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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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人在她眼前晕倒过一回,李桢总有些担忧。

老大夫本就对薛宝代的印象极深,如今见他睁着乌漆漆的眼睛,梳着松散的圆髻,乖巧的依偎在李桢的怀里,面色总算没有像昨日晕倒后那般苍白了,反而还添了几分粉润。

饶是她活了那么多年,也没有见过如此惊为天人的美貌少年。

再一看李桢,不仅出手阔绰,还能调动那么多着玄甲的私卫,必然不会是什么哪个世家的小姐那么简单,老大夫不敢再细想下去,只专注为薛宝代诊脉。

再次隔着锦帕搭完脉后,老大夫沉吟道:“小姐放心,小郎君的脉象比昨日平稳许多,腹中的胎儿也很健康,将那几副安胎药喝完,就不用再喝了。”

李桢看了眼薛宝代,转而对老大夫道:“有劳大夫了,我会在此地再停留两三日,还要请大夫每日过府为内夫诊平安脉,诊金会以二十倍相酬。”

只是诊诊平安脉,就有几百两的银子拿,老大夫立刻就应了下来。

她是个聪明人,有些话,不用李桢主动说,就知道守口如瓶的道理,毕竟她还有一大家子要养,这样的贵人也得罪不起。

老大夫跟着侍卫去拿银子了,薛宝代听见还要喝安胎药,小眉头都拧得紧紧的,李桢只好哄着他说,等喝完还有红糖糍粑吃,并且还会给他买话本看。

薛宝代撅着嘴巴道:“好吧好吧。”

李桢勾唇道:“宝儿真乖。”

薛宝代低头,一缕头发散到了胸前,室内的烛火映照在他莹白的面容上,勾勒出了些许温婉,他问李桢,“妻主,你觉得我们的小宝宝,是女孩,还是男孩呀?”

“要等生下来才知道。”李桢的掌心覆着他的手背,缓声道:“无论是女孩,还是男孩,只要是你生的,我都喜欢,若是女儿,我便亲自为她启蒙,教她识字读书,若是个儿子。”

李桢突然就不说了,薛宝代抬头,等待她继续说下去。

李桢含笑看他,道:“若是个跟你一样的小娇气包,就只好宠着了。”

“谁让他是我和你的孩子呢,生下来就该无忧无虑的过一世。”

像李桢这个年纪的女子,基本上孩子都会跑了,甚至有的还生了好几个,就像是二房姨母的女儿,比她要小两岁,却已经有了三个孩子。

但她却从未在后嗣上着急过,一来是夫郎尚年少,不宜生养,二来便是她事业未成,恐不能将太多的精力分在教养孩子上。

但如今这个时候刚刚好,她这个母亲已经撑起了李家的门楣,作为她的孩子,无论是女孩,还是男孩,都不必再承担那些过重的责任,也不必再经历一遍她吃过的苦。

李桢握住小夫郎的手,“宝儿呢,更喜欢女儿还是儿子?”

薛宝代道:“我也跟妻主一样。”

他靠在李桢的怀里,听着她胸腔内有力的心跳声,跟喜欢的人待在一起,只觉得什么都好,小脸红扑扑的,感叹道:“有时候想想,真的好神奇呀,我丢出去的锦囊,怎么就刚好歪了呢。”

这还是他第一次跟李桢提起这件事,成婚后,他一直没敢说,毕竟她好端端的骑在马上游街,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却遇到了这种事,他当时躲起来了,没看到她的表情,想来应该是很生气吧,可能都将那个锦囊给丢掉了。

李桢忽然道:“原来游街那日的荷色锦囊是你扔的。”

薛宝代张了张嘴巴,都过去两年了,他还以为李桢已经不记得了呢,说起来,都怪他的准心不好,他抱住李桢,软声解释道:“我不是故意的。”

他见别人的锦囊都是丢到状元郎怀里的,就也有样学样,谁能想到李桢会动呢,这一下子就落到了她的脑袋上,幸好当时人多,李桢没发现是他。

但是他的一颗心从此就系在了她的身上。

打马游街时,李桢收到了不少小郎君们投掷的锦囊,但唯独那个荷色的锦囊给她留下了很深的记忆,毕竟是冲着她脑袋来的,还就这样顺势掉到了她的怀里,她拿起来一看,发现所用的绣线很精致,还有股淡不可闻的香气,应该是刚买,还没捂热就被扔出来了。

虽然寻不到锦囊的主人,但她想,一定是个很害羞的小郎君。

鬼使神差的,她将锦囊收到了袖子里,为此还被看见的榜眼调侃了两句。

后来便是安国公上门提亲,她压根没见过安国公府的小公子,这京城中有那么多的青年才俊,她不理解为什么偏偏是她,她甚至阴暗的猜想过,该不会是安国公的儿子生得丑陋无比,嫁不出去了,所以才想要找一个门第低,好拿捏的妻主。

可当把人娶回来后,她才发现她的宝儿哪里是嫁不出去了,明明是有不少人,争着抢着,都想要娶回家,她这个最终抱得美人归的,不知招了多少嫉恨。

就算是现在宝儿怀了她的孩子,她也不敢掉以轻心,生怕一个不留神,就被抢走了。

直到现在,李桢终于知道薛宝代当初为什么非她不可了,原来他对自己也是一见钟情,她揉了揉小夫郎的脸,笑道:“我当然知道宝儿不是故意的。”

要是故意的就更好了。

宝儿的东西就该是落到她身上的。

李桢的眼底是一种很浓郁的墨色,温和问道:“可是宝儿当时把我砸的好疼,该怎么补偿我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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