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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回京(第1页)

大周的疆域辽阔,无论是清查人口还是派暗卫寻找蛛丝马迹,都是非常漫长的过程。

而在这个时候,长乐安平早已日夜兼程,终于到了预先定下的小村子上。这是他们千挑万选出来的小村庄,离京城有几百里的路程,天高皇帝远,山清水秀,只是因为周围群山延绵,路途艰难,与外界不相通,所以只能能靠山吃山,算不得多富裕。

他们是初冬的时候来的。长乐安平在宫里待了这么多年,做人办事都无可挑剔,到了村子里后,先是去拜访了村长,编造了一个可怜的身世,说是背井离乡,不能再回家乡,又塞了许多东西当作礼钱。村长思忖良久,他本不该收留这些来路不明的人,可这个冬天实在是艰难,这几个人看起来着实不像是坏人,所以也算是默认了。

长乐才算是放下一半的心。

那个村子是在半山腰,平坦开阔的地方不多,也没多少适合建屋子的土地,可冬天已经来了,也不能席地而眠,村长就做主将一家已经绝户了的破房子借给长乐安平住。长乐请村子里人吃了酒席,又修缮了一番,也算是平平安安住下来了。

乔玉的身体依旧不大好,路上咳嗽了大半个秋天,吹不得冷风,还在吃药,花费不少。长乐安平这么多年在宫中积攒了些钱财,可这一路也花的差不多了。长乐是很有打算的人,不能任由一家三口还连带一猫坐吃山空,便去镇子里的小酒馆寻了个厨子的活计。他是宫里出来的,做菜的手艺极好,又很会做人,很快就在后厨如鱼得水,挣得银两也能补贴大多家用,除了乔玉的药钱,还是得从原来的积蓄里出。

而安平留在家中干干杂活,乔玉也需要人照顾。为了以后的生活,他们得节省着过日子,饭菜都是普通的家常菜,两菜一汤,只有一道荤菜,还没多少,安平和长乐都不怎么动筷子,想要全留给乔玉,还是乔玉自个儿动手分成三份,挨个夹到他们碗里。米饭也都是糙米,咽下去的时候都要梗喉咙,可乔玉一点也不挑剔,每日都拼命为自己塞饭菜,只想把自己养胖些,早些去见景砚。

天气越来越来冷了。乔玉抱着除夕,没什么话,日日伏在窗台那里,望着外头下山的那条的小路。

过了几日,长乐休息,在家中闲不住,要去镇上去采买东西。原本该是安平下山为他帮忙,可长乐却拒绝了,他转过头望着乔玉,“小玉,你陪我去一趟吧。”

乔玉怔了怔,将除夕往下一放,站起了身。他这些日子吃得多,身体也好的差不多了,多长了些肉,总算不是皮包骨了。他穿了身土灰色的棉袄,因为里头的料子不太好,只能靠厚重保暖,那衣服穿起来叫乔玉胖了一大圈。幸好他生的好,长发乌黑,也没有束起来,柔顺地垂在身前,映衬得皮肤越发白,下巴越发尖,即便穿了那身衣服,打眼望过去,也算得上是一朵村花,村里最漂亮的那个。

长乐拎了篮子,领着乔玉,和周围左邻右舍打着招呼,朝山下走了过去。这里还只在半山腰,但山路狭窄,崎岖陡峭,下去要很费一番功夫。长乐是做惯了体力事的人,走的很轻松,乔玉即便是当了六年小太监,也没干过什么苦力,更何况后来去了仙林宫,养尊处优了一年,不久前又才受了重伤,脚步很慢,不太能跟得上,长乐却没等他,径直朝下头走。

乔玉累的要命,他喘着气,只顾着追长乐,却没注意到脚下,不小心踩到一粒石子,幸好扶住了一旁的枯树,才没跌倒,可手章却被划破了皮,红了一片。

长乐终于停下了脚步,他站在远处,微微转过半个身体,很冷淡似的,“小玉,你知道从这里到京城,有多少艰难的路要走吗?不是像现在这样,还有人陪着你,没有人会陪着你,你只有一个人,许多危险,许多磨难,你不行的。你为什么还要往会走呢?那么多危险,无论哪一样,都能要了你的命。”

他说的是真心话。

乔玉抬着头,他很累了,却拼命笑了笑,思忖片刻,很认真道:“我知道这些,我也知道你们都是为我着想。可是我一想到这条路的终点站着殿下,就,就勇气百倍,不害怕了。”

长乐是不相信的,他一直觉得乔玉是被引诱了,被胁迫了,哪里会有什么真心实意。

乔玉抿了抿唇,他们是生死之交,他不希望长乐安平误会景砚,就说了自己从前的事。

冬风凛冽,乔玉被吹得冻红了脸颊,鼻子尖像是个什么熟透了的果子,声音很平静,不像是在说自己的事,“我是乔家人,听说我家在陇南那个地方十分有名望,我也都记不清了,因为在八岁的时候,一家人去上香的时候遇到了劫匪,一个也没留下来。我贪看寺院的杏花,逃过一劫。我不知道该怎么办,那时候也没想过以后,就被姨母冯南南接进宫了。她好像和皇后娘娘有仇,皇后娘娘好像又和我娘有仇,里头的关系乱的理不清,我就被送去了皇后娘娘那里,大约是当成泄愤的了,我那时候很害怕。可皇后娘娘是很好很好的人,她对我很好。”

长乐愣了愣,他从没听过这些事,因为都不是一个御膳房的小太监该知道的。

乔玉一顿,他的声音忽然从这一刻忽然有了温度,又软又甜,“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我在宫院后头的小池塘边捉萤火虫,怎么也捉不住,一转头遇到了个小哥哥。他长得可真好看,比我高好多,他朝我走过来,脸上的表情有点凶,我那时因为捉不到萤火虫,本来就很难过,又怕他骂我,就先发制人,求他帮我捉萤火虫。他答应了,那个晚上,帮我捉了一笼子的萤火虫,又闪又亮,漂亮的晃眼。他是殿下,是景砚,后来是我的,我的心上人。”

他忍不住笑眯了眼,想着自己同景砚的第一回见面大约是命中注定。

长乐紧紧地皱着眉,他听乔玉接着道:“殿下待我很好,除了祖母之外,再也没有人对我这么好了,我很喜欢他。再后来,就是元德十七年,那一年出了大事,皇后娘娘被囚禁起来,东宫人心惶惶,禁卫军要将所有宫人都清理出去。殿下让人给我换了小太监的衣裳,躲到太监所,还吩咐了许多事,我记不清了,就记得他说以后不再见面了。”

他那时候难过的要命,却头一回没听景砚的话,“我不能见不到他,太监所要挑人去照顾殿下,我自告奋勇去了,万幸没被人发现,顺利进去了,和殿下表白自己自己的心意,一直在那里呆下去了。我那时候傻,什么都不知道,现在想来,殿下那时候就安排好了路,若是我没有去找他,缘分就断了,但我去了,所以才有现在。”

乔玉低着头,没再继续说话,长乐走上前几步,就听乔玉压着嗓子,音调很轻,却很坚定,“我一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从很小还不懂事的时候就知道去追逐我要的东西,难道越长大还越活过去了吗?”

所以即便害怕,即便胆怯,他也会继续向前走,朝有景砚的地方去。

长乐似乎很震惊,他是没料到他们俩之间有这样的往事和感情,深沉而厚重,他叹了口气,问道:“你,那么相信他,爱慕他吗?”

在他看来,景砚和乔玉之间的地位是不对等的,景砚可以轻易地说喜欢,因为讨厌的时候抛弃也不会有任何负担,更何况男子与男子相恋,本就与世俗规矩相悖。而乔玉不同,他只有一个人,无权无势,只要景砚愿意,就会被囚禁在深宫中。可乔玉不是贪恋权势的人,他从景砚身上其实什么都得不到,所以长乐才会固执地以为,他们不会有好结果。

可现在不同了,他的心意改变了。

长乐道:“我不是你,即便你讲得再真切,也没办法相信深宫里头那些贵人的感情。可也正因为我不是你,也没办法替你做决定。但我和安平是你的好朋友,你真的想要回去,只有那个人能叫你真的快乐,我就会支持你。”

乔玉怔愣了好一会,他拿手指揉了揉眼睛,哽咽了好一会,“你们怎么这么好?”

都说宫里无情,他却总是越到好人。

长乐难得温柔地笑了笑,拉着乔玉起身,“因为小玉也很好啊。”

自从说开了后,长乐就为乔玉日后的路程打算了起来。他本想叫乔玉待一个冬天,等到明年开春,天气暖和起来,路途也好走些,可乔玉不愿意,他太想念景砚了。他倔起来很倔,长乐也拿他没办法,只能继续安排计划,攒银子,制冬衣,做干粮,而乔玉则是每天坚持跑步锻炼身体,以防倒在路上。

等到乔玉真的要离开的时候,已经完全是冬天了。他穿了一身算得上轻薄暖和的好衣裳,外头罩着层经久耐摔的粗布,背着一个不大的包裹,里头是另一套衣裳、折好的铺盖和干粮水袋,银两则是装在贴身的衣服里。前些时候,为了户籍路引的事,长乐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没钱再为乔玉雇佣马车里,他得凭着一双腿走到京城。

走的时候,乔玉哭的脸都冻僵了,还是安平替他打了热水洗脸,他自己还不熟悉在外行走,还要费尽心思教育乔玉。

长乐看着乔玉瘦长的身影隐没在了群山之中,拍了拍安平的肩膀,轻声道:“回去吧,外头太冷了。”

乔玉有他的路要走,他们也有自己的人生要过。

山高水长,此生大约不能再见面了。

乔玉这一路走的格外艰难,他是被娇宠惯了,半点苦头也没吃过,可现在却不同,他白天必须加紧赶路,如果露宿荒郊野岭,遇到野兽劫匪之类,他根本没办法躲过去。

不过也不一定,乔玉拿水壶打水,顺道瞧了一眼水面上的自己,又瘦又黑,全身只剩一把骨头,估计就连野兽也嫌硌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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