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北风依旧吹着,太阳时而从阴云边缘泄露出黯淡的光。
天阴沉,乌云却没加重。
屋里不明不暗的,点灯有点舍不得,不点灯又觉着看不清。
织布不免得盯着,是个细致活。
一过晌午,天色更暗了,陈知干脆从织布机下来,跟窦金花一边闲聊,一边纳鞋底。
这个同样费手,但做惯了,看一眼位置,手上只管穿针拉线。
长夏坐在一旁纺线,纺车轻盈转动,呼呼呼飞快旋转。
三个人心都热,时不时听一听外头的动静。
正刮北风,门要是开着人得受罪,再激动,也不能自讨苦吃。
直到真有脚步声响起,陈知和窦金花都放下手里的活,笑着打开堂屋门。
裴曜和裴灶安回来了。
竹筐空了,何首乌卖了出去。
裴灶安知道何首乌怎么蒸晒,处理好的熟价比生价更高,但有时候药铺里挑剔的老师傅会嫌没处理好,坏了药性,总要痛心疾首骂一阵。
还不如直接背去卖,这么好的品相,随药铺自己去炮制,他们立即就能拿到钱,也省了几蒸几晒的慢功夫。
万一真没处理好,药铺不收,好几两银子就打水漂了。
裴曜从怀里掏出荷包,在陈知期盼的目光中,他笑了下,将荷包打开,露出里面白花花的碎银子,说:“卖了四两二钱。”
裴灶安在旁边乐得合不拢嘴。
药铺结钱的时候,见裴曜跃跃欲试,他就让大孙子接了钱。
陈知接过荷包,满脸笑意,从中取出两块碎银子,塞进窦金花手里,说:“娘,这点你们平时用着。”
如今他管家,拿了钱无可厚非。
窦金花也没客气,用手指拨弄两下掌心里的碎银,笑呵呵收了。
对儿夫郎,老两口是服气的,见陈知这么妥帖,即使大头拿走了,裴灶安什么都没说,依旧高兴。
长夏脸上也有浅浅笑意,视线从荷包上移开,一抬头就看见裴曜冲他轻轻挑眉,神采奕奕,眉宇尚稚气,不够沉稳,还带着年少的轻狂恣意。
陈知进屋放钱了。
长夏避开裴曜的眼神。
裴曜不再是拘束的样子,许是卖了一笔大钱,太高兴了,连那次进他房里作乱后,两人的窘迫都忘记。
耳朵有点热,长夏不敢看他,坐回纺线车前,默不作声干活。
远山不见我,而我见远山。
裴曜凑过来,也没离得太近,从怀里摸出东西,伸手往下递过去。
“石头?”长夏纺线的手一顿,纺车旋转变慢,直至停下,他拿起石头仔细看。
两块红色、透亮的小石头,夹杂着一些紫色。
石头不过拇指指甲盖的大小,还没打磨,有着棱角,但很鲜艳漂亮。
裴曜两手交叉抱在胸前,说:“玛瑙石,在山上碎石堆里捡的,就这两个,回头我找找磨料,打磨光滑了,到时候再给你玩。”
刚从山上回来的时候急着去卖何首乌,再加上长夏在灶房忙,没找到空子给他看。
闻言,长夏又把石头还回去。
裴曜抛起石头又接住,眼角眉梢带着得意。
窦金花和裴灶安都没言语,甚至背过脸去,不看两个孙儿说话。
老两口都知道年轻人脸皮薄,容易害臊,裴曜还好,就怕长夏臊了,心里不自在。
他俩心里都乐呵呵的。
西屋。
外头说话声没刻意压低,陈知也听见了。
给个东西,他倒是乐见其成,总比两人不对付好得多。
他把四两银子和家里之前攒下的十二两碎银放在一起,心中那叫一个高兴,如此就有十六两了。
该说不说,他们家还是有点偏财命在的,三年前挖到几块何首乌卖了点钱,今年又小发一笔。
·
初雪只在夜里下了薄薄一层,都是不大的雪粒子,很快就停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盛蕴是漫画女主,贵族学院里特惠入学的贫困生,顶级清纯倔强小白花,自带主角光环,随随便便就俘获一众男主男配的心。由于作者长时间不更新,漫画管理局本打算把她重新投放回第一话再走一遍剧情,谁知操作失误,她穿书出来了,可盛蕴不知道啊,她以为自己回到了漫画第一话,照常走剧情。入学第一天,她端着餐盘撞到男一号身上,弄脏了他的鞋,等着对方开口让她做跟班,谁知男一号温和地笑了一下说没关系,盛蕴抓住他袖子,弱弱地问你这鞋不是意大利匠人手工缝制的吗?男一号眼角抽了抽,摇头不是啊,鸿星尔客,最近大家都支持国产。入学第二天,她上天台想要偶遇拉小提琴的温柔男二号,人是等到了,但他说他不会拉小提琴,只会拉二胡,从小就跟爷爷学,已经考到第六级了。盛蕴入学第三天,她礼貌询问家境富裕的男三号能不能搭个便车,男三号摇头拒绝不行,一三五才有司机接我,二四六我得自己回家,今天是周二。盛蕴问那你怎么回去?男三号扫共享单车,节能环保。盛蕴...
让刘十三陪着你,走进云边镇的春夏秋冬,见证每一场相遇与离别。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身旁。...
这个彩票点有个女销售员,二十一二岁左右,有一头飘逸的长,相貌虽然不是非常漂亮,可是她却拥有一副能吸引我娇小玲珑的身材,特别是那双比列完美的双腿。夏天她喜欢穿牛仔短裤,那双玉腿白皙滑嫩,在晶莹粉嫩的皮肤下,可以隐约看到那纤细淡青色的静脉血管。 虽然从她夏天裸露在外的手臂长腿看,她的皮肤很好,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脸上的皮肤却不很好,也许是内分泌不协调的原因,她的脸长了些痘痘,皮肤也缺乏光泽,这也致使她本来很标致的五官看起来少了很多美感。...
穿越魔皇武尊by衣落成火,小说描写了顾白一直以为自己做的最蠢的事情是听基友的话成为种马写手,最郁闷的事是将原定的三好少年变成大BOSS但最后他发现,事实远不止如此。遇见自己亲笔写出的变态这种事尼玛他吃人啊!这时候,就只能把吃人变吃人了吧。简而言之,就...