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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迈出教堂大门的那一刻,我听见林安在身後沈声提醒我:"秦朗我忘了告诉你,这个孩子的名字我已经取好了,你可以叫他小竟!或者……林竟!"
没有人见过才举行完婚礼的新郎会有那麽一副惨烈的表情。
晚上回到家中,亦晨从背後搂住我:"秦朗今天的会是不是开的很累,你脸色好难看!"
我背对著他,没有出声,那一瞬间我忽然想起了好多好多东西。
我想起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他在餐厅里弹吉它,我看不惯他嚣张的样子花300块钱点了一支土掉渣的山歌让他唱,却被他机敏地改头换面成好听的R&B。
我想起我们第一次的接吻,浅浅地嘴唇相触,却都是手忙脚乱脸红心跳。
我想起两个人一起在学校附近买棉花糖,吃得津津有味还很怕丢人。
我想起他在我租的房子里乱翻CD,高兴得手舞足蹈呜呜乱叫。
我们最美好的回忆都留在厦门那个小岛上,我只愿此後的一切从未发生。
眼睛忽然胀得厉害,忍了一天的咸湿液体终於滴落下来。
感觉到环抱著我腰的双手越来越紧,我听见了亦晨怯怯地声音:秦朗,我们……我们回去好不好?"
拥有和放弃之间,我在转身注视他的那一瞬做出了决定。
厦门是几乎没有冬天的城市,每天都可以见到温暖的阳光。以前我讨厌它的平淡,如今我庆幸於它的安宁。
亦晨重新修完了他专业的最後一些课程,进了一家建筑事物所帮人做设计,偶尔跑到沈超的酒吧里弹弹吉它,也算自由自在。
他的腿已经完全康复,性格也一天天明媚起来,毕竟在这个只保留著快乐记忆的城市里,不愉快的东西总是能迅速淡去。
几年以後,父亲也把全部的产业搬至了厦门交给了我。毕竟我是他唯一的儿子,始终是他最疼惜的人──虽然那个时候我新婚不到三天就离家而去惹得他大发雷霆,但时间久了,或许他还是从母亲的嘴里知道了隐情,原谅了我。
我很用心的忙著事业,一晃又是好多年,也算做得有声有色──现在的我,不再是以前有钱有闲随时随地泡妹妹什麽都不要管的公子小开,我要让亦晨安安稳稳地生活下去,再无烦忧。
有时候忙完回家,看到亦晨坐在灯下做他的设计,或是皱眉,或是微笑,觉得很是温馨。
他年少的浮躁和嚣张已经被岁月慢慢磨得平整,此刻温和体贴的笑容更让我安宁。
唯一不变的,只是爱情而已。
恍惚想起那个时候在上海漫步外滩,我和亦晨又叫又闹之时,陆风和小辰并肩而行,偶尔交换一个微笑却幸福满满的模样。
那个时候我和亦晨还是恋爱期,轰轰烈烈之外,无法体会那麽平淡的幸福。
而如今,一路走来,我已是能够明白。
只是陆风和小辰,十几年前一别之後,再无音信,这成为了我们唯一的憾事。
那年随著老爹一起来到厦门的还有林安──不过对她而言这不过这只是旅游而已。当年用尽心机成为了我的妻子,不过让她享受了一时胜利的喜悦,然後就是一直一直的寂寞。两败俱伤的行为没有给任何人带来好处。当她意识到这一点以後,自然也不会亏待了自己。满世界的旅游,满世界的换情人,只是不知道到底哪一个才能填满她早已经荒芜的心。
几年前林氏被我成功收购,我只要一个签名就可以立刻让她一无所有。
她静静地站在我的面前:"秦朗你终於可以为你的那个男孩报仇了?"
我注意到她眼角掩盖不住的疲惫。
十几年的岁月过去,她漂亮依旧,只是对她而言,除了容颜,不变的还有寂寞。
忽然觉得那些仇怨都变得很遥远──如今能和亦晨朝夕相对,幸福生活,我不想再怪任何人。
林氏的资产我没有动,对一个人的恨,真的是支持不了那麽久的。
所以她来了,冲著那个叫小竟的孩子,我也会过去看看。
林竟果真是漂亮至极,眉目之间更多的象林安,只是嘴角扬起的不屑和倔强才依稀有亦晨的影子。
他坐在沙发上懒洋洋地叫我一声"爸",眼睛没有离开电视屏幕半分。
不过十几岁的孩子,已经全是满不在乎的神情。我这个百年难见的爸,对他而言自然没有半分感情。
林安忙自己的约会,陪他的时间也是少得可怜。
终日与寂寞为伴,他似也已经习惯。
林,秦两家能给他的真的只有钱而已。
我可怜这孩子,但我无法给得更多──因为我不可能让他出现在亦晨的生活中,因为我无法想象亦晨知道自己有一个儿子以後是怎样的反应。
一个对亦晨而言耻辱和意外的产物,我难以估计亦晨知道了他是悲哀多一点还是快乐多一点。
沈超和苏小璐的孩子沈迪和林竟一般大的年龄,每次看到我和亦晨都是一个口一个叔叔叫得很是开心,亦晨非常疼他,给他买一些沈超看了都乍舌的贵重玩具,陪著他一起疯一起闹,可我每次见到这样的情景都只有无言的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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