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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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公主赠衣(第1页)

马上,霍去病春风得意马蹄疾。

说实在话,霍去病官职已经到顶了,食邑虽然距离万户侯还有距离,但应该是不远了,家里钱多的花不光。

几乎没有太大的追求。

如果有,那就有两个。

一个是灭匈奴。

一个是把自己的弟弟培养成才。

大军走得很慢,带上四万匈奴人,走的就更慢了。

还带上牛羊那就更慢了。

一开始出发的时候,还有牛羊十四万头,一路上吃牛羊奶制品,又还是吃了四万头牛羊,才走到了现在。

不过进入京畿后就好很多了,这边粮食很多,不再吃昂贵的牛羊了。

这四万匈奴人吃的粮食,对于汉帝国来说,九牛一毛,要知道汉帝国如今养了六十万匹马,其中有几万匹是用粮食养的。

最多让几千匹马少吃点,四万匈奴移民就能吃撑咯。

不过因为回归速度慢,霍去病没什么事情,于是就在教将士们认字。

起先霍去病秉承着‘学个屁’的原则,没想过要教手底下的将士认字,但是霍海在军中的这段时间改变了霍去病的认知。

霍去病教霍海认字时,赵破虏也跟着学认字。

霍去病起先还让赵破虏别浪费时间,但霍海:“这次赵破虏立功了,肯定要封侯的,如果封侯后又不认字,他怎么独当一面?没法独当一面,怎么高升?”

一开始赵破虏也说不想高升,但霍海一句话就改变了他们的想法。

“北方草原能长出匈奴来,南方大海上会不会长出海奴?西南群山背后有没有和匈奴一样强大的部族?大哥你尚能打匈奴,难不成能分身成四个,一人打四方?”

从那天开始,长安城著名学拒开始教育手下的人认字。

不过霍去病手底下的人进度那是完全不一样。

赵破虏这种聪明的,很快就上手了,赵安稽、复陆支、伊即轩、仆多等本来是匈奴王投降后跟着霍去病打仗,他们能学会长安话,那都烧高香了,现在短时间内要学认字,很难。

当然,也有高不识这种,虽然是匈奴王,但有语言天赋的,学的飞快。

而路博德这种就不同了,本身就是认字的良家子,如今已经学习的非常精深了。

霍去病反正钱多,所以派遣先遣部队先到路上去收集学习材料,然后往回送。

万万没想到,送回去的学习材料,居然是《阿房宫赋》。

霍去病一脸狐疑:“你说这是谁写的?”

赵破虏:“侯爷,这是二公子写的,我专门打听过,前面城里的学究说这是霍骠骑的弟弟太子舍人霍海写的。”

“太子舍人?”霍去病狐疑,自己二弟这文化水平,陪太子读书?陪太子斗鸡还有可能。

看完阿房宫赋,霍去病更疑惑了。

虽然霍去病不喜欢学兵书,但不代表他不看书。

被刘彻养大的霍去病那也是看过很多文学巨作的,《阿房宫赋》什么档次什么段位?这难不成是司马相如代笔的?

霍去病地铁手机老人脸……大漠、竹简、嫌弃脸JPG:“司马相如老糊涂了?”

全军又前进了几日,赵破虏再去收集竹简,发现那座小城里,读书人全都在读《洛神赋》。

“上次你说是霍海写的,这次这个也是霍海写的?”

赵破虏:“千真万确啊侯爷!你信我啊侯爷!”

霍去病嘴角上翘:“你放屁!”嘴上说放屁,其实信了。

《洛神赋》太特殊了,它不是华丽,也不是文学造诣有多高,它也不是赋写的结构有多精妙。

他是遣词造句突破了时代!

当世,如果有感情要抒发,很少有人能把一句话写的漂亮。

高祖刘邦写的‘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已经是牛哔之中的牛哔了,高祖这几句居然押韵的同时,格律读起来还有点顺口!

刘彻也是文学爱好者,也喜欢写“XXX兮XX”但居然一句顺口的脍炙人口的利于传播的都没有。

以至于没有读书人听过刘彻写的歌。

而《洛神赋》遣词造句,突破了时代的局限。

这一读,和以往的文章完全不同,但!又读起来格外通顺,比以前的文章更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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