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章(第1页)

凌岑在湖边又坐了一会儿,直到微风拂去脸上的红意,才缓缓起身回去。

回到主楼,在一楼厨房里向厨师借了厨房,花了两个小时收拾六个菜,又炖好汤温在火上,分了一份出来让女仆送给陆老夫人,然后自己端着六个菜两碗米饭上了二楼。

托盘太沉了,他一回到房间就放在餐桌上然后跟陆骁抱怨:“太沉了,你看我的手。”

说着让陆骁看他的手。

陆骁一看,确实上面被托盘边缘压出了一道浅浅的痕迹:“那你下次就让陈姨她们帮你拿上来,不要再自己拿了。”

凌岑一边殷勤的推陆骁坐到餐桌旁,一边温柔道:“那可不行,以后你的事情都由我来干。”

陆骁沉默的看着他在自己面前一盘接一盘的放下一道道菜,又给自己放好碗筷,凌岑在自己对面坐了,笑道:“别愣着尝尝我的手艺。”

“是你做的?”陆骁疑问道。

凌岑嗔了他一眼:“都说了以后你的事情我来干了,你尝尝还可以么?我怕你吃不惯。”

星际时代,已经很难找到完全没有和其他人种融合的联邦人了。离开古地球之后到建立联邦的现在,历史记载中因为各种原因,联邦人至少经历了三次人种融合。

他虽然祖上有一些英裔、德裔的血统但并不明显,口味是纯粹的华裔口味,但长相上不知道为什么略微有一点隔代遗传,倒是能看出混血的样子。

目光深邃眉目凹陷的比华裔要多一些,除此之外就是标准的华裔,典型的东方美人。

陆骁则有一半英裔血统,从早餐来看陆家也比较适应英式食物,如果陆骁吃不惯他就要跟厨师学着煎牛排了。

陆骁埋头吃饭,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这么快的功夫他们竟然就像夫妻一样了。陆骁板起脸,这可不是个好现象。

却听凌岑在他对面抱怨道:“我做了好久的菜,很累的,你也不给我夹点菜。”

陆骁下意识的给他夹了,凌岑单手托着腮,另一只手托着碗举过餐座,停到他面前便于陆骁给自己夹菜。

陆骁给他用公筷夹了四个菜,每个菜都夹了一点,凌岑才收回手:“嗯,都是我爱吃的呢。”

说着也低头吃起来,陆骁忍不住看他,刚刚他托腮的样子真美,难怪之前他在军部时会有那么多属下都喜欢他,美人一颦一笑都是美的,眼光流转顾盼生辉间就更美了。

可惜这样的美人不会属于一个毁容残废的Alpha,陆骁低下头去吃饭,说不出心头是什么滋味,痛苦么?可能更多的是遗憾吧。

凌晨却盛了一碗汤放到他面前:“喝点汤暖胃。”

陆骁嗯了一声,用羹勺喝了一些,凌岑吃饱后就坐在对面看着陆骁用午餐。

他看起来很有气质,腰背笔挺,用餐时极有贵族的样子,就是脸上的面具影响了他吃饭,他总是得扶一下面具。

“要不你把面具摘了吧。”凌岑提议道。

陆骁下意识的按紧了面具,一只手死死的扣在上面,冷场了一瞬才开口道:“你为什么总是想让我把它摘下来呢?”你难道不害怕么?陆骁忍不住在心里问。

凌岑环视左右:“咱们房间里只有咱们两个人,你不用担心别人会说什么,我是你的妻子难道不应该看看么?”

“就让我看看吧。”说着声音越来越柔,他又美的极有侵略性,给人感觉就应该居高临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执枪为卿

执枪为卿

将军和公主的短篇甜虐爱情故事。赵红缨出身武将世家,封号镇国将军,性格刚毅果决,沉稳冷静,对亲近之人却极具柔情。外貌高挑英气,肤色冷口,眉峰微挑,凤眸凌厉。武器为赤影长枪,枪身细长,枪尾刻有红缨二字。她自小习武,十六岁便随父出征,初战便以百人破千军。她的枪法迅捷如风,招式狠厉,擅长以寡敌衆。一生浴血沙场,却未尝败绩。她的铠甲常年染血,双于握着枪便如握位整个战局。她的军队将她视为信仰,而敌军则视她为地狱修罗。她杀伐果断,从不犹像,唯有一人,能让她的长枪微微顿住。贺云舒皇帝嫡长女,封号凤鸾公主,性格温雅端庄,却不失锋芒,精于算计,擅医术丶昼法丶羿棋丶权谋,内心柔软日深情。外貌肌肤似雪,眉目似画,温婉高贵,常着云纹长裙,发间点缀金风钗,气质清冷。对外端庄从容,让人捉摸不透,对敌人笑而不语,都能让人不寒而栗,对亲近之人温柔细腻,愿意为对方放下防备。武器为一柄折扇,扇骨以紫檀雕刻,扇面为赵红缨亲于绘制的山水画,扇中藏有暗刃,是赵红缨送她的防身武器。她曾以为自己此生不会为谁动情,然而当她亲手为那人系上披风,当她在夜阑时分为那人拭去伤痕,她才明白,原来她也会愿意为一人放下权谋,放下一切,只求与她共度馀生。她知晓那人一身成装,终将奔赴沙场,于是她只能在她的铠甲之下,偷偷绣下一句话「我爱你。」内容标签虐文因缘邂逅甜文正剧HE权谋其它百合古风甜虐HEGL...

梦回天阙

梦回天阙

郑平亚身为小说的主角,应该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美女看到都会倒贴,就算是强上的美女也会在事后爱上自己,复仇时正道中人也会倾力相助,敌人应该望风臣服…  这个,叫做主角威能,『鹰翔长空』的叶凌紫算有主角威能,郑平亚也…他也以为自己是主角,应该有主角威能,所以做任何事前都不加考虑,只要是我做的,全部都是对的!我看上的女人都该对自己倾心,我讨厌的家伙都会死的很惨,etc...

烈日玫瑰

烈日玫瑰

馀炜彤是新闻中心最出名的美女记者,倾慕者衆多,奈何她心里只有工作没有其他,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或许会孤独终老,直到那个雨夜她遇到了一个男人。从此她的心里又多了一个人。时隔三年在异国街头再次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馀炜彤确定,有的人无论消失多久,等他再次出现,依然能让她心生欢喜。...

寝取魅魔!巨乳肥臀的羽毛姐被我的巨棒寝取干出阿黑颜

寝取魅魔!巨乳肥臀的羽毛姐被我的巨棒寝取干出阿黑颜

人生无常,家里人为了我的学业,在外地这边的一处小区购置了一个房子,至少在我看来,这个小区没有什么独到之处,和很多其他的小区一样。门口摆着一尊西式的雕像。走进大门,先要经过最普通的楼梯房区域,然后是电梯房,最后紧隔着公园的边缘,就是别墅区。这里的别墅区和老家那边一样,都是两个房子挤在一块儿地里,虽然有两个独立的大门,但是内部并没有被隔绝开来,邻里之间可以随时造访彼此。正是暑假,蝉叫声在整个小区里回荡不绝,刚好正午,太阳就高挂在空中,阳光洒了一地。...

我不可能和反派HE

我不可能和反派HE

文案全文完结新文被我养大的小可怜成反派了求收藏~1薛均安一朝穿越,借尸还魂,成为朝廷命官武将之女。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润如玉的当朝太子徐让欢。哦徐让欢啊,我知道,不就是那个手无寸铁的温柔美少年麽?这容易啊!分分钟拿下!岂料,穿越第一天,府里的丫鬟匆匆来报,说皇帝赐婚,竟指名要我,我大悲,这是什麽剧情走向?大婚当天,我在宫里四处乱窜,不愿给嫁给一个年过半百的皇帝,突然,一个少年拉住我的手腕,我回头,徐让欢顶着谪仙般的容貌,微笑着向我伸手,不想嫁给父皇的话,要不要跟我走呢?我感激的握住他的手,下一秒,被他丢入地牢。我?2後来我才知道,当朝太子徐让欢,阴戾厌世,杀人如麻。他生来只想毁天灭地,万事万物在他眼中不过区区蝼蚁,最终,他的存在让世界覆灭,其中也包括我。敌军锋利的长剑落下,血花四溅,染红了我的衣衫,我痛苦的闭上眼睛,倒在徐让欢怀里。他温柔的把我抱在怀里,削瘦的下巴摩挲着我的脸颊,血泪如珠,大颗大颗往下掉,薛均安!不许死!孤不准你死!我惊异,不可一世的徐让欢竟有这样落魄的一面。我擡手,想摸摸他的後脑勺,下一秒,系统滴的一声,恭喜宿主,攻略成功。那一年,新帝徐让欢黑化堕魔。系统重新找到我,一脸凝重,薛均安你的攻略恐怕还没完成。我又被丢了回去。城内,落魄的少年从背後抱住我,发了疯似的用力,皇後,孤的皇後,孤终于终于找到你了。2023118文案截图留存下本被我养大的小可怜成反派了文案如下1为了整蛊白莲花妹妹,徐明堂大半夜跑出家门,准备在深林里猎一只蛇。可惜,蛇没猎到,倒是遇见一个衣不蔽体的少年。少年容颜昳丽,秀美妖冶,此刻正藏在草丛里,用一双琥珀色的眼瞳怯生生望着她。你是何人?徐明堂举起箭,目光幽幽打量着少年身上的伤痕。少年缓慢的眨了下眼,歪头。徐明堂皱眉他好像不会说话,是个哑巴?出于好心,她将可怜的小哑巴带回去,藏在房间里养着。第一天带他吃饭,她就发现一个问题这个少年只吃老鼠丶蛇丶野兔丶小鸟而且都是生吃。就好像是被老鹰养大的一样。证实自己的猜想,徐明堂大发善心,教他写字丶说话丶四书五经,小可怜会说的第一句话是,谢谢小姐。徐明堂高兴坏了,完全没注意到小可怜看她的眼神越发漆深幽远起来。2後来,徐明堂要嫁人了,小可怜也就此消失了。重逢是在大婚当天,未婚夫君满府被屠,独独留下她。名满京城残忍邪佞的帝王一步步逼近。他手里提着一把锋利的长剑,血液如珠,滴在大滩血泊之中。少年踏血而来,弯腰,捏紧她的下巴,笑得异常诡异,小姐见我,不开心吗?怎的忽而就要哭了呢?粗糙的指腹很不熟练的抹去她眼角的泪,哭坏了,孤可是要心疼的。徐明堂这才知道,眼前这位年轻的帝王惦记她,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内容标签强强穿越时空甜文东方玄幻逆袭正剧薛均安徐让欢一句话简介我只想杀了他。立意积极面对挑战...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