每一根毛,都变得怒不可遏。
踏……踏
前辈没有道歉,甚至没有停下来哪怕一秒,就这样径直走到门前,拿起放在墙边的雨伞。
视线一片血红,响凯无法容忍自己的作品被如此对待,浑身都因为愤怒而抖动!
他扒开自己胸前的衣服,露出了嵌在腹部的鼓。
“咚!”
泪水从眼眶里滑落,响凯看着已经落地的剑士,心中淤积着无数想要说的话。
他渴望被认可,渴望自己写的东西有人愿意看。
可就是这么简单的要求,却直到他变成鬼为止,都从未满足过。
“小家伙……鄙人的血鬼术……真的很厉害吗?”
“写的文稿,也真的……很有趣吗?”
看着朝他走来的剑士,响凯瞳孔颤抖。
“嗯,你的血鬼术真的很厉害,至少是我长这么大为止,见过的最厉害的。”
沈夜走上前,一脸诚恳的道。
“至于你的小说,我敢保证也肯定有人喜欢的,尤其是番茄小说里的读者,说话又好听,个个都是人才。”
“如果你的文稿有机会布,那些读者绝对当天给你捧到千万在读,拳打十日脚踢斩神,也是轻而易举,所以不要再妄自菲薄!”
“请升天吧。”
沈夜双手合十,闭着眼睛为对方祈福。
响凯的眼中再无遗憾,头颅与躯体的燃烧度顿时加快了不少。
“鄙人的血鬼术……和文字……”
“终于得到了认可……”
头颅被燃烧一空,身躯也只剩下胸膛一块,正在迅燃烧分解。
沈夜睁开眼,眼中满是悲伤。
不过他没有忘了采血一事,拿出了一把自动采血刀,扎入响凯的身躯中。
没一会,便有一股股殷红的鲜血被抽取出来,灌入进刀柄中。
拔出刀的瞬间,残破的躯体变成了灰烬,消失在和室里。
就像整个宅邸从来没有响凯这个人一样。
沈夜觉得,这恐怕也是作为鬼的可悲处之一。
活着的时候,浑浑噩噩,被吃人的欲望驱使。
死了连个骨头都留不下,以后也不会被任何人挂念。
“喵。”
一道猫叫声从身旁响起。
沈夜循声望去,就看到一只胸前贴着符纸,身后背着个盒子的三色猫出现在不远处。
“哦……原来是茶茶丸!”
沈夜放下抽血刀,摸了摸茶茶丸的脑袋和下巴。
直到小猫眯起眼睛,出呼噜噜的舒服声音才停下。
茶茶丸虽然只是个在漫画里无足轻重的角色。
在剧情中出现的篇幅一只手都能算的过来。
前期只是承担着送血样的任务。
倒是后期,茶茶丸的出现,把解药打进了几个柱的体内。
治愈了他们体内的毒。
无惨大量的血液混入他们肉体,并不会让几个柱变成鬼,只是会在他们伤口位置,长出肉瘤。
破坏体内细胞,直至再也无法战斗。
虽然药是珠世联蝴蝶忍配置的,但茶茶丸的存在,的确解了燃眉之急。
把采血刀放入茶茶丸背后的小包里,拉紧绳子。
沈夜又从随身的行囊里,拿出一块烤饼,掰下一块放到茶茶丸嘴边,“这是你的辛苦费,要不要尝尝,可好吃了。”
喜欢鬼灭:开局弃婴的我,成了影柱!请大家收藏:dududu鬼灭:开局弃婴的我,成了影柱!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